『壹』 貸款擔保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貸款擔保人條件要求需為具備以下四點:
1. 年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在本地擁有穩定居所及戶籍;
3. 具備擔保責任履行能力;
4. 無重大違約記錄,並須與債權人簽訂書面保證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貳』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叄』 貸款擔保人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貸款擔保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這意味著擔保人必須是成年人,具備獨立判斷和行為能力。
二、擁有當地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這要求擔保人具有固定的居住地,便於金融機構進行實地考察和後續的聯絡。
三、具備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擔保人需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或有足夠資產可以覆蓋可能產生的債務。
四、無明顯違約記錄。擔保人應有良好的信用記錄,以證明其償還債務的意願和能力。
五、書面保證合同。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應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六、機關法人和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作為擔保人。這主要是為了確保擔保責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貸款擔保人需滿足以上條件,方能有效承擔擔保責任,保障借貸雙方的權益。在選擇擔保人時,金融機構通常會嚴格審核,以降低風險。
『肆』 擔保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貸款擔保人需要滿足的條件有: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2、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3、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4、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