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雙方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因為擔保可能形成債務,因此對外擔保也可視為對共同財產的處置,按規定對共有財產處置是需要徵得共有人同意的。因此一些銀行會規定貸款人的擔保人需要是夫妻雙方,當然不是全部的銀行都有這樣的規定,就是實行這項規定的銀行也會有額度上的規定,一般是額度超過多少才要夫妻雙方簽字,多少以下可以一個人簽字就行。弊端是會使整個貸款程度更加復雜,不利簡化程度。貸款申請中,夫妻是不可以互相擔保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雙方均有共享和支配家庭財產的權力。如夫妻互相擔保就等於申領人為自己擔保,形成假保,屬於無效擔保。夫妻可以做共同還款人,擔保可以找父母、兄弟姐妹及朋友等人。貸款擔保人需滿足的條件包括:
1、與本案資金牽連,僅存在擔保關系;
2、有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有人生自由權;
3、具有代償清貸款的能力;
4、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
5、離退休人員不能進行擔保,貸款地以外的外籍人士不能擔保。
6、國家機關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不能為它人擔保。
2. 銀行貸款擔保人必須是夫妻嗎
不一定。但是擔保如果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財產來擔保,必須雙人都同意。否則,當銀行讓你履行擔保責任時,你的妻子可以說財產是她的,拒絕履行擔保責任。 夫妻雙方婚後是經濟共同體,擔保人的擔保義務也是夫妻雙方一起承擔。除非有婚內財產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 老婆給別人擔保貸款老公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有,夫妻共同債務有一個定義,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貸款提供擔保而產生的債務不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妻子個人自行承擔,丈夫不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 貸款擔保人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1. 貸款擔保人是否需要夫妻雙方簽字,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擔保涉及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必須得到雙方的同意,單方面簽字是不有效的。
2. 關於擔保人承擔的後果,需要明確貸款擔保是保證責任的一種形式,它可以是一般保證也可以是連帶責任保證。兩者之間的區別如下:
- 一般保證: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且債務人財產未依法強制執行的情況下,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 連帶責任保證:債務人未能在主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責任。
(4)擔保貸款夫妻擴展閱讀:
- 保證擔保的范圍通常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如果保證合同中有其他約定,則按照約定執行。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保證人應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關聯法規和案例:
- 如果債權人在保證期間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方,保證人仍在其原保證范圍內承擔責任,除非保證合同中有其他約定。
- 如果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債務,必須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否則保證人對未經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責任。
- 如果債權人和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也必須得到保證人的書面同意,否則保證人不再承擔責任,除非保證合同中有其他約定。
- 對於一般保證,如果債權人和保證人未約定保證期間,則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後的六個月。在約定的保證期間和法定保證期間內,如果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保證人可以免除責任;如果已經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保證期間則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 貸款擔保人。
5. 貸款擔保人可以是一對夫妻嗎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可以作貸款擔保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在貸款事中風險控制方面,銀行不願在小額貸款上投放,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銀行此類貸款的管理成本較高。夫妻雙方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6. 幫老公擔保貸款離婚後怎麼辦
如果是雙方共同簽字的貸款,或者一方貸款另一方事後同意的,為夫妻雙方共同債務。離婚要平分。但是貸款合同是要求雙方償還的,妻子一方承擔連帶責任,妻子在幫丈夫還貸後可追償。
一、擔保人擔保期間離婚債務怎麼辦
1、擔保人在擔保期間離婚的,如果是擔保債務是個人債務的,由擔保人承擔。如果是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共同財產承擔債務。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擔保人所付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一般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二)連帶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三)撤消擔保人的責任: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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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