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第三方抵押貸款處置抵押物後,不足償還部份可否處置抵押人的其他財產
第三方抵押貸款處置抵押物後,不足償還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可以由抵押人的其他財產償還。
根據2000年12月13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補充明確了:「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低於抵押權設定時約定價值的,應當按照抵押物實現的價值進行清償。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以及根據該解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 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② 貸款還清後辦什麼手續
貸款還清後需要辦理的手續包括:結清貸款手續、抵押物注銷手續以及後續財務調整。
詳細解釋如下:
1. 結清貸款手續:
貸款還清後,借款人需要前往貸款機構辦理貸款結清手續。這一步主要是確認貸款已經全額償還,並獲取貸款結清證明。這個證明是借款人完成還款義務的重要憑證,對於後續可能涉及的抵押物注銷等手續是必要的。
2. 抵押物注銷手續:
如果貸款涉及抵押物,在貸款還清後,借款人需要前往相關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注銷手續。這一步是為了解除借款人對抵押物的抵押權,使抵押物完全歸借款人所有。辦理注銷手續時,借款人需提交貸款結清證明、抵押合同等相關材料。
3. 後續財務調整:
完成上述手續後,借款人還需要對自己的財務進行相應調整。這包括更新個人資產列表,將已還清的貸款資產納入個人資產中,並核對其他財務狀況,確保財務記錄的准確性。此外,借款人也可以考慮重新規劃自己的財務計劃,根據自身的財務狀況和需求制定合理的儲蓄和投資策略。
總之,貸款還清後需要辦理的手續包括獲得貸款結清證明、辦理抵押物注銷手續以及更新和調整個人財務記錄。這些步驟有助於確保借款人的財務安全和權益,使其順利結束貸款周期並繼續良好的財務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