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闆貸款騙我做擔保人但我什麼都沒有
一般銀行都會追加保證人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那如果你的老闆到期未能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就會向你追償,銀行可以申請凍結你所有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你名下的房產、車輛、存款,同時,你的個人徵信上會出現不良信用記錄,5年之內你很難再在銀行辦理貸款、信用卡相關業務。
除非你替你的老闆按時歸還銀行貸款。
❷ 老闆讓我給他擔保去銀行貸款,該怎麼辦
你好,虛冒他人名義貸款,更改貸款用途,已經涉嫌騙貸。報案的話,你和你老闆屬於共犯,誰也沒跑。不報案的話,那就一樣跟你老闆失聯或者耍賴,要不就還錢,沒什麼好辦法。
❸ 老闆讓員工以員工名義貸款,他做擔保人,從法律上來說會辦理好合法手續。風險很小,要答應嗎。
我覺得像這種以你自己的名義給老闆貸款的事情最好不要做,實際上法律上有很多事情並不是表面上那麼簡單,像你所理解的你的老闆做你的擔保人,你覺得如果這筆貸款還不上的話,你的老闆將成為債務人替你還貸款,那麼其實還有一點你並不清楚,也就是擔保人是分兩種情況的,有一種是如果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那麼法院是可以直接執行保證人的財產。還有一種是需要你注意的,有的保證人要承擔保障責任,首先是要以債務人確實沒有償還能力,並且法院已經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以後仍然為償還清債務的才會有保證人承擔剩餘的還債責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老闆是第2種保證人的話,法院一旦強制執行,還是首先執行你的個人財產,只有你沒有財產可執行或者不足以償還貸款,你的老闆才會承擔還款責任,這樣的話你的風險就足夠的大,也就是說你才是真正的第一,債務人執行的時候也是以你為主,很有可能你的財產被直行以後債務還清了,你的老闆就逃避了責任,所以說像這種情況一定要慎重,根本就不具有什麼可行性,因為以你的名義給別人貸款,你不覺得這樣的事情做起來很不理智嗎而且平白無故的給自己增加一大筆的債務對於你來說是風險小還是風險大呢?你完全沒有必要答應,你只是一個員工而已做出這么大的犧牲,我想真的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