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房意外查出別人冒充自己作為擔保人貸了10萬元貸款
房地產領域近年來出現許多這種套貸情況,本人認為:如果故意冒用他人名義套取銀行貸款,就涉嫌刑事犯罪,同時,你們可以起訴銀行和冒用者,請求確認擔保協議無效,此復。
未經本人同意的擔保,請求法院確定擔保貸款無效。同時對方行為可能貸款詐騙罪。
你可以起訴貸款人和銀行。並可以要求恢復名譽,賠償損失。
1、建議你們首先和冒名頂替者談判,講清法律後果,爭取協商解決。
2、如對方沒有誠意,可以到法院起訴,並將銀行和冒名頂替者列為共同被告。
3、如需幫助,可來電聯系。
㈡ 幫別人貸款犯法嗎
法律分析:借款人和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被騙幫別人貸款,應該保存好相關單證的證據,立即聯系銀行說明情況,並報警。
冒名貸款是指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了他人(或單位)名義或虛構假名貸款、利用職權要挾他人(或單位)貸款、乘辦理貸款之機截留全部或部分貸款貪污或挪用歸個人使用的行為。主要有頂名貸款、搭名貸款、盜名貸款、假名貸款四種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㈢ 別人盜用的我身份證和戶口本為別人貸款作為擔保我該如何辦
被他人冒用居民身份證要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節予以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㈣ 民間借貸偽造擔保人簽名承擔什麼罪
屬於欺詐。偽造擔保人簽字,該擔保合同效力待定,沒有經過擔保人追認不對擔保人產生法律效力。
如果是這樣,有可能涉嫌貸款詐騙罪;另外,如果從民事角度來說,就等同於不存在實際的擔保人。
偽造簽名,指紋是屬於偽造證據,根據偽造證據的目的以及情節可以分別追究法律責任。
偽造簽名,銀行貸款合同中,本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涉嫌詐騙罪。這宗貸款無論是怎樣的情形,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法。
需要去人民法院處理才行,民間借貸冒充擔保人簽名按簽名手印,如果是這樣的話,虛構事實,偽造者自行承擔還款責任,假冒簽字一旦造成經濟損失就涉嫌合同詐騙,如果從民事角度來說。
偽造擔保人簽字,刑法修正案,還是連帶責任擔保,請保留證據。申請法院對擔保人的嗎簽名和手印進行鑒定。
冒名頂替的簽名,時間到後去索要錢,那麼什麼事都沒有。票據承兌、偽造者偽造自行承擔還款責任,不是銀行的貸款,未經允許或追認的簽名,但是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違規操作的例外,你沒有參與這宗貸款,不承擔。屬於民事問題。會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簽字或者未經本人授權而簽訂擔保協議的,如果產生糾紛,該擔保協議對本人無效,涉嫌騙取貸款詐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世型一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願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棚銀,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訴處理,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鏈返宴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㈤ 沒有貸款,為什麼個人徵信上顯示有貸款記錄
目前可分為三種情況,處理方法也是不同的:
1、銀行方面操作錯誤。比如有把同名同姓的人的貸款算到自己名下,或者是貸款操作人員造假,這種可以到貸款銀行申請異議處理,讓銀行提供此筆貸款的貸款卡,以及貸款視頻等。如果銀行查明確實非本人辦理,會向央行徵信申請修改徵信,不超過20天就能恢復信用,撤銷貸款記錄。
2、被他人冒名貸款。解決方法也差不多,也是到貸款銀行提出異議申請,讓銀行還自己清白,並且把徵信修復。或者是直接報警解決,讓警察查明情況,證明非自己貸款的,再要求貸款行修改徵信。
3、給別人做擔保。雖然算自己沒有貸款,但是給別人做了貸款擔保人的,徵信也會顯示這筆貸款記錄的,要是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在借款人無力還款時還得為其還款,否則會影響自己的信用,還會被放貸機構追債。除非讓借款人更換擔保人,否則只能等對方貸款結清了。
拓展資料
哪些行為影響個人徵信?
1、信用卡逾期
信用卡連續三次(或兩年內累計六次)逾期還款,或是透支消費不還,就會形成不良信用記錄,這些都明顯屬於欠錢不還的情況,相信大家對這些問題也會非常警醒。
2、為第三方提供擔保也可能形成不良記錄 別以為只有自己的貸款逾期才會讓自己的信用報告產生不良記錄,實際上,如果您為他人的貸款做了擔保人,那麼如果借款人沒有按時還款的話,也可能會出現在你的報告之中。所以說除了催促當事人盡快還清款項,你能做的就是未來做好預防工作。貸款擔保人責任重大,簽字之前,一定要謹慎!
3、負債過高
銀行審批貸款時,也會視察借款人的負債情況,如果個人負債比例較高,且達到個人收入的70%以上,銀行會質疑其還款能力,貸款也很難辦理下來。
4、徵信查詢次數過多
正如上面講到的一樣,個人徵信中還包括了查詢記錄,小編了解到,徵信記錄查詢頻次,確實是會成為一項參考指標,作為銀行判斷風險是否放貸的依據。因為查詢次數多少、由哪些銀行查詢、查詢的用途等,都客觀反映出客戶的資信水平,如果名下僅有一筆貸款,卻被多家銀行查詢徵信,銀行有理由懷疑你償債能力不佳,而被視為風險客戶。
㈥ 哪些情況屬於違規貸款
法律分析:違法發放貸款罪表現有哪些 :
(一)採取化整為零的手段,違反大額貸款應當抵押擔保和大額貸款審批許可權的規定,將大額貸款分解成多個小額信譽貸款,由大額貸款客戶收集小額信譽貸款客戶信息,編造小額信譽貸款申請書、貸款調查報告,虛擬貸款資料,發放貸款。註:以農村信用社最為常見,因此,信用社信貸人員應當高度重視。
(二)未依法對借款人身份條件進行嚴格審查,明知借款人和實際用款人不一致的情況下,發放冒名貸款。
(三)明知用款人提供虛假貸款資料,未按規定對借款人借款用途、還款能力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違反貸款發放流程,發放貸款。
(四)在信貸受理、發放業務過程中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擔保人未到場的情況下辦理貸款手續,未對擔保人身份進行調查核實,違規發放貸款。
(五)未嚴格審查實抵押房產、土地、車輛權屬、重復擔保情況等資料,及未對擔保人的擔保能力、資信情況開展實質調查的情況下,發放貸款。
(六)未對借款人資產情況、運營情況、財務資料、股東變更情況進行嚴格核查,杜撰與事實明顯不符的授信報告,而發放貸款。
(七)受單位領導安排或要求,不作貸前調查,違規審批發放,貸後對其貸款用途也不作檢查,致使貸款逾期未收回。
(八)在發放貸款之前沒有對借款人貸款信息進行實地核查、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評估,沒有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未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導致貸款逾期無法收回。
(九)在辦理項目按揭貸款過程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相關規定,在未審核貸款申請資料中收入證明真實性,違規出具貸款人信用報告,發放銀行貸款,致使貸款逾期未收回。
(十)違反國家及該行流動資金貸款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指導借款人虛構交易關系,偽造購貨合同,虛構貸款用途,違規發放貸款。
(十一)為完成上級下達的收貸收息任務,通過以新貸還舊貸、以貸收息的方式為逾期還不上貸款本息的客戶辦理貸款,由貸款人本人在貸款憑證上簽字、按手印,所貸款項不發放給貸款人本人,就是走個形式,終使貸款無法收回。
(十二)在保理貸款業務中未嚴格調查核實賣方的生產經營情況、行業經驗、過往貿易記錄等、買賣雙方之間的真實貿易往來情況及相關資料真實性;應收賬款數額未達到保理貸款要求,偽造應收賬款轉讓詢證函,虛構應收賬款數額,違規發放貸款。
(十三)不認真審查借款人資格、貸款用途、還款能力,未入戶調查,代替第二調查人簽字,向虛假聯保、編造貸款理由、改變貸款用途的借款戶發放貸款,致使貸款逾期不能歸還。
(十四)對交易關系及背景不核實,利用職務便利,擅自更改銀行信貸系統內借款人承兌匯票的保證金數額,虛增借款人授信額度,導致銀行以承兌方式發放的貸款無法收回。
根據這類案件的不同情況,對這類案件的犯罪人員進行處罰。檢察機關進行案件的審理工作,遞交到我國的人民法院,如案件證據不清晰的,還可以要求這類辦案單位,對這類案件重新進行調查,確保金融組織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