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光大銀行被點名通報,被通報的原因是什麼
光大銀行被點名通報,被通報的原因是什麼?2月3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了《關於光大銀行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對光大銀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規問題進行通報。《通報》指出,光大銀行存在違規代客操作、簡訊營銷宣傳混淆自營與代銷產品、適當性管理落實不到位、個貸業務與保險產品強制捆綁、存貸掛鉤、違反質價相符原則收取財務顧問費等6大違規問題。違反質價相符原則收取財務顧問費方面,光大銀行總行、武漢分行、蘇州常熟支行違反質價相符原則收取財務顧問費,涉及6269.5萬元。比如,2019年6月,武漢分行與某借款企業簽訂《財務顧問協議》,約定財務顧問服務期限為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並收取697.5萬元財務顧問費。該行提供的服務成果《並購融資建議書》於2019年1月出具,早於《財務顧問協議》簽訂時間,也早於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且部分內容從貸前調查報告中摘抄,設計的並購融資方案與借款人貸款申請方案基本雷同。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等規定。
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指出,光大銀行上述違規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財產安全權等基本權利,我局已要求其進行整改。針對上述問題,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排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