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朋友找我做擔保人向銀行借款,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其他人作了擔保人,這種情況下我應承擔保證責任嗎
是的,你要承擔責任。因為在銀行與客戶的協議書上有你作擔保人的簽名,在法律上是要負責任,即使你本人不知情,可如果協議書上有你證件號碼那你肯定要負責
『貳』 我不認識的人,做貸款,用我的號碼做擔保人,我可以報警
可以,這種情況就算對方把貸款辦下來,日後產生後果,當事人都不需要負責任,因為這種形式的擔保本來就是無效的,不具備法律效應。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三條規定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叄』 幫別人擔保貸款自己還可以貸款嗎
1、幫別人擔保貸款自己是可以貸款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
2、在擔保貸款的過程中,如果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自己的債務,那麼對於擔保人就需要依法承擔償還的責任。
3、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