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用唯一的房子給他人擔保抵押貸款(在典當行),到期還不上貸款。債主起訴法院,法院可以拍賣住房嗎
法院可以拍賣住房的 。因為給他人做擔保貸款 ,他人還不上貸款 ,就需要擔保人還款 ,用房子做抵押 ,就需要拍賣房子 去替他人還款 。
㈡ 房子給別人借款做抵押,到期了還不上怎麼辦
首先依據借款合同,你朋友自願承擔的保證責任,且是以他自有房產作為抵押。依據《擔保法》規定,一旦債務人到期無法償還借款,你朋友將被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即拍賣變賣房產以清償。當你朋友承擔保證責任之後,可以向借款人追償。
㈢ 我給別擔保貸款,貸款人還不上了,我只有一套房子,法院能查封嗎
能查封。
法院查封的是你名下的財產,不論房子是一套還是幾套。
㈣ 借別人房產抵押貸款還不起的後果
法律分析:1、房產借給別人抵押貸款,等於就是你提供房產幫他做擔保。
2、如果他還不上,要麼你幫他還清,房子解押,房子還是你的。
3、如果你也不幫他還,那麼你的房子會被銀行強制收走,被拍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百八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㈤ 用自己的房子幫朋友貸款
法律分析:用自己的房產證抵押給朋友貸款,可行的,但是如果到期不還,那麼銀行會向法院起訴你,然後就是拍賣自己的房產,用於支付銀行貸款本金、利息、訴訟費用、拍賣費用、協助執行費用等。事後可以要求朋友賠償你的損失,主張自己的權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