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預售合同備案後可以抵押嗎
關於房屋預售合同能否進行抵押的問題,根據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預售階段的房屋是可以作為抵押物的。
然而,在操作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被用作抵押物的商品房開發項目必須具備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地產轉讓資格,並且已經獲得了相應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其次,當以預購商品房進行貸款抵押時,還需提交有效的預購房屋合同;
再者,若使用預購商品房或在建工程作為抵押物的,登記機關應在抵押合同上進行明確記錄;
最後,如果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順利竣工,則當事人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之後,有義務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Ⅱ 開發商把已辦預售證的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合法嗎
法律分析:合法。 債務人或者第三攜沖耐人有權處分的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可以抵押。開發商已辦預售證的房子仍屬於開發商所有,有權抵押給銀行貸款,而且房辯春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判咐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