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本人已經有銀行貸款,還能再做別人的銀行貸款擔保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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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有貸款的人可以做擔保人嗎
有貸款的人可以做擔保人,具體如下: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能否做保證擔保由貸款銀行決定,銀行主要審查保證人償債能力和徵信情況,不會審查擔保人是否有貸款,因為貸款買房一般是以房產抵押擔保,再要求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是雙重保障措施;
2、在為他人擔保時,相關條款、款項支付形式等一定要以字據的形式體現,若雙方發生糾紛,也不至於有理說不清。所以,做擔保人,一定要對借款人非常了解,因為一旦借款人出現任何問題,如果不能正常還款,都需要擔保人來承擔後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四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❸ 本人已經有銀行貸款,還能再做別人的銀行貸款擔保人么
有貸款也能做他人銀行貸款擔保人,決定權在於貸款銀行或貸款機構。一般保證人若能償還自身貸款,且餘下收入足以覆蓋擔保責任,銀行通常會同意。只要保證人的償債能力及徵信情況符合審核標准,即便已有貸款在身,具備擔保資格。然而,在為他人做擔保時,若對方已有貸款,建議尋找其他擔保人。若自身已有貸款,也不宜輕易為他人擔保,以防借款人未還款時,銀行或貸款機構要求保證人承擔債務。
❹ 銀行有貸款還能做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有貸款的人可以做擔保人。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1、能否做保證擔保由貸款銀行決定,主要審查保證人償債能力和徵信情況。
2、貸款買房一般是以房產抵押擔保,再要求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是雙重保障措施。
3、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❺ 自己有貸款還能為別人擔保嗎
法律分析:即使個人已有貸款,仍然可以為他人提供擔保。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任何具備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均有資格成為保證人。然而,是否能夠擔任擔保人取決於貸款銀行的批准,銀行會通過審查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來評估其是否適合作為擔保人。銀行在審查時關注的是擔保人的擔保能力,而非提供的擔保額度。只要擔保人具備足夠的資金實力和擔保能力,便可以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條規定,在特定情況下,如果擔保物權已登記在他人名下,當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或其受託人可以主張優先受償。這些情況包括:(一)債券持有人提供的擔保物權登記在債券受託管理人名下;(二)委託貸款人提供的擔保物權登記在受託人名下;(三)擔保人知曉債權人與他人之間的委託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