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貸款還清怎麼解除抵押拿回綠本
車貸結清後解除抵押拿回綠本的具體流程如下:
首先,借款人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取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
其次,攜帶貸款結清憑證前往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對於貸款到期日結清的情況,一次性還本付息類貸款需在到期日結清,而分期償還類貸款則需在最後一期結清。若提前還款,需提前向銀行申請,並經審批後才能進行還款。
另外,關於汽車綠本的使用,初次申領時可由他人代辦,但必須提供車主身份證原件。若綠本丟失,車主本人需親自前往車輛管理所辦理補辦手續,領取時間為三個工作日。
值得注意的是,2001年10月8日之前上牌的車輛並未辦理機動車登記證書,之後上牌的車輛通常都配有此證書,但約一個月的過渡期內並未發放。車主可以親自前往原辦理車管所領取。
此外,機動車所有人可以授權他人代理申請車輛登記和業務,但補辦登記證書必須由車主親自辦理。
對於因特殊原因無法親自辦理補辦手續的車主,可以憑相關證明委託代理人代理申請。
B. 分期車貸款還完還需要辦什麼手續
分期車貸款還完後,車主還需要辦理車輛抵押解除手續和車輛保險變更手續。
一、車輛解除抵押手續 准備材料:車主需要准備《車輛登記證》、《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原件、機動車所有人及抵押權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抵押權人委託書及公章。 辦理流程: 1. 在還清汽車貸款後10個工作日內,及時聯系貸款銀行或貸款機構,辦理貸款結算證明,取回銀行抵押的車輛登記證和購車發票。 2. 將相關材料帶到當地車輛管理處辦理解押手續。
二、車輛保險變更手續 辦理原因:在抵押期間,雖然車輛保險上的名稱是車主的,但保險受益人是貸款人。因此,車主在辦理抵押解除手續後,必須辦理車輛保險受益人的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