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品房抵押貸款流程
法律分析:
各大城市的商品房買賣流程大同小異,基本流程一般為:
簽訂《認購書》 、《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與開發商指定的銀行簽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預售登記、《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登記備案、房屋交付、辦理大確權證(即初始登記)、辦理產權過戶,領房產證、辦理抵押權登記、買受人還清按揭貸款,注銷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⑵ 招行商品房抵押貸款
一、商品房抵押貸款條件
1、貸款到期的時候,貸款人的年齡不能夠大於65周歲。笑乎譽
2、確保職業穩定符合法規,收入比較穩定,確保自己有能力償還本金和利息。
3、願意且可拿出認可的房屋抵押,確保共有人同意借款和擔保,還願意負擔有關的法律責任。
4、抵押的房屋產權無糾紛,並且符合我國上市買賣的標准。
5、確保抵頃吵押房屋不在政府的拆遷計劃內。
6、抵押的人和其他的物品,可以是本人的,也可以是其他人的。
7、信用良好,無不良記錄。
二、房產抵押登記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房產抵押登記手續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房地產抵押須在簽訂抵押合同的30日內在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是一個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動產抵押活動中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抵押雙方應帶齊以下有關法律文件: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證明書;
3、如代理人辦理,應有法人代表或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產權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
7、如果抵押物屬於合資企業或股份碰段公司擁有,應有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書;
8、如果是重復抵押,應提供前抵押權人同意再次抵押的書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產的抵押,應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10、抵押人應有聲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書面文件;
11、其他與抵押有關的法律文件。
三、房產劃撥土地能抵押嗎
《民法典》第395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二)建設用地使用權」,沒有區分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但實踐中以劃撥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的方式並不少見,現行的行政法規與部門規章主要是在如何抵押的問題上有諸多的分歧。
一種司法規則認為,劃撥土地使用權,必須經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先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為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才能與附屬建築物一並抵押。現行有效的國土資源局《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5條與國務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45條都採取了這種做法。
另一種司法規則認為,如《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1條,沒有否定劃撥土地使用權可用於抵押,而是要求設定抵押的房地產,其土地使用權是劃撥取得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必須先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的款項,抵押權人才能就剩下的價款優先受償。
本質上,兩種做法都是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為出讓土地使用權,也符合使用權主體不享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交換價值的法理。二者的區別僅在於,是在設定抵押權之時就轉變土地使用權形式,還是在實現抵押權時補正瑕疵並補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從法律位階和現行的司法實務來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事後補繳出讓金更符合當前的做法。
提出貸款申請凡是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向銀行申請房地產抵押貸款時需填寫《房地產抵押貸款申請表》,並提供規定的文件,經貸款負責人認定後方可辦理借款申請。如借款人為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則申請房地產抵押貸款時應提交的文件包括: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抵押當事人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經有權部門批準的立項文件。抵押房地產的清單及所有權證件、房地產抵押合同、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借款人財務情況和其他有關文件。當以土地使用權作抵押向銀行取得貸款時鄉還需提交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按合同付清出讓金的憑據。貸前審查金融機構收到借款人的申請及相關文件後,要對借款人和抵押標的物進行全面的審查和分析。這是保證貸款安全的重要環節,審查包括以下內容:1.對借款人資格、資信的審查主要審查借款人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和確有還款能力。抵押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抵押房地產擁有所有權,並領有所有權憑證;法人應具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能力,且具有房地產開發權。同時,銀行可要求企業提供驗資證明。財務報表等資料審查抵押人的資信狀況。在對借款人審查的同時也要審查承押人是否具有承押資格,這將由政府指定的房地產抵押貸款領導機關來進行。中國有些地區規定,房地產抵押貸款發放機構必須是國內的銀行或者是在中國設立辦事機構的外國銀行。2.對抵押物的審查對於抵押房地產的選擇和審定,主要著眼於易於保值。易於變現。易於保管以及易於估價的房地產。抵押物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抵押的房地產不能用於貸款抵押。3.對貸款用途。項目的審查和分析一是審查貸款的用途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二是對貸款項目進行可行性評估,從市場研究和經濟研究兩方面分析貸款是否可行,主要有以下比率指標:(1)營業凈收益與貸款本息比率。這是分析房地產抵押貸款還款能力的指標,計算公式為:預計項目年度營業凈收益/年度償還貸款本息金額該比率越低,對金融機構而言風險越小,反之,風險越大。(2)營業費用比率。該指標也可以分析房地產抵押貸款的還款能力,計算公式為:營業費用/項目實際總收入該指標越大,反映項目創造單位收益所需的投入越大,貸款人可將該指標與市場上平均水平比較,一般不能差距太大。(3)保本比率。指項目支出與收入的比例,計算公式為:(營業費用十貸款本息)/潛在總收入。貸款人一般規定允許的最高比率范圍為70%一95%,如比率高於這一水平,則項目得不到保本的現金流。(4)貸款價值。計算公式為:抵押貸款金額/抵押房地產價值這個比率對金融機構而言,越低則貸款安全性越大,相反,貸款安全性就越差。抵押貸款金額的確定取決於各方面因素,如銀行可貸資金是否充裕、借款人的自籌資金能力、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以及政府的法律、法令等等。對抵押房地產的估價房地產抵押估價是審核房地產產權證書的真實性及可靠性,並在綜合考慮市場變化。利率趨勢等因素的基礎上,對抵押房地產的價值進行評估,決定該貸款金額與抵押物價值的比率。房地產價值評估可分為住房估價和土地估價兩個部分。住房估價方法較單一,計算公式為:房價=房屋重置價乘於房屋成色,其中重置價是按現有物價水平重新建設房屋的價值,成色是用百分比表示的新舊程度。房屋估價還可以按各種建材數量構成評點計算,也可以採用立方尺法、平方尺法等。其基本思路是先計算其建設成本,然後減去折舊。土地估計則較為復雜,常用的評估方法有市場比較法、收益還原法、剩餘法、成本法等。房地產金融機構一般配有專職或兼職估價人員,對抵押房地產作出價值判斷。通過上述方法計算出房地產現值後,金融機構根據房地產市場走勢。貸款利率變動趨勢等因素,決定貸款金額與房地產價值的比率,算出貸款額度。本世紀初美國剛開始推行房地產抵押貸款時,貸款價值比僅為50%-60%,後隨經濟發展,這一比率提高到80%左右。「二戰」後,美國房地產抵押貸款由於二級抵押市場的建立,房地產的易售性、價值流動性增強,貸款風險分散,貸款價值比率高達90%。中國由於剛剛開始推行房地產抵押貸款制度、貸款額度要根據福利性住房和盈利性經營房地產分別確定,前者可享受優惠,而後者則應從嚴掌握。合同的簽訂和登記對貸款審查合格之後,借款雙方應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共同訂立抵押貸款合同。房地產抵押貸款合同是指房地產抵押當事人。(包括借貸雙方和擔保人)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簽訂的書面契約,所簽訂合同應辦理公證登記。另外,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在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持抵押合同。有關批准文件及證件到當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登記的目的是為防止產權不清或已經失效,以及一物兩押。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應在規定日期內辦完登記手續。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未經登記的房地產抵押貸款,法律不給予保護,如抵押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抵押雙方當事人應自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手續。抵押房地產的保險中國有些地方性法規和政策規定,房地產抵押人在申請抵押貸款前,應按銀行指定的險種向保險公司投保,否則不能取得貸款。借款人可持購房合同或售房單位出具的住房交付使用證,辦理投保手續。借款人自行組織施工或翻修住房的應辦理「建修房綜合保險」,至建修住房全部竣工時為止。保險金額的確定:凡以、建的住房作抵押的,不得少於購、建住房的價值;以優惠價購房的住房作抵押的,應按優惠價房的現值進行保險;舊房翻新後作抵押的,將舊房價值與翻修費用之和作保險金額。抵押期內,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物的保險期應與抵押貸款期限相一致,借款人在抵押期間不能中斷或撤消保險。如果借款人中斷保險,貸款單位有權代為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擔。被保險的抵押物一旦出險,其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由保險公司按保險單規定賠償。貸款單位為抵押物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履行還本付息者,貸款單位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除貸款本息。抵押物的占管和處分1.抵押物的占管一般而言,抵押物的占管方式有兩種:抵押權人占管方式和抵押人占管方式。房地產商品的特性決定了房地產只能由抵押人占管,抵押權人保管房地產的產權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將房地產交由他人占管。抵押人在占管期間應維護已作抵押的房地產的安全和完整,並隨時接受對方的監督和檢查。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出租、變賣、拆除、贈與、改建,不得改變其性質。己作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內發生繼承。遺贈時,繼承人、受遺贈人應書面告知抵押權人。2.抵押物的處分抵押物的處分,是房地產抵押權實現的最高形式,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抵押人未依約履行債務的,即合同期滿後未還清貸款本息的;抵押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蹤而又元人代其履行債務的;抵押人的繼承權或受遺贈人代管人拒不履行債務的;抵押人被宣告解散或破產的。抵押權人可以申請下列方式之一處分抵押物:公開拍賣申請當地房地產市場公開拍賣;委託房地產交易市場出售;經過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同意的其他適當方式。不論採取何種方式,均應按照當地有關規章辦理。抵押房地產處分所得價款的分配原則和分配順序是: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扣除抵押物應交稅費;償還債權本金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以及違約金;所剩餘部分退還抵押人。按照《企業破產法》規定,抵押物不屬於破產財產,但抵押物處分價款超過償還額的剩餘部分屬於破產財產;抵押物處分價款不足償還貸款部分,作為破產債權依照破產程序受償。
⑶ 全款房子抵押貸款怎麼貸
法律分析:使用全款房子進行貸款的方式如下:用戶選擇貸款銀行,告知銀行貸款用途,並且選擇貸款期限與貸款金額;提交貸款申請與貸款資料給銀行;銀行會對抵押的房產進行實地勘查與評估;勘察後的意見會給銀行進行審批;通過審核,銀行會通知用戶簽訂抵押貸款合同;用戶去產權處辦理抵押登記;之後等待銀行放款。需要注意的是,全款的房子只有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才可以用於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零一條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⑷ 全款房要如何辦理抵押貸款
1、全款房抵押貸款需要借款人辦理抵押貸款前需要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且需要向銀行提交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的擔保人的營業執照以及法脊鄭晌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
2、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房櫻鋒產的房產抵押貸款流程第一步。
3、全款房抵押貸款需要根據銀行貸款流程,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4、根據以上房產抵押貸款流程,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5、對於辦理貸款存在限制,年滿18周歲,全款房抵押貸款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職業收入不穩定、信用不好,無償還能力等對於個人信用的限制,很多人都希望拿到高額度貸款,但你要有相應的收入與之匹配才行,若你的個人信用有不良記錄,同樣有被拒貸的風險。
全款買房流程是什麼
1、挑房選房:買房首要的第一步都是去挑房選房,只有挑選到了大家滿意的房子,才能夠有接下來的步驟。
2、繳納定金:准備相應的定金並支付給開發商,在售樓處的銷售接待處辦理簽訂認購書。但是簽訂認購書也不是購買商品房必經的一個步驟,但是大部分的開發商都會要求簽訂認購書,確保您會在這里買房。
3、支付房款及換領收據叢亮:在繳納定金後開發商會再與您約好時間來支付房款,大家注意在支付房款後一定要記得領取好收據。
4、簽訂《商品房屋買賣合同》:與售樓處簽《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確保合同沒有錯誤後簽字。在簽訂合同時可以叫上有買房經驗的朋友一起,將合同仔細的閱讀一下,對於有不理解的或者是表達比較含糊的地方及時的提出來。注意:簽訂合同所需資料:身份證明、交款收據的原件、認購書的原件。
5、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通常要等到開發商完成房屋和土地的竣工驗收並取得屬於開發商名下的不動產權證書(俗稱總證)後,才能夠辦理住戶名下的過戶手續。
6、領取不動產權證書:通常來說,大家在與開發商共同去申請不動產轉移登記後的30個工作日內,會收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的電話通知,再帶上本人身份證領取即可。
7、入住:辦理入住手續,住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