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劃撥土地的房子能到銀行抵押貸款嗎
一、國有劃撥用地可以抵押。國有劃撥用地設立抵押,有效抵押擔保率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扣除補交出讓金余額的70%,也即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的45%。
二、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手續所需資料及程序
所需資料(一式一份):
1、抵押申請書(土地分局提供文本);
2、土地使用證正本及復印件;
3、土地評估報告;
4、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材料及平面圖;
5、曾經設定抵押權的土地,重新辦理土地抵押手續時,應提交上次核發的他項權利證明書正本和銀行開具的還款證明;
6、 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三、辦理程序:
無論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或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有房屋的,均可進行抵押。上述材料備齊後,承辦人審核並交領導批准,發給抵押許可證,項目單位憑抵押許可證即可向銀行申請貸款,並與之簽訂抵押貸款合同,簽訂後雙方到土地房產局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承辦人向抵押權人核發他項權利證明書。
⑵ 房子全款買完後能抵押貸款還欠款嗎
房子全款買完後能抵押貸款,還得看房產是否能夠做抵押,以下房產是不能做抵押的:
1、學校、醫院、國家機關、社會福利機構、宗教寺廟等公共福利事業的不動產。
2、軍隊的房地產(一般是不能作為抵押)。
3、有產權糾紛的房地產。
4、產權關系不清的房地產。
5、被法院或國家司法機關裁定予以凍結、扣押、監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
6、由國家計劃即將拆遷的房地產。
7、在未獲全部共有人書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產。
8、沒有地上建築物的農村集體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等)。
9、已作過抵押但未經前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房地產。
10、違章建築或未經國家規劃部門和建設部門批准私自建設的建築物。
具體到熟知的產權性質還包括:小產權房也叫鄉產權房、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軍產房、校產房、未辦理《央產上市證明》的央產房、平房(絕大多數銀行不予受理)、廉租房。以上這些房產目前都是不能做房產抵押貸款的、
目前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能接受抵押的房產包括:商品房、公寓、二次交易並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的已購公房、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和可上市交易的央產房等等。如果簡單歸納成一句話就是「能夠順利上市交易買賣過戶的房產,都可以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但需要注意的就是房產的房齡,如果房齡太老,比如在1980年以前建造的房產,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就不能接受了。
以上就是銀行所能接受的可作為抵押貸款的房產介紹,可以此作為判斷來判斷自己的房產是否能向銀行申請到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