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借款人是我,但是錢被擔保人拿去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是說明實際情況,拒絕承擔擔保責任;二是如果銀行方面起訴,應該要求銀行出具相關貸款擔保資料,並要求其證明該資料的真實性,並說明與該資料無關的事實;三是總的來說,銀行敗訴的可能性比較大,可能無須承擔擔保責任。1、擔保貸款案件中的擔保人,在被起訴後,除非債務人或者擔保人已經全部償還欠款,否則,永遠無法了事。
2、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即負有償還欠款的義務。具體擔保責任區分下列情況確定:一般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貳』 借款人跟擔保人借的錢一人一半,有協議了還需要寫借條嗎
如果協議寫清楚兩人一人一半,兩個人都簽字蓋章了,就有法律效用。可以不用再寫借條了。
『叄』 你好,我從銀行貸了15萬三年免息貸款,然後擔保人和我,以及還有一個人一起平分十五萬,協議怎麼寫
不是協議,是需要寫欠條。
欠條:
因買到***(身份證號*********)的**產品,總價款15萬三年免息貸款,已付0萬元,尚欠15萬元於某年十月十日前付清。每拖延一天,願意按照每日萬分之二支付利息。
欠款人(簽名):***(身份證號:******)
****年**月**日
欠據
為 (事由) 欠 (債權人) 人民幣 (金額) 元,立此為據。
立據人 *年*月*日。
(3)借款人擔保人貸款各拿一半要打欠條嗎擴展閱讀:
欠條的格式與注意事項:
欠條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動中經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件(主體、客體、內容),出具欠條時應當注意如下事項:
要將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簽字,最好是按上指紋。;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肆』 給出款人打了借款條,但出款人把款打到擔保人帳上,我承擔還款責任嗎
如果出借人起訴當然要承擔責任,但是可以抗辯並沒有實際收到欠款
1、借款人未收到借款,出借人將借款打至擔保人卡上的,借款人不應承擔還款責任。
2、借款人雖然與出借人達成了借款合同,但出借人並未將約定的錢付給借款人,即出借人未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因此,借款人也就不需要還款。
3、出借人將錢直接付給擔保人,這屬於出借人與擔保人之間形成了新的借款合同關系。出借人與擔保人之間的這一新的借款合同和借款人與出借人間的借款合同無關。出借人將錢直接付給擔保人,不是履行其與借款人的之間的借款合同,而是在履行其與擔保人之間的新的借款合同,所以,還款責任應由擔保人承擔,與借款人無關。
『伍』 個人借款沒有打款憑條擔保人可以申請取消擔保責任嗎
如果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里約定了必須有有借入方簽字的打款憑條,才可以視同借款完成,而這里說的沒有打款憑條,就可以視同借款沒有實際發生,那麼擔保人也就沒有擔保責任,也就不存在取消問題。
如果合同里規定合同簽定的同時,只要借入方在合同上簽字,就視同借款完成,那麼擔保事項成立,擔保人是不能取消的。
如果沒有具體約定,那麼一般都要有打款憑條才算是借款完成了,如果沒有,擔保人就自動沒有了擔保責任的。
一般的借款都是要借入人寫欠條的,如果是現金借款,就不存在打款憑條問題,只有轉賬匯款之類的才會有打款憑條,所以,不能單憑沒有打款憑條就取消擔保責任,而是需要根據合同約定和實際的借款給錢方式確定的。
你明白了嗎?不明白可以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