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別人貸款還不起銀行擔保人也有責任嗎
給別人銀行貸款做的擔保,需承擔擔保連帶責任,無法免責。①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②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③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④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② 給別人銀行貸款做的擔保怎樣才能撇清自己的責任
給別人銀行貸款做的擔保,需承擔擔保連帶責任,無法免責。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③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麼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④ 銀行違規貸款擔保人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銀行違規放貸,擔保人如果在做擔保之前明知是違規的,那麼就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但如果是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或者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⑤ 擔保人免責的六種情形及七種例外
法律分析: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的情形:(1)因保證合同無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責;(2)因主合同內容變更而免責;(3)保證責任因保證合同未成立而免除;(4)保證責任因主合同當事人雙方或與第三方共同所實施的行為不適而免除;(5)因超過保證期限而免責;(6)保證合同因主合同當事人單方所實施的行為不適而免除。保證責任免除的例外情形:(1)政策性破產企業債務被核銷並不影響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2)最高額保證中,單筆交易的效力不影響最高額保證合同的效力;(3)商業銀行在貸後檢查報告中作出不符合涉案貸款實際使用情況的描述不必然導致保證人保證責任的免除;(4)新貸與舊貸系同一保證人的,保證人需承擔保證責任;(5)保證人變更必須經債權人同意,債權人未與原保證人形成合意不能免除保證責任;(6))保證人所作保證是否受合同以外第三人影響不涉及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亦不影響保證合同效力(7)超過保證期間,保證人承諾繼續承擔保證責任的不免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