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小企業貸款扶持政策
政府對中小型企業的扶持政策包括:(一)增加財政資金支持。(二)完善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三)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四)支持中小企業技術改造的政策規定。中小企業通常由單個人或少數人提供資金組成,其僱用人數與營業額皆不大,因此在經營上多半是由業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較少。
小微企業貸款優惠政策包括:1、擔保優惠:有的地方小微企業扶持是由政府部門為企業貸款擔保,金融機構提供貸款。或者由金融機構放款,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政府補貼擔保費。小微企業可以在抵押物不足的情況下獲得銀行貸款支持;2、利率優惠:有一類小微企業貸款扶持是由金融機構貸款、指定擔保機構擔保、政府部門貼息;3、降低貸款門檻:小微企業資質不如大中型企業,常常無法提供充足的抵押物或者理想的經營流水證明,金融機構會針對小微企業降低貸款要求。不過這類貸款通常也是需要有第三方擔保的;4、加快貸款速度:企業貸款從申請到放款通常會有一個較長的審批過程,有的企業貸款審批時間長達三四個月。有的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貸款提供了快速通道,使企業能快速獲得資金。
中小型企業貸款條件包括:1、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於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2、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持有人民銀行核發並正常年檢的貸款卡;4、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5、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6、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棗叢、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7、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8、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9、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10、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中小企業貸款優惠政策包括擔保優惠、利率優惠、降低貸款門檻、加快貸款速度。推薦選擇摩爾龍。該公司企業稅票貸款單筆可貸500萬,30分鍾放款。小微企業貸款辦理流程:1、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向貸款銀行提交相關材料。2、經審批同意的,借款人和擔保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3、銀行落實貸款條件後,按規定程序辦理放款手續,將貸款資金劃入借款人在銀行開立的賬戶。4、借款人按期歸還貸款本息。5、貸款結清,按規定辦理撤押手續。想要了解更多關於貸款的相關信息,推薦咨詢摩爾龍。摩爾龍旗下有中國最專業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平台覆蓋全國371個城市,注冊用戶兩百多萬,每年為各類客戶提供幾百億元貸款服務。摩爾龍著眼於金融核心風控技術,以AI演算法為基礎、數據為驅動,不斷進行深度學習模型訓練,為房貸、車貸、信用貸業務系統提供大數據風控支撐,為全行業各場景下的產品設計和風控提供智慧大腦及工具支撐,專業性值得選擇。
② 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無息貸款
國家扶持小微無息貸款是國務院關於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的主要內容:
(一)財政資金支持方面
一是中央財政將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由128.7億元擴大到141.7億元,並將逐年增加資金總規模;
二是中央財政安排150億元資金,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主要用於引導地方、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處於初創期的小型微型企業等。
(二)融資擔保服務方面
一是對年度新增擔保業務額達凈資產3倍以上且主要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可繼續享受免徵三年營業稅的優惠政策;
二是通過中央財政資金對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助和保費補貼,鼓勵擔保機構提高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擔保收費;
三是推動再擔保機構發展,強化其分散風險、增加信用的功能。
③ 政府如何扶持中小企業
法律分析:1、對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2、鼓勵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
3、進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政策。
4、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企業創業基地(微型企業孵化園、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建設的支持力度。
5、認真落實已經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繼續支持的政策。
6、充分發揮現有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地方中小企業扶持資金將小型微型企業納入支持范圍。
7、鼓勵大型銀行充分利用機構和網點優勢,加大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力度。
8、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
9、大力推進小型微型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為小型微型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准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一、充分發揮現有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地方中小企業扶持資金將小型微型企業納入支持范圍。
二、認真落實已經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繼續支持的政策。小型微型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的投資項目,進口項目自用且國內不能生產的先進設備,按照有關規定免徵關稅。
三、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企業創業基地(微型企業孵化園、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建設的支持力度。鼓勵大中型企業帶動產業鏈上的小型微型企業,實現產業集聚和抱團發展。
四、對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五、鼓勵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引導創業投資基金、天使基金、種子基金投資小型微型企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
六、進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政策。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擔保機構,引導其提高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合理確定擔保費用。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的財政支持力度,綜合運用業務補助、增量業務獎勵、資本投入、代償補償、創新獎勵等方式,引導擔保、金融機構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七、引導中小型銀行將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和戰略轉型相結合,科學調整信貸結構,重點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區域經濟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小型微型企業的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特徵,創新產品和服務。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商業可持續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單列小型微型企業信貸計劃。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大力推進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八、高校畢業生到小型微型企業就業的,其檔案可由當地市、縣一級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
九、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依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企業自願申報的基礎上建立小型微型企業名錄,集中公開各類扶持政策及企業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過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匯集工商注冊登記、行政許可、稅收繳納、社保繳費等信息,推進小型微型企業信用信息共享,促進小型微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通過信息公開和共享,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政府部門和銀行、證券、保險等專業機構提供更有效的服務。從小型微型企業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樣本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加強監測分析。
十、大力推進小型微型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為小型微型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准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