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抵押品貶值問題
如果合同上是先標明財產價值,應按照初定價格協定金額。如合同上並沒註明財產價值,應由物品持有人或債務人承擔。無論抵押物貶值或升值了,都將如實返還的。
Ⅱ 抵押物貶值由誰擔責
抵押品價值衰減過程中銀行貸款面臨的風險如下:
1、抵押品價值高估風險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抵押品價值高估的情況比較普遍。銀行據此發放的貸款,抵押品價值無法全額覆蓋銀行債權,抵押品從貸款發放時就不足值,給貸款帶來了極大的風險。而抵押品價值高估的原因主要來自借款人、評估機構以及銀行自身。
首先是借款人。借款人希望降低違約成本和增加貸款數額,有虛增抵押品價值的強烈動機。
其次,是評估機構。銀行貸款抵押品的價值評估是目前國內評估機構的主要業務之一,甚至是部分評估機構的主要收入來源。但從我國價值評估行業現狀來看,普遍存在如下問題:
(1)價值評估管理體制不順。作為行業監管重要組成部分的政府監管不到位,對抵押品價值高估等評估機構違規行為的監管和處罰沒有落到實處,客觀上助長了評估機構的違規執業。
(2)評估理論不夠完善。我國價值評估的理論體系還處於不完善的狀態。指導評估機構從事具體評估實務的理論體系還沒有形成完整的系統。對評估實務的指導性還不夠強,就評估的價值類型分析,目前貸款抵押品評估所依據的主要是市場價值類型,但從保障銀行債權的角度來考慮,採用清算價值類型似更為可靠。
(3)部分評估機構的職業道德和執業水平低下。目前的價值評估市場上,評估機構供過於求,行業競爭激烈,需求方挑選評估機構的餘地很大,導致由需求方主導評估市場並充當價值操縱的主要角色。這樣,在行業監管和處罰還沒有完全到位的情況下,評估機構往往會遷就委託方(借款人)高估抵押品價值的要求,提供違背職業道德的服務。此外,由於一部分評估機構的執業水平較低,對一些價值大、情況復雜的抵押品,採用了不恰當的評估方法,從而大大影響了抵押品評估價值的准確性。
(4)評估實務所需信息不透明。國內主要的貸款抵押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地產和機器設備等,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評估為例,基準地價修正系數法是評定其價值的一種主要且有效的方法,但在很多地區,評估所需的基準地價信息不全面,基準地價更新慢、難以適應市場的變化。部分地方政府封鎖應當公布的地價信息,土地交易信息不公開的現象在全國還比較普遍。
再次是銀行自身。一方面,目前商業銀行所承擔的開拓市場的壓力普遍較重,由於績效的顯性與風險的隱性,銀行特別是基層行出於信貸擴張的動機往往會忽略抵押品價值高估所隱含的風險,甚至在有些情況下對影響抵押品價值的重要因素故意隱瞞不報,以便通過上級行對貸款的審查審批。另一方面,目前國內銀行大多尚未建立有效的抵押品價值管理制度,導致評估報告中的一些重要的錯誤信息或重大遺漏沒有得到識別,被動地接受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結論,從而導致在貸款發放時留下了許多風險隱患
Ⅲ 抵押貸款時抵押物貶值,如果抵押物我不想要了,除了抵押物之外我還要承擔經濟
不用好,抵押貸款
就是用你的抵押物做抵押,
如不按期還款,就有權處理你的物品,
但無權在向你要錢
Ⅳ 貸款抵押物貶值,補繳差額款項,算提前還款嗎
不屬於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是指借款方在還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償還貸款的行為。
若是借貸者提前還款需要注意:
1、銀行允許的提前還貸時間不同;
2、大部分銀行要求還貸滿一年之後可以申請提前還款,部分銀行能隨時提前還貸,在提前還款時要注意貸款行的還貸時間;
3、一般房貸的貸款年限在10年以上,在這個周期里銀行調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處在降息通道中,顯然是越快調整越劃算;
4、不管是提前還款還是按合同還完貸款的,還完貸款後一定要辦理撤銷抵押登記。
Ⅳ 我在銀行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現在抵押物貶值了銀行要求補錢。
還錢唄、早就應該把房子賣掉、因為法院給你拍賣的時候價格就是很低
Ⅵ 銀行可以超過抵押物價值貸款嗎
銀行抵押物價值大於貸款額,銀行貸款風險在抵押物貶值,和抵押物變現上。如何防範銀行貸款風險統一制訂信貸風險的衡量標准,使風險管理逐步實現科學化、規范化。統一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准。具體講應包括:企業法人代表個人資料,企業的信用狀況及有無違約記錄,企業的償債能力、成長能力、盈利能力,目前的生產經營狀況,企業財務管理狀況及有無違紀記錄,企業經營水平及市場發展前景等。一般說來,銀行必須每一年或半年對現有信貸客戶進行一次信用等級評審,並對照原有評級進行調整。統一信貸資產分類方法。為了實現我國金融業與國際慣例接軌,新的貸款分類方法應盡早制定細則予以實施,使我國的信貸資金分類真實反映其質量狀況。統一銀行貸款方式的選擇。人行應結合不同時期的國家宏觀經濟資料,定期發布行業經營信息,明確哪些產業已經出現風險,在此基礎上提出相對統一的貸款方式建議,以供商業銀行選擇。
Ⅶ 我用抵押物貸款,還款時抵押物貶值了,不夠還款額,這樣會怎麼樣銀行該怎麼辦
如果是以煤礦資產抵押,你只是在資產范圍內承擔還款責任,對方如果因為煤礦資產貶值,銀行會要求其提供其他資產以保證抵押物的價值,一般來說你不會受影響,只要借款不是以你的名義借貸的。
Ⅷ 抵押物不足償還貸款額時怎麼辦
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根據2000年12月13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補充明確了:「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低於抵押權設定時約定價值的,應當按照抵押物實現的價值進行清償。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以及根據該解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 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