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買賣有貸款怎麼辦
買賣二手房的具體過戶及辦理按揭貸款的流程如下:
1、
第1日 遞交材料,提出申請
買賣雙方帶齊相關材料,前往銀行。領取並填寫二手房個人借款申請表,填完後將所有材料交給工作人員審閱。
工作人員會就材料做出初步評估,給出大致貸款額度和年限。最後三方約定時間,由銀行聯系指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前去驗房做評估。
2
第2-7日 評估
根據約定時間,房地產評估機構到房源處進行評估。完成後,評估機構向銀行出具評估報告。這一階段耗時會依據約定情況而定,一般3-5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交易方需交納500元評估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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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0日 銀行審批
銀行對貸款申請人的資質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後,銀行根據房屋評估價格,綜合貸款人的資質進行貸款額度、期限等方面的審批。審批過程一般在5個工作日左右,但民生銀行中關村支行與貸款審批部門在同一個寫字樓辦公,報批速度快,每單業務審批時間1-2天即可完成。
4
第11-33日 交首付,辦理過戶
審批通過後,買方向賣方支付房屋首付款。然後買賣雙方及銀行工作人員到房地產交易所,憑首付款證明、銀行出具的按揭申請審查承諾函等材料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過戶當天便可完成,買方再等待20個工作日左右可以領取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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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5天 辦房產抵押登記、保險手續,銀行放貸
買方領到房產證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和保險,保險費2000元左右。然後,辦理貸款發放手續,銀行便向賣方賬戶存入房款,買方則開始依照合同按期償還本期。
㈡ 買了套二手房 但是有貸款需解押 怎麼辦
付清抵押貸款,銀行在1-3個工作日內出具結清手續,憑結清手續,去房地產局,當時就可以完成房產解押,當時就可以進行其它過戶手續了。
辦理房產解押手續需要帶的材料如下:
一、個人債權抵押:帶上本人證件和債權人說些收據或有能證明給債權人的流水賬單(金額是對的),債務權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等材料去交易中心辦理注銷。
二、銀行信貸抵押:個人還請貸款,帶上銀行所給的資料,包括(所貸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復印件、委託人復印件、他項權利證明等資料)和房產證去交易中心辦理注銷手續。
㈢ 二手房被抵押了還能買嗎,出現糾紛了怎麼辦
現實中存在很多未結清貸款即出售房屋的情況,買賣被抵押的房屋其實是很常見的,需要由賣方在限定時間內解除抵押,抵押解除了才可以進行正常的過戶。合同履行中出現了糾紛,買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
解抵押圖示
二、被抵押的房屋應該如何買賣?
1.簽訂買賣合同前,對房屋是否涉及抵押的事實應予以明確。
買方應主動了解該房屋是否被抵押,賣方也有義務主動告知,並將房屋是否設定抵押的事實明確在協議中。
2.簽訂買賣合同後,應由賣方在限定時間內解除抵押。
不解押則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所以,解押是履行合同的重要一環。解除抵押就涉及向抵押權人清償債務的問題,比如歸還銀行貸款。這筆錢可能是賣方自籌,也可能是用買方的首付款解抵押。
(1)賣方自籌
如果是由賣方自籌,買方基本上沒什麼風險;
(2)買房首付款解抵押
如果是用買方的首付款來解押, 對買方來說有很大的風險性。 比如買方支付一筆數額不小的首付款給賣方用於解押,而賣家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急需用款(賭博、炒股、做生意等等)把本該用於還貸的錢挪用,最終導致無法還貸解押。甚至有以此手段一房多賣的,買方可就麻煩了,嚴重的可能導致最終 錢房兩失 。
對策:
a: 如果要用到買方的首付款解押,買方一定要通過合同約定及實踐操作,確保相關款項用於還貸,不給賣家中間挪用的機會。
b: 通過中介等第三方墊資來解封。需要注意的是,第三方墊資時,會約定一個出了問題誰承擔責任的條款,如果約定墊資後未能正常履行,買方承擔責任,實際上等於代買方墊資,風險還在買方身上。
三、購買被抵押的房屋,合同履行中出現糾紛怎麼辦?
房屋抵押權存續期間,出賣人(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房屋的,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應認定有效。履行出現糾紛,通常是因為賣方未按約定解押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這種情況下,如果買方起訴,有兩種方案。
方案一: 賣方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時仍未按約定解押,致使買方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方可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的,法院應予支持。
方案二: 賣方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時仍未履行解押義務,致使買方無法辦理房屋過戶, 而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辦理過戶手續的,買方要准備好資金幫賣方清償債務解除抵押。 如果買方不能代為清償債務,對其要求過戶的訴求,法院不支持。
注意: 對於買家來說,需要明確的是,只有能夠 正常解押,才能進行過戶。
根據 《物權法》 第191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也就是說即使買賣被抵押的房屋合同認定有效,但只要抵押權未解除,房屋就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被抵押的房屋可以購買,但是前提要能夠正常解抵押,如果買方用自己的首付款幫賣方解抵押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還要謹慎購買。
資料來源:《物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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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內容只在北京適用
㈣ 買二手房,房主有抵押貸款,我應該怎麼辦,才能實現安全交易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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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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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買二手房對方有按揭,另外有抵押怎麼辦
這已經是二手房交易中的普遍現象了,一般這種情況可以先簽合同,但是雙方在簽約時就要把事情協商好,然後在補充協議中寫明。
一般這種情況的處理辦法是:
1、業主自己有錢解押,先解押然後按正常流程走;
2、業主沒有錢解押,需要用買方的首付款解押,買方若同意,好辦,先把首付款給業主解押,然後正常進行,買方若不同意,賣方那就找中介墊資,但是有墊資費,買賣雙方協商費用誰出,一般這種情況,賣方著急賣房,那就賣方出,買方著急買方,那就買方出。
㈥ 二手房抵押貸款,正常的流程應該是去銀行簽合同,之後去銀行辦抵押,然後銀行放款,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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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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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二手房交易,房產有抵押,無法過戶,怎麼辦
先辦理房產解抵押,然後才能過戶。
1、兩種形式的解押
解押的性質主要取決於抵押的性質,一般分為兩種:
(1)個人債權的抵押:帶上本人的證件和債權人手寫的收據或證明給債權人的流水賬單(金額一定要正確),債務權人的身份證(或者是營業執照的復印件)等材料到交易中心辦注銷手續。
(2)銀行的信貸的抵押:還清貸款,帶上銀行提供的證明資料,通常有(所貸款銀行的營業執照的復印件、法人的復印件、委託人的復印件、其他的權利證明等)以及房產證到交易中心辦理注銷的手續。
2、常見抵押的流程
(1)准備的資料:房產證的原件、房產證額復印件,身份證,婚姻的證明(結婚證或者單身證或者離婚證)、收入的證明、社保的明細等;
(2)銀行預約時間,到銀行簽訂抵押、借款合同(需要房產證上產權人夫妻雙方持身份證到銀行);
(3)抵押的審批通過後,到房交所辦理抵押的登記;
(4)到房交所將做了抵押登記的產權證拿出來,再把做了抵押登記的產權證送回到銀行,等待放貸;
(5)一般的情況抵押貸款在一個月左右(30個工作日)。
3、解押的流程
通常銀行的貸款結清之後就可以到房地產的管理部門申請注銷和抵押登記手續,銀行的手續辦完會給客戶下列資料:
(1)房屋的所有權證;
(2)其他的權利證;
(3)注銷的抵押的登記申請書(其中的內容:客戶X在銀行貸款已經結清,現在委託_________辦理注銷的抵押的登記);注意第3個空格處填委託人姓名,委託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其他的人;
注意:帶著上面的東西和委託人的身份證的復印件到房地產的管理中心抵押的窗口,交上這些材料,就會收到一張回執單,兩個工作日後委託的人拿回執單和身份證原件領取產權證,即注銷了抵押。
㈧ 買二手房房主有貸款該怎麼辦
切忌直接給首付解抵押
先簡單介紹一下房屋有貸款而需要解抵押的過程,參見下圖。
一、切忌直接給首付解抵押
二手房要買賣,首先需要結清貸款,也就是解抵押。很多房主會要求,「你先付個首付,讓我去把房貸還完」,但直接把錢給業主,可能會面臨以下兩種風險:
(1)賣家不止有一筆貸款。
你的首付出去了,房子的貸款可能還沒還清。陷入兩難境地,進,拿不到房子,退,收不回首付。除了銀行貸款,賣家有可能還將房屋做抵押借了別的錢,如果是民間借貸、甚至是高利貸,利息難以估算。極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賣家拿到你的首付去還錢,但只是杯水車薪。
案例:2012年6月,孫女士購買了邱某位於亦庄的一套房子,總價為228萬元。在邱某的要求下,孫女士先行支付了158萬的首付款拿到了房屋鑰匙,因為該房屋仍然欠著銀行50多萬的貸款,需要解抵押之後才能過戶,邱某承諾會用孫女士的首付去還剩餘貸款。11月,雙方順利網簽,但網簽之後,邱某卻以各種理由拖延過戶時間,直到2013年5月,孫女士去房管部門查詢才知道,房屋已被查封。
原來邱某在網簽之後幾天,又將房屋做了抵押,抵押給了自己的債主張先生,並設定了195萬元的抵押權,並授予了對方代為處置房屋等多項權利。在這個案例中,由於房屋沒有過戶,孫女士沒有房屋的產權。而邱某的債主張先生有「優先追償權」,即使該房屋被拍賣,所得錢財也優先償還抵押借款。也就是說孫女士即使訴諸法院也很難拿到賠償。
(2)賣家挪用首付款。
賣家並沒有如約去辦理解抵押手續,而是把錢用作他處,甚至會提出再給一筆房款去解抵押的無理要求。最麻煩的是,業主因為沒去解抵押而導致房屋被查封,因為查封房無法過戶,好則耗時費力,差則錢房兩失。
案例:2010年1月10日,徐女士通過中介購買了一套住宅,簽約時房主說房屋有抵押,抵押金額是205萬,自己一時間很難湊齊錢來解抵押,所以希望徐女士先支付205萬元的首付款來解抵押,並且無法辦理資金監管,但可以承諾一定會在解抵押之後即辦理過戶。徐女士確實喜歡這房屋,又相信房主,便將205萬打給了房主。
一個月後,徐女士貸款審批下來,要去過戶時,房主卻突然聯系不上,經過多方查找,發現房主在家自殺,而徐女士的205萬首付款不見蹤影。經過司法核實,房屋確實抵押給了個人,抵押款是130萬,而不是205萬,而且房主並沒有拿著錢去解抵押,徐女士的205萬不翼而飛。
二、房款進行資金監管
一般買一套二手房需要1-3個月,金額大、時間長、手續繁、證件多。稍有不慎,大額房款可能被騙。這樣的新聞報道屢見不鮮,有被偽造的房產證騙去大額首付的買家,也有被坑騙不明不白丟掉產權的賣家。
而「資金監管」就是專門防範這些風險的。簡單來說,做「資金監管」就像買房賣房時用了「支付寶」一樣,貨不到不付款,同理,不「過戶」不給錢。買房人不是直接付款給業主,而是把錢放在銀行一個被「監管」的獨立賬戶上,過戶完成,這筆錢才能解凍給業主。萬一「過戶」出紕漏,別擔心,錢一分也不會少。目前,北京二手房交易,通過中介成交的必須進行建委資金監管。個人成交的,暫時沒有強制的要求。所以,建議買房人留個心眼,把房款打入資金監管賬戶。
註:2016年12月15日起,北京所有城區通過中介購買的二手房都需要進行住建委資金監管。
資金監管原理
案例:業主欠債,吞了首付還高利貸的真事,發生在北京海淀區。業主說房子還有91萬貸款沒還清,要求買房人小明把首付187萬打到他還款銀行的賬戶里,方便他馬上把抵押解掉,才能過戶。
後來小明才發現,業主除了銀行貸款還欠很多債,他當天就把187萬全部劃走,還了高利貸和其他債主。結果是,業主欠債太多,房子資產加起來都不夠還錢——資不抵債。法院判了也沒錢還。如果這187萬不是直接給業主,而是通過資金監管,業主不可能拿到錢。
買二手房的時候可能會遇到房東有貸款、著急出國等各種著急用錢的理由來讓你先付首付,並且直接給錢,這個時候就一定要留個心眼了。總而言之,二手房買賣一定要進行資金監管,不要直接將房款給賣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