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朋友網上貸款,在我不知曉的情況下留了我的電話做擔保人
這沒關系,下次再打你就說,我還找他呢,欠我2W塊錢,你找到他了通知我
㈡ 網上找貸款擔保人的是騙子么
找擔保人這個事本身是真的,他們就是要找擔保人;
騙你的錢也是真的,如果你做擔保人,貸款人還不了錢了擔保人就得接著還……所以不要說在網上給別人擔保,即便在生活中,也不要輕易給熟人做擔保,法律風險很大的。
㈢ 別人在網上貸款不經過我的同意把我設置為擔保人,我報警有用嗎
擔保人是要你本人簽字的那種,你說的應該是網貸把你填成聯系人了吧?這種對你徵信沒有影響的,但是他不還錢會打電話給你,讓你催他還錢。這種報警沒啥用。
㈣ 貸款擔保人的具體條件是什麼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與借貸本案無牽連;
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轉自宜人貸問答網。
㈤ 朋友在網上貸款沒還,我成了間接擔保人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