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擔保公司貸款怎麼個流程,怎麼還款
一、擔保公司貸款業務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簽定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定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二、還款:還款時正常向銀行還款即可。
(1)擔保貸款程序擴展閱讀:
擔保公司貸款注意事項
第一,任何投資都有風險。好的擔保公司都會有完備的風險控制體系以及不斷學習風險防控的優良機制。這一點,在挑選擔保公司時尤為重要。只有風險控製得好,投資人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第二,法律文本嚴謹及操作規范。老牌擔保公司往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等,不會為了短暫利益而違規操作,也不會去觸摸行業的「高壓線」。在操作中,任何的違規或意外因素都有可能對投資人的利益造成潛在威脅,因此制定嚴謹的法律文本是必需的,合同中投資人、借款人及擔保人所具有的權利以及各自承擔的義務都有明確的規定。只有這樣,各方的利益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這也是判斷擔保公司的一個重要方面。
第三,充分了解擔保公司的資產情況及社會信譽。通常好的擔保公司擁有良好的資產狀況,擁有較成熟的運作模式,而這些又會為它贏來好的社會信譽和口碑。
Ⅱ 擔保貸款的程序是什麼。
擔保貸款方式
擔保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保證人以一定財產作抵押(質押),或憑保證人的信用承諾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具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建立在抵押(質押)物及保證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
貸款擔保方式操作管理
1 貸款擔保的概念及任務
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
2 貸款擔保的方式
貸款擔保方式有保證、抵押和質押。這些擔保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結合使用。
3 貸款擔保的審查
貸款行應當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抵押貸款操作管理
1 抵押貸款的涵義
抵押是指債務人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但債權人並不佔有財產,以財產擔保的債務一經償付,財產所有權的轉讓即告結束。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財產所有權作為抵押而取得的銀行貸款稱為抵押貸款。抵押貸款的保障性是區別於信用貸款的根本特徵。
2 抵押品的范圍和貸款種類
貸款的抵押品是指由借款人向銀行提供的,並經銀行認可作為實物擔保的財產物資。
抵押品的范圍主要包括以下五大類:一類是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二類是各種有價證券。三類是能夠封存的流動資產。四類是可作轉讓的無形資產。五類是私有財產和其他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我國商業銀行抵押貸款的種類主要有動產、不動產及金融有價證券抵押貸款。
3 抵押貸款的管理要求
採取抵押貸款方式大大降低了銀行貸款的風險,為銀行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障。對抵押貸款的管理,除了進行必要的信用調查外,還要加強以下工作:一是貸款項目的選擇;二是抵押品的選擇和審核工作;三是簽訂借款合同等。
借貸雙方在簽訂有效借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之後,借款人可憑銀行的貸款通知辦理抵押貸款開戶手續,銀行可按照貸款項目的建設進度、實際需要和規定的用途發放貸款,並監督其使用情況。
Ⅲ 擔保貸款怎麼做 具體流程……
擔保貸款有很多種!包括: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保證擔保等!
各家銀行的程序也不完全一樣,大體為:
抵押貸款:
先申請借款,銀行(或者聯合評估公司)對你的抵押物進行評估(收評估費),信貸人員貸進行前調查和借款人信用等級初評、審查員進行貸款審查和借款人信用等級初審、銀行貸審小組研究貸款確定借款人信用等級及相關利率、借款人和貸款銀行同時去當地相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有手續費)、簽訂貸款合同(要繳納保險)、貸款發放、貸款支付、銀行信貸人員進行貸後檢查、貸款到期收回!(正常情況下一般全套辦理完成約10天)
質押和保證擔保的貸款流程也差不多,就是少了評估和抵押登記的手續,時間相對較短!
Ⅳ 貸款程序是怎樣,要擔保之類的嗎
除了國有大企業和極少數信用評級AA以上的有信用貸款,其他所有的貸款都需要擔保。
Ⅳ 擔保公司貸款流程
Ⅵ 向銀行貸款都需要哪些程序和方式
一、貸款方式
貸款種類基本上分為兩類即信用貸款與擔保貸款。
信用貸款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擔保。其特徵就是債務人無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擔保僅憑自己的信譽就能取得貸款,並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為還款保證的。這種信用貸款是我國銀行長期以來的主要放款方式。由於這種貸款方式風險較大,一般要對借款方的經濟效益、經營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考察,以降低風險。
擔保貸款按擔保方式不同分為: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2、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3、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二、貸款程序
申請的程序:
1.申請貸款。這里要寫明貸款用途,貸款金額,個人財產情況(企業:公司業務狀況),使用期限,選擇的貸款種類,抵押物,償還能力等基本信息。
2.貸款調查。商業銀行接到申請後開始對您的貸款情況,做基本調查,這里的原則是看你的還款意願與還款能力,在這個基礎上評定貸款風險。以及所涉及融資產業是否符合國家要求。比如2008年房地產商如果融資的話國家就有相應的規定,禁止商業銀行投放此類貸款。還有就是生產污染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等一切的違法公司禁止商業銀行貸款。
3.審核通過。在全方位的考察此筆貸款後,在銀行資金充裕的情況下,經過相應銀行管理部門審批然後就可以去簽訂合同(擔保辦理抵押),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取得資金。細節問題詢問工作人員即可。
4.貸後調查。在借款人取得貸款後,主要調查資金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以及借款人的現金流量,經營收入。如果沒有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合同簽訂時借款人寫明的用途),銀行可以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或者增加貸款利率,這就是所謂的「擠占挪用」。
5.歸還貸款。借款人在規定日期內還款,不記收罰息,如果超出借款日期還款一般會增加50%的貸款利息,借款人在簽訂合同時,按月,季,年結息,或者分期還款。正常情況下,貸款基本流程就算結束了。特殊的是如果沒有定期還款,銀行一般會在30-60內起訴,用法律程序清收資產保全,所有的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一些銀行內部程序沒有細述,對於需要貸款的借款人,沒有必要了解。
Ⅶ 擔保貸款的擔保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鑒定貸款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定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貸款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准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貸款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Ⅷ 貸款程序有哪些步驟
第一步:建立信貸關系
要申請銀行貸款,首先要申請建立信貸關系時企業須提交《建立信貸關系申請書》一式兩份。銀行在接到企業提交的申請書後,要指派信貸員進行調查。
調查內容主要包括:
①企業經營的合法性。企業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必需的有關條件。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應檢查營業執照批準的營業范圍與實際經營范圍是否相符。
②企業經營的獨立性。企業是否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單獨計算盈虧,有獨立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
③企業及其生產的主要產品是否屬於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序列。
④企業經營的效益性。企業會計決算是否准確,符合有關規定;財務成果的現狀及趨勢。
⑤企業資金使用的合理性。企業流動資金、固定資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是否合理,有無被擠占、挪用。
⑥新建擴建企業。擴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動資金30%是否已籌足。如暫時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內補足的計劃。
信貸員對上述情況調查了解後,要寫出書面報告,並簽署是否建立信貸關系的意見,提交科(股)長、行長(主任)逐級審查批准。經行長(主任)同意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後,銀企雙方應簽訂《建立信貸關系契約》。
第二步:提出貸款申請
已建立信貸關系的企業,可根據其生產經營過程中合理的流動資金所需來申請銀行貸款。〔以工業生產企業為例〕申請貸款時必須提交《工業生產企業流動資金借款申請書》。
銀行依據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及有關制度,並結合上級行批準的信貸規模計劃和信貸資金來源對企業借款申請進行認真審查。
第三步:貸款審查
貸款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 貸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支持范圍的直接用途有:
<1>合理進貨支付貨款;
<2>承付應付票據;
<3>經銀行批準的預付貨款;
<4>各專項貸款按規定的用途使用;
<5>其他符合規定的用途。
②企業經營狀況。主要包括物資購、耗、存及產品供、產、銷狀況,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狀況;信譽狀況;經濟效益狀況等。
③企業挖潛計劃、流動資金周轉加速計劃、流動資金補充計劃的執行情況。
④企業發展前景。主要指企業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企業發展方向,上要產品結構、壽命周期和新產品開發能力,主要領導人實際工作能力,經營決策水平及開拓、創新能力。
⑤企業負債能力。主要指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實有額及流動資產負債狀況,一般可用自有流動資金佔全部流動資金比例和企業流動資產負債率兩項指標分析。
第四步: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貸款人將一定數量的貨幣交付給借款人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的協議,是一種經濟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徵,合同標的是貨幣,貸款方一般是國家銀行或其它金融組織,貸款利息由國家規定,當事人不能隨意商定。
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達成協議。由借款方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借款種類;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利率;借款期限;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保證條款;違約責任;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代表或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公章。
第五步:發放銀行貸款
企業申請貸款經審查批准後,應由銀企雙方根據貸款種類簽定相關種類的借款合同。簽定合同時應注意項目填寫准確,文字清楚工整,不能塗改;借、貸、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簽章齊全無誤。借款方立借據。
借款借據是書面借款憑證,可與借款合同同時簽定,也可在合同規定的額度和有效時間內,一次或分次訂立。銀行經辦人員應認真審查核對借款申請書的各項內容是否無誤,是否與借款合同相符。
借款申請書審查無誤後,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單,由信貨員,科(股)長」兩簽」或行長(主任)」三簽」 送銀行會計部門辦理貸款撥入借款方帳戶的手續。借款申請書及放款放出通知單經會計部門入帳後,最後一聯返回信貸部門作為登記貸款台帳憑證。
(8)擔保貸款程序擴展閱讀:
貸款注意事項
1、向銀行提供資料要真實,提供本人住址、聯系方式要准確,變更時要及時通知銀行;
2、貸款用途要合法合規,交易背景要真實;
3、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和未來收入預期,選擇適合自己的還款方式;
4、申請貸款額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還款額不宜超過家庭總收入的50%;
5、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
6、要按時還款,避免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7、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對於抵押類貸款,還清貸款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登記;
8、提前還款必須要提前一個月與銀行溝通才可以辦理。
9、外地人辦理商業貸款一般銀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穩定的收入外,還要到戶口所在地開據戶籍證明(有的銀行還要求辦公證);而房屋置業擔保公司對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辦理個暫住證即可。
小微企業貸款的政策
(一)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的,利率水平不高於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高於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於該筆貸款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計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徵增值稅;超過部分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金融機構可按會計年度在以上兩種方法之間選定其一作為該年的免稅適用方法,一經選定,該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金融機構,是指經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批准成立的已通過監管部門上一年度「兩增兩控」考核的機構(2018年通過考核的機構名單以2018年上半年實現「兩增兩控」目標為准),以及經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批准成立的開發銀行及政策性銀行、外資銀行和非銀行業金融機構。
「兩增兩控」是指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同比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
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貸款相關的銀行服務收費)水平。金融機構完成「兩增兩控」情況,以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考核結果為准。
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均以貸款發放時的實際狀態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貸款發放前12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定,不滿12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年)=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於1000萬元(含本數)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金融機構應將相關免稅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單獨核算符合免稅條件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構辦理納稅申報;未單獨核算的,不得免徵增值稅。
金融機構應依法依規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一經發現存在虛報或造假騙取本項稅收優惠情形的,停止享受本通知有關增值稅優惠政策。
金融機構應持續跟蹤貸款投向,確保貸款資金真正流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的實際使用主體與申請主體一致。
銀保監會按年組織開展免稅政策執行情況督察,並將督察結果及時通報財稅主管部門。鼓勵金融機構發放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減少抵押擔保的中間環節,切實有效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各地稅務部門要加強免稅政策執行情況後續管理,對金融機構開展小微金融免稅政策專項檢查,發現問題的,按照現行稅收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並將有關情況逐級上報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
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要組織開展免稅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
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單戶授信小於100萬元(含本數),或者沒有授信額度,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