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找我向銀行貸款做擔保我該咋辦
只要不讓你簽共同還款就行,如果你認為你的朋友信譽沒什麼問題,還款能力也沒什麼問題,就給他做擔保。以下是我在網路上面搜的關於擔保人的信息,可以看看:
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保證人資格的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擔保人的責任與權利
誰可當擔保人?
年齡超逾18歲,不是破產者。
擔保人可較後選擇退出嗎?
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
擔保人何時可抽身而退?
當貸款已還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負責攤還他的債務。
當擔保人有何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 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 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慾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 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 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 註:所有擔保人都應被告知上述權利,不管有關權利是依據1967年破產法令或有關借貸機構接受貸款擔保之中央銀行指南。)
誰將被銀行控告?
若借款人違約不還借款,銀行將會向誰追討債務--借款人或擔保人?
銀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債。銀行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它甚至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
只有在通過法律途徑(在法庭提出控訴,向借款者追債)仍不得要領之後,才可對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
在<1967年破產法令>下,金融機構可致使一名負責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產。對於擔保人也一樣,除非他是一名「社會擔保人」。
金融機構只有在使盡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債不果之後,才可起訴「社會擔保人」,要求宣判他破產。
在上述法令下,「社會擔保人」是指為下列各項貸款作出擔保的人。
* 家居房屋貸款
* 教育或學術研究獎、助學金貸款
*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貸款
2. 朋友找我做擔保人向銀行借款,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其他人作了擔保人,這種情況下我應承擔保證責任嗎
是的,你要承擔責任。因為在銀行與客戶的協議書上有你作擔保人的簽名,在法律上是要負責任,即使你本人不知情,可如果協議書上有你證件號碼那你肯定要負責
3. 朋友從銀行貸款讓我擔保,他要是不還錢銀行會找我嗎
銀行會和你聯系要求你協助聯系你朋友或者你還款,如果你也不肯付款,那麼銀行會起訴你們兩個,同時你的信用記錄也會受影響,你們會敗訴,然後償還本金,利息以及罰息和違約金並且還要承擔訴訟費用,所以你還是讓你的朋友趕快還款吧
4. 我有一個朋友向銀行貸款,要我做擔保人,幫還是不幫
那要看你為對方擔保時是一般擔保還是連代擔保.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關於一般保證責任,不能直接向保證人主張其承擔保證責任,必須先對債務人提起訴訟,在債務人沒有履行能力,或者在強制執行其財產後仍不能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方可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關於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與債務人處於同一順序,只要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人首先履行債務,也可以一並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一般保證責任的情況下,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法律要求債權人先對債務人進行求償,如果債務人的財產滿足了債權人的債權,則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就會相應免除。而在連帶保證責任的情況下,法律則賦予債權人選擇權,債權人可以不先申請執行債務人的財產而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保證人無先訴抗辯權。因此,對保證人而言,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風險遠小於連帶保證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是一般擔保,銀行是先向第一責任人追討的.如果是連代責任人,那麼你肯定是要被銀行起訴的.
關於你說的,對方在辦理銀行貸款業務時有違規操作的情況,你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看能不能找個好律師給你打成擔保無效.但就我個人來說,這個事情的責任應該是一半一半.因為你在得知對方已經得到貸款時,你沒有提出異議.
5. 好朋友要我擔保銀行貸款
如果你為此擔保,必須有心理准備,若你的朋友還不起這筆貸款,你必須承擔還款責任。不建議為此擔保,如果真的出現還款違約,那10萬元連同利息必須有你償還。
6. 朋友銀行貸款,我是擔保人。朋友貸款未還,擔保人應該怎麼做
從法律上來說,借款人如果還不上貸款,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借款人不還,通過銀行通過法院可以執行到擔保人全額或部分資金。建議:想辦法找到借款人惡意轉移資金的證據,向法院提供,擔保人才有可能不被執行。 既然你是擔保人,那你有義務位貸款人還款。擔保不是隨便簽一個字的問題,時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建議:
1、你先把錢還上。
2、找你朋友要求還錢。
3、具體怎樣操作可向律師尋求幫助
7. 朋友向銀行貸款,我作為擔保人,如果朋友不還貸款,我會擔有責任
你作為擔保人,如果你的朋友不還款的話,那這筆款的償還就落到了你的頭上,這就是作為擔保人的意義。如果不是特別要好的朋友,最好還是不要給他做擔保吧!萬一人家以後不還錢跑路了,那就成了你還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