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去擔保公司貸款,每月利息2%還要收每月1.5%的手續費。這樣加起來就是每月3.5%,這公司收費合法嘛
我就是投資擔保公司的客戶經理,你所說的這種收費方式是合法的!但是,你所說的3分5並不是你想像的收取的!1分5是月息,剩下的2分是手續費!2分的手續費都包含:評估費,履約保證金,公證費,印花費,抵押登記費,擔保費!這些都是一次性付清的!擔保公司爭取的就一個擔保費!也就是除利息外的大頭了!
只要擔保公司的貸款利率不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那就是合法的(這就是民間集資)!但是,如果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的話,那就是傳說中的高利貸了,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B. 貸款公司利息太高了,能不能起訴
貸款公司利息過高,超過國家規定利率的部分的利息可以向法院起訴後不予償還,其他部分仍需償還。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擔保公司貸款利息過高合法嗎擴展閱讀: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 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C. 我幫別人做得擔保,今天收到法院傳票,我看了一下利息特別高,利息合法嘛,貸款人需要全部還嘛
利息高過國家規定利息為無效,按國家規定利息給。
D. 擔保公司的貸款可信嗎利息高嗎
可行 擔保公司只是幫你從銀行貸款的 利息就是銀行利息
E. 擔保公司賺取利息差是否合法
在央行輪番使用加息、提准致銀根持續收緊的情況下,企業求「錢」若渴。業內人士表示,從春節之後,央行保持一月一調準的節奏,銀行間超儲流動性水平呈現持續收緊態勢。即便如此,業界預測,6月份除加息之外,仍存在上調存款准備金率的可能性,緊縮預期全面升溫,北京部分擔保公司玩起以理財之名變相「攬存放貸賺息差」的危險游戲,有的擔保公司則直接墊款放貸,月息最高竟達4%~5%,遠遠超出了「民間借貸利息不得超過銀行基準利率4倍」的紅線。
年收益率高達18%
業內人士表示,有100萬元閑置資金。該公司業務人員力薦採用擔保理財模式投資,稱這種模式高收益、零風險、月息1.5%,年收益率在18%以上。一筆貸款期限一般是3~6個月。
有些擔保公司工作人員稱:「現在的貸款供不應求,100萬元很快就借出去。借款人主要是急需用錢的中小企業主和個體戶。」放貸的話需要和擔保公司簽訂一份名為 《恆盛財富助手自主理財計劃》的服務協議書。
該員工一再保證:年收益率絕對不會低於18%,如果銀行利息漲,擔保公司也跟隨上漲。在投資等待期,錢還在你自己的賬戶上,拿銀行利息同時,擔保公司每個月還給0.5%的利息 (合同上則稱為合同履行金)。如果借款人提前還款,不足一個月也按一個月的利息算。安全方面,可以說是零風險,你貸100萬,他有價值300萬的房子抵押在你名下,還不起還有我們來擔保。」
相關人員稱,出資方直接借款給借款方,他們只起中介作用,承擔擔保責任。1.5%,是擔保費還是高額利息?據了解到,公司擔保費一般是一年期一次性支付擔保額的2%,按月支付的話平均約為0.17%,按規定一般不能超過基準利率的50%,即0.79%。
月息4%涉嫌高利貸
業內人士透露,一周之內急需一筆100萬元的資金。該擔保公司表示,可以貸到,不過屬於民間借貸,利息較高,每個月4%,需要有房子抵押。
該擔保公司提供的一份貸款流程顯示:出資人和擔保公司簽訂理財協議擔保公司了解借款人情況到建委去提檔核實借款人產權情況簽訂借款合同公證處對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雙方到建委質押辦理他項權利證放款。據擔保公司稱,這個流程最快可以一個小時拿到貸款。在房產抵押貸款比例方面,該擔保公司稱按房產估值的7折。
擔保公司會與顧客簽定一個三方的借款合同,甲方為出資人,乙方為借款人,丙方才是擔保公司,合同里規定利息為每月1.5%。丙方承擔擔保責任。合同上並未標明上述所稱4%的月利。不過,按該公司對投資者的說法,可知剩餘2.5%的月利收入歸入擔保公司囊中。
那麼,月息4%是否屬於高利貸?擔保公司提供的一份《理財業務常識》上稱:「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但是利息不能超過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只要不超過30%都是合法的,和銀行利息一樣,只要不超過月息5%都是合法的。」
然而,上述說法有誤導投資者之嫌。根據央行4月6日公布的現行貸款基準利率,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年利率為5.85%,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的年利率是6.31%。擔保公司的貸款一般是不超過半年的短期貸款,民間借貸不超過4倍基準,也就是不超過23.4%,並不是不超過30%。即便按一年的利率計算,4倍基準利率為25.24%,而月息4%,年息就是48%了,遠遠超出法律規定的范圍。
擔保公司可墊資
業內人士稱,「著急用錢的話,擔保公司可以給顧客做兩筆貸款,一筆是擔保公司的短期高息貸款,一筆是一個月左右能做下來的銀行貸款。短期貸款期限是1~3個月,我們只需要看一下房子,1~2天就可以下來了。如果抵押的房產還有按揭貸款未還清,月息是5%,如果房產本身沒有貸款,月息是4%。」
據了解,擔保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墊付的流程一般是:借款人房子抵押給擔保公司,雙方簽署借款合同,很短的時間內借款人就可以獲得墊資。在擔保公司拿到銀行的批准貸款函以後,就解除和借款人之間的房屋抵押,把借款人的房屋抵押給銀行。銀行放款時,擔保公司直接用銀行的貸款扣除借款人從擔保公司借的數額。
擔保公司墊付資金,需要借款人和擔保公司簽訂一份借款合同。該擔保公司給記者提供的空白借款合同上,甲乙雙方都是自然人,需要填寫住所和身份證號碼,看不出來和該公司有任何關系。只是合同約定:「計息方式為10天起,每10天一次計息,借款發放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利息。」
至於擔保公司如何實現直接扣除銀行貸款,擔保公司的業務人員介紹:「這種擔保公司墊資的貸款方式,我們從銀行辦理的一般是『卡貸通』,辦下來我們可以先拿在手裡讓客戶還款。『卡貸通』就是消費貸,一次抵押,可以多次循環使用的方式,相當於一個大額信用卡。套現的話一般需要0.2%的套現費用,第一次我們就可以給你免費套現了。」
專家稱屬違法放貸
北京市信用擔保協會會長李世奇表示,「擔保公司用自己的錢,通過銀行做『委貸』是合法行為,自己放貸則是不允許的。擔保公司直接吸收資金放貸和做中介業務的性質是截然不同的,在民間借貸中做中介業務是可以的,關鍵要看合同是怎麼簽署的。」
關於高額的「擔保費用」是否合法,李世奇認為,「無論利息高低,擔保機構對外放款本身就是違法的。如果收取的是擔保費,借款合同有出借方和借款方,擔保公司是作為第三方。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原文是擔保費原則上不超過基準利率的50%,根據風險和成本,可以上浮。」
北京漢良律師事務所胡益華律師認為,「這個事件中,擔保公司賺取了息差,尋找不特定的客戶,促成了業務。不管這個錢在誰的戶頭上,是要通過擔保公司放出去,那麼擔保公司的行為就不是簡單的擔保,而是一種放貸行為。」
F. 投資擔保公司利息在15%-18%是合法的嗎
投資擔保公司的月息都是在1.5%-1.8%,您可以小數點打錯了吧?
根據國家和省政府關於擔保機構規范整頓和經營資格認定工作的政策規定,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開展了首批融資性擔保機構資格認定工作,認定工作主要依據條件是:
1、注冊資金3000萬元以上;
2、資本金充足率不低於80%;
3、去年以來與銀行開展有融資性擔保業務1億元以上或銀行授信1億元以上;
4、公司治理結構完善且高管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
5、沒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G. 擔保公司放高利貸給有限責任公司違法嗎
擔保公司放高利貸涉嫌兩重違法,一是非法經營;二是高利貸。實踐中擔保公司放高利貸都是自然人為債權人,這樣涉嫌抽逃注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