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你好,我是擔保人,貸款人找不到,怎麼辦
您好: 首先,你要弄清楚你和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時,有沒有約定保證方式,如果有「如果對方不能還款的,本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意思,則為一般保證;如果你們未約定保證方式,則推定為連帶責任保證方式。因未約定保證期限,推定保證期限自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6個月內。 如果是一般保證,你是享有先訴抗辯權,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您可以對債權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在保證期間6個月內,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你的保證責任免除。如果債權人已經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此後,債權人要求您承擔保證責任的,您應該承擔保證責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不享有的先訴抗辯權。 第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第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欠款規定的權利的。 所以,如果你擔保的方式是一般擔保的話,債務人(也就是借款人)跑了,並不知所蹤,致使債權人要求他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你就要承擔保證責任了。 如果你們未約定保證方式,則推定為連帶責任保證方式,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也就是你,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在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債權人未要求你承擔保證責任的,你的保證責任免除。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O(∩_∩)O哈!
㈡ 我是擔保人,貸款人還不了,我該怎麼辦
擔保人的責任: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責任:
民事責任: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連帶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責任: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風險:
給別人擔保貸款需要承擔以下風險:
擔保人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擔保人。
擔保人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30,000元,擔保人可能被宣判破產。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綜上,一般擔保人需要承擔以上責任。
㈢ 貸款人找不到擔保人怎麼辦
找不到擔保人的,可以找銀行指定的擔保公司進行擔保,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續費用,如果不願意找第三方擔保公司,則只能與開發商或售房方協商退房事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1、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料;
2、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
4、依合同約定從借款人賬戶上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義務的,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6、在貸款將受到或已受到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採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
㈣ 我想貸款如果找擔保人的話他的責任是什麼
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在一般保證的狀況下,銀行只有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在借款人的財產被執行後保證人才對不足部分承擔責任,這樣,擔保人財產損失的風險就相對小些。
但在連帶責任保證中,銀行有權向主債務人和保證人中的任何一人要求償付債務,保證人的財產隨時可能接受法院執行,擔保的風險相對要大。
因此,為他人作擔保盡量只提供一般保證,這樣可減少擔保的風險。另外,各位好心的擔保人在為他人作擔保時,最好能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反擔保以自保。
㈤ 擔保人貸款問題
咳,你把「擔保人」理解錯了!
銀行的「第三方擔保貸款」中的第三方就是俗稱的擔保人,但是這個擔保人可不是自然人,通常是指法人,因此,你想擔保貸款,就要找銀行指定的擔保公司。因為這些擔保公司經過銀行審核了,主要是有資產,比如房子等押在銀行了,所以銀行才會給這些擔保公司擔保的客戶貸款。
你想想,你自己找個自然人做擔保,銀行還要去審核你找的保人,銀行會去嗎?保人也得把自己的資產押給銀行,讓你借錢,這樣的保人你找的找嗎?
說不好聽的,自然人太容易生病、死亡、失業等等了,所以,現代金融業,無論是那個國家,基本上都不用自然人做擔保人了。
㈥ 可以找擔保人然後進行貸款嗎
要看你要貸什麼類型的貸款?和貸款數額多少? 各地區各銀行對申請條件都是不一樣的
比如:城鎮商戶貸款,可以三戶聯保。
農村農戶的養殖種殖業 也可以三戶聯保 十戶聯保。
鎮對工薪階層 個別商業銀行還有無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
想貸款建議去各銀行咨詢信貸員或大堂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