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貸的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一個嗎
不是。抵押合同是指貸款時,把房子押給銀行的合同。
貸款合同就是借據,借錢了就寫個借據,寫清楚借多少錢,利息,抵押。
B. 擔保合同與借款合同之間的關系一對一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是保證借款到時能夠歸還的一個輔合同。借款合同如果無效,抵押合同當然無效。但是如果擔保合同無效,則不影響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C. 擔保合同與借款合同不一致,且先簽 的擔保合同,以哪個為有效
擔保合同在銀行一般叫做保證合同,法律上成為擔保合同。
保證責任生效是看保證人與債權人(通常為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有的是獨立的合同,有的是包含在借款合同內的)。
如果合同簽訂之日在2007年10月1日前適用擔保法:
擔保法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D. 建行貸款合同與抵押合同是一本嗎
不是同一本。
貸款申請條件:
1、要有固定收入,要看工資明細;
2、年滿18-65周歲;
3、如果貸款用於經營或購車,要有擔保人和抵押;
4、徵信良好。
貸款申請資料:
1、貸款人身份證;
2、貸款人近半年徵信信息,且徵信信息良好;
3、貸款人名下近半年的銀行卡流水,無中斷;
4、貸款人居住證證明(租房合同、房產證、近三個月水、電、費煤氣發票);
5、貸款人工作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
6、社保、保單、公積金月供也可貸款。
如果想貸更高的額度,可以做抵押貸款,例如房、車等。
E.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合同和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不同
個人房屋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產抵押,向貸銀行或者申請用於個人合法合規用途的人民幣貸款,包括個人購房、購車、消費、經營及其他合規合法等多種貸款用途。
個人購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必須提供擔保。
二、申請材料不同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合同:
房產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收入證明
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為提高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個人購房貸款及擔保合同:
借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份)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未婚需填寫未婚聲明,我行留存原件。
離異或喪偶者需要提供離婚證或協議、判決書,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的房產證復印件一份。
三、操作流程不同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合同:
1、 提出貸款申請
2、 審核客戶資料
3、 出借人配對
4、 辦理公證抵押
5、 他證當天放款
個人購房貸款及擔保合同:
1、貸款咨詢:通過網點、電話或網站了解個人住房貸款對象、貸款條件、貸款額度、期限、利率、還款方式、貸款程序等情況;
2、貸款申請:提交銀行規定的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材料;
3、簽訂合同:客戶的申請獲得批准後,與銀行簽訂住房貸款合同;
4、貸款發放:銀行在條件具備時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5、客戶還款:客戶按合同約定按時還款;
6、貸後服務:客戶享受銀行提供的新產品和增值服務。
F. 房屋抵押合同就是貸款合同一樣嗎
抵押合同是從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財物(既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向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抵押合同是有名合同、諾成合同、單務合同、無償合同、要式合同、確定合同、從合同等。根據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所謂從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為存在前提的合同。由於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為"附屬合同"。像擔保類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等都是相對於主債務合同而存在的從合同,沒有主債務就不可能有對主債務的擔保,也不可能有擔保合同,所以抵押合同必然是從合同。
G. 抵押合同與借款合同可否合並為一
就是在借款合同中規定了擔保條款,這也是可以的。
H. 如何理解借款合同與抵押合同之間的關系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是基於借款合同的基礎上產生的一個擔保合同,是保證借款到時能夠歸還的一個輔合同。借款合同如果無效,抵押合同當然無效。但是如果抵押合同無效,則不影響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I. 公積金貸款已經簽了抵押合同和擔保合同,幾個工作日後簽借款合同
具體要看辦理人員進度。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由住房公積金中心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初審,審核通過後再與貸款銀行簽定貸款合同,一般提交申請後1個月左右。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流程:
1、初審:
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
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
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
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託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託行簽訂委託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託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託行簽訂委託貸款合同。
9、受託行按照委託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質押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保證合同》後,辦理借款手續。
10、受託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託行開立的指定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