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險公司給貸款人做擔保根據什麼收取保金
具體保證金是根據批貸額度來進行收費,且不同地區不同機構收費標准不一樣,需要跟擔保機構進行確認。
㈡ 貸款擔保公司幫擔保貸款需要些什麼條件,才能為他人擔保貸款
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為其做信用擔保,這第三方擔保可以是擔保人也可以是擔保公司。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之後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後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擔保貸款服務費用。 擔保公司業務流程大體上是:企業或個人申請-擔保公司受理-初審階段-機構審核階段-上會評審階段-領導審批階段-登記合同出保函-銀行放款-項目資料歸檔這樣一個過程,當然每個地區的擔保公司都不太一樣,每種擔保業務品種走的流程也不一樣,不同行業不同申請額度走的流程也不盡相同。 貸款一年,擔保費用為貸款金額的1.4%?1.6%;貸款兩年,擔保費用為貸款金額的1.8%?2%;貸款三年,擔保費用為貸款金額的2.5%。更多年限的收費可能會更高,各個公司有不同的規定. 可能 你個人申請的比較大的款項 銀行不會批准 但是如果你能找到這家銀行認可的擔保機構為你擔保 那麼就一般就沒有問題了。 說白了 擔保公司吃的就是關系飯。 請採納!謝謝! 如果你還有不清楚的 你可以點擊我QQ資料的個人說明中的對應網址來獲得進一步的了解!兩個工作日之內 你就可以清楚認識你的需求! 口口:武二漆吾寺遛依
㈢ 保險公司做擔保貸款嗎如果從銀行貸款,保險公司可以做為保證人嗎哪幾個保險公司開通了這個業務謝謝
保險公司是不能進行貸款擔保的,你說的估計是貸款保險之類,這與擔保是兩碼事!
㈣ 保險公司上級擔保單位是什麼
擔保和保險本身來講,兩者是有區別的。一方面在有效期間內,從擔保角度講,一旦買房人不能還款,擔保單位就有責任代買房人還款。而從保險(壽險)角度講,保險公司為買房人賠付貸款是有責任范圍的,並不是買房人所有的不還款情況保險公司都責任賠付。
另一方面,我們應該全面理解保險的概念和作用。保險(壽險)不應僅僅是貸款中的一項費用,交納保險費後,買房人相應取得了一種減少未來償付風險的權利,這部分風險將由保險公司來承擔。如果買房人償還剩餘貸款本息,之後買房人和保險公司之間並不因此而產生債權債務關系,這樣買房人就利用保險將保險事故帶來的還款風險完全消除了,買房人仍擁有房屋的所有權。
而在擔保的方式下,如果買房人不能償還貸款,擔保單位代其還清了貸款,依照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一條,擔保單位相應取得了對買房人的追索權。
舉例來說,擔保單位為買房人貸款30萬元提供擔保,如果買房人還了10萬元貸款本息後不能繼續還款,擔保單位為其償還剩餘20萬元本息後就有權利要求買房人向擔保單位償還20萬元的本息,也就是說買房人相就職為擔保單位20萬元本息的債務人。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或其繼承人要麼想辦法繼續還清擔保單位為其代還的20萬元本息,要麼將其擁有的財產(包括其貸款購買的住房)變賣來償還債務。也就是說,擔保單位為買房人償清貸款後,買房人債務仍沒有消除,只不過債權人發生轉移而已。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㈤ 企業貸款找擔保公司,擔保公司是不是要求企業買保險的
業貸款找擔保公司,擔保公司的操作流程一般是:
1。企業向擔保公司提交企業資料,其中提供的抵押品價值要大於融資額
2。擔保公司對企業進行風險評估
3. 如果可以擔保公司與企業簽訂擔保合同
一般來說,只收擔保費,擔保費不算是保險,一般為融資額的3%,從銀行融資還要交20%至30%的保證金,一般是存在擔保公司的賬戶上,和銀行溝通後,可以做定期存款,這筆保證金一般都是由企業來出。
以從銀行融資100萬為例:
20%保證金:20萬
3%擔保費:3萬
還有一些其他費用約為1萬
實際能到企業手上的,也就76萬
㈥ 我在銀行貸款5萬元是保險公司擔保的,現在要還清貸款都需要哪些書面材料
保險公司擔保了你的貸款。現在要還清,肯定要拿著擔保書。然後拿著你的身份證件貸款合同一起去銀行還款。
㈦ 保險公司給銀行貸款做的一下所謂擔保險,這個金額有什麼標准嗎
一般肯定不超過貸款金額了,就是相當於銀行把貸款人不還錢的風險轉給了保險公司,如果出現不還錢情況,保險公司會把這筆貸款還上
㈧ 保險公司擔保責任
擔保和保險本身來講,兩者是有區別的。一方面在有效期間內,從擔保角度講,一旦買房人不能還款,擔保單位就有責任代買房人還款。而從保險(壽險)角度講,保險公司為買房人賠付貸款是有責任范圍的,並不是買房人所有的不還款情況保險公司都責任賠付。
另一方面,我們應該全面理解保險的概念和作用。保險(壽險)不應僅僅是貸款中的一項費用,交納保險費後,買房人相應取得了一種減少未來償付風險的權利,這部分風險將由保險公司來承擔。如果買房人償還剩餘貸款本息,之後買房人和保險公司之間並不因此而產生債權債務關系,這樣買房人就利用保險將保險事故帶來的還款風險完全消除了,買房人仍擁有房屋的所有權。
而在擔保的方式下,如果買房人不能償還貸款,擔保單位代其還清了貸款,依照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一條,擔保單位相應取得了對買房人的追索權。
舉例來說,擔保單位為買房人貸款30萬元提供擔保,如果買房人還了10萬元貸款本息後不能繼續還款,擔保單位為其償還剩餘20萬元本息後就有權利要求買房人向擔保單位償還20萬元的本息,也就是說買房人相就職為擔保單位20萬元本息的債務人。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或其繼承人要麼想辦法繼續還清擔保單位為其代還的20萬元本息,要麼將其擁有的財產(包括其貸款購買的住房)變賣來償還債務。也就是說,擔保單位為買房人償清貸款後,買房人債務仍沒有消除,只不過債權人發生轉移而已。
㈨ 保險公司能否為企業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如果有購買分紅型的保險產品,可以利用保單貸款的功能向保險公司貸款的,手續比銀行便捷,利息也不高。
㈩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能否擔保貸款
擔保和是否保險公司人員沒有任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