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合法嗎
貸款合同的借款人有清償債務的義務,員工可以拒絕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B. 公司給員工做擔保,銀行給員工貸款持股,有風險嗎
風險不大 ,不能說沒有。公司擔保你如果不還 銀行會找擔保人 也就是公司,你也就有個不良記錄 。持股以後 每年公司都會有分紅的 , 利息多少 ? 看看劃得來不 ?
C. 個人為企業貸款擔保有何責任風險
一般來講,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D. 如果公司拿員工身份證做擔保或貸款會有什麼後果
貸款人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3、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E. 為企業員工做擔保人我的風險是什麼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F. 公司給員工擔保進行小額貸款,是否違法呢
大家好,我是老徐,一個在努力奮斗的金融民工,請大家關注我,共同探討財經問題!
公司給員工擔保進行小額貸款,這個是不違法的,公司只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在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基礎上作出的擔保決議,那就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像你這個情況,員工借款,而公司給員工的借款提供擔保,這個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只要貸款的錢是用於員工自己使用,那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如果員工的借款用於公司的經營, 那麼公司給員工的借款擔保,那麼就會存在問題,資金適使用方給自己擔保,那樣對於金融機構來說,這筆貸款是存在一定風險的,一旦企業的經營出現問題,那麼就會使得貸款出現無法收回的可能。
一般來說,員工借款由公司來擔保,一般是不大可能的,公司沒有必要來給員工的借款承擔兜底的責任。
G. 老闆讓員工以員工名義貸款,他做擔保人,從法律上來說會辦理好合法手續。風險很小,要答應嗎。
我覺得像這種以你自己的名義給老闆貸款的事情最好不要做,實際上法律上有很多事情並不是表面上那麼簡單,像你所理解的你的老闆做你的擔保人,你覺得如果這筆貸款還不上的話,你的老闆將成為債務人替你還貸款,那麼其實還有一點你並不清楚,也就是擔保人是分兩種情況的,有一種是如果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那麼法院是可以直接執行保證人的財產。還有一種是需要你注意的,有的保證人要承擔保障責任,首先是要以債務人確實沒有償還能力,並且法院已經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以後仍然為償還清債務的才會有保證人承擔剩餘的還債責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老闆是第2種保證人的話,法院一旦強制執行,還是首先執行你的個人財產,只有你沒有財產可執行或者不足以償還貸款,你的老闆才會承擔還款責任,這樣的話你的風險就足夠的大,也就是說你才是真正的第一,債務人執行的時候也是以你為主,很有可能你的財產被直行以後債務還清了,你的老闆就逃避了責任,所以說像這種情況一定要慎重,根本就不具有什麼可行性,因為以你的名義給別人貸款,你不覺得這樣的事情做起來很不理智嗎而且平白無故的給自己增加一大筆的債務對於你來說是風險小還是風險大呢?你完全沒有必要答應,你只是一個員工而已做出這么大的犧牲,我想真的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