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新房,別人要是抵押貸款如何知道
如果沒有產權原件則是抵押貸款中。
出示銀行按揭合同,如果出示了建設局的受理單就證明產權已經辦理出來了。
B. 我想用別人的房產證做抵押,貸款。用途是我買房子,可以辦理嗎怎麼辦,謝謝各位!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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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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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買房想查對方房屋有無抵押貸款怎麼辦
一、預售房屋
(一)如何查詢開發商預售房產是否存在抵押
商品房的開發商在申請了在建工程抵押借款後,就已經在交易辦理了預售房產抵押登記。在它取得預售證准備賣期房時,一定會先通知銀行,將即將賣出的房號告訴銀行,由銀行出面去交易辦理相關房屋抵押撤銷手續,這樣交易才受理這些期房買賣合同。在期房抵押未解除前不可重復再抵押,若銀行不知道則開發商不能賣房。
如果商品房的《預售合同》備案做不成。在雙方簽約後,若在合理期間內不能給辦理合同備案,購房人可以立即追究、並且維護自己的權益。在當地房管局的官網就可以查詢到商品房是否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許可證上就有關於商品房是否有抵押的說明,與此同時簽訂商品房預銷售合同時房管局備案的會有一項是對於抵押情況的說明。
(二)在那裡可以查詢開發商預售房產是否存在抵押
1、查詢開發商預售房產是否存在抵押首先要先登錄房產管理部門的網站,然後輸入你所擁有的房屋的項目名稱,再點擊進入樓盤表,根據樓盤表,就可以查詢自己的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問題了。通常上開發商會在房產局那邊拷一個特定的軟體,你這邊簽完合同後,開發商就會合同備案,然後房產局那邊就可以直接查詢這個房產是否存在抵押。
2.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建立本區域內統一的房屋登記簿。房屋登記簿是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根據,由房屋登記機構管理。但是這個登記簿是沒有連接到互聯網上的,不是對外完全公開的,如果想查詢房產信息,個人可以帶著有效的身份證件到當地的房產部門查詢。
二、二手房
1到房產局,對房信息進行查詢。
2,要提供產權證號碼,產權人姓名,或者房屋的具體地址。
3,需要提供查詢人的身份證原件。
D. 買房人要用我的房產證做抵押買我的房子這樣有風險嗎有什麼風險怎麼規避貸款人有其他貸款買房辦法嗎
買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1、注意房屋產權
購房者首先要弄清所購房屋的產權歸屬。因產權歸屬不清楚或產權糾紛未了結的房屋,購置時務必謹慎對待,較好不要涉足。
2、注意買房的價格
看價格的比較時,首先要弄清每個項目報的價格到底是什麼價,有的是「開盤價」,即底價;有的是「均價」;有的是「較高限價」;有的是整套價格、有的是套內建築面積價格……最主要的是應弄清(或換算)所選房屋的實際價格,因為這幾個房價出入很大,不弄明白會影響你的判斷力。
3、注意房屋地段、環境
房屋所處環境好壞,直接影響到生活的便利程度和房屋的利潤。有些目前較為偏僻之處,若是政府計劃大力開發的話,則其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間。
4、注意房屋設計
眼下因設計欠佳而空置的商品房比例很大。對住房的設計,購買者主要考慮兩方面:一是面積大小,二是內部的格局。這兩方面都既要兼顧現實的經濟條件、家庭特點,又要為未來留有相當的餘地。
5、不能只買便宜不買貴的
只圖價格便宜。誰都知道便宜無好貨。貴一定有貴的價值。而房地產市場永遠是:便宜的會越來越便宜,貴的永遠更貴。一定要買較好。無論是未來增值還是轉手都容易。如果手頭真的沒資金,不好的買了也是負債資產。
6、注意購房合同
在合同中應明確界定履行期限和違約責任、違約賠償等,以免開發商因資金或其他原因造成商品房交付延期並以免付款時發生爭執。
7、注意房屋物業
除了向先期入住的業主了解住房配套的權證),建委的開工建設許可證;房地局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買房需要什麼手續
1、看房驗明產權是關鍵
買房前一定要先看土地、房屋產權的關系是否明晰,有無遺留糾紛問題,防止一房兩賣;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注意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購房子是商品房、集資房還是經濟適用住房。
2、簽合同
簽合同前要確認買賣雙方合法身份,簽署交房
交房時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執行辦理完所有手續後,買賣雙方按合同條款交接房屋,驗收房內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和附屬設施,驗收合格後買方付款。買方在未取得房產證前,不應付清全部房款。
E. 買房時不知道房東把房子抵押銀行貸款了怎麼辦
房屋買賣進行過戶登記才能發生物權變動,現在您們的情況是房屋先抵後賣,出賣人有過錯,如果房子被銀行申請強制執行,您們可以追究出賣人的違約責任。但是我一直不明白,您們的房子都買那麼久了為什麼不過戶?
F. 合夥買房子,別人要拿房產證抵押貸款,求各位幫忙
不安全啊,應當拒絕。最起碼身份證不能讓別人拿走,沒有產權人的身份證原件及本人到場在抵押合同上畫押是無效合同
G. 買房時房屋存在抵押的該怎麼辦
根據《物權法》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因此買賣存在抵押權的二手房,就必須先行償還貸款銀行的剩餘貸款,再由銀行、出賣人辦理房屋抵押權注銷手續後,該房屋才能按照買賣雙方的約定辦理房屋權屬轉移手續。因此這就涉及由誰來償還銀行貸款問題,有以下兩種方式: (1)房屋出賣方自行出貴償還交易房產名下的銀行貸款,並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然後買賣雙方根據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辦理付款、過戶、交房等手續。 (2)由擔保公司出資先行償還交易房產名下的銀行貸款。這種方式是指,買方或賣方尋找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先行墊資償還銀行貸款,並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然後買賣雙方按照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辦理交易手續。使用這種方式時,擔保套司要按照墊責數額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務費用,目前一般都是由買方支付該筆服務費。使用這種方式在交易時應注意:在房產買賣合同或居間服務合同中要詳細約定由哪一方委託擔保公司,必要時可以約定共同選擇的擔保公司的名稱、墊資服務費的支付方、抵押權注銷後的通知義務、抵押權注銷後辦理房產過戶受理手續的期限等。 (3)由買方先行償還交易房產名下的銀行貸款,向銀行償還的貸款部分視同買方向賣方支竹房款的一部分。這種方式是指,在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後,由購房者償還交易房產名下的銀行貸款後,出售方及時與銀行辦理房產抵押權的注銷手續,然後買賣躚方按照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的約定辦理相關的交易手續。 對於買方來講,首選的當然是第一種方式,由賣方先還貸款,將抵押解除。如果賣方不同意或者無力償還而要求採用第三種方式時,買方一定要確保首付款專款專用,必要時,在還款的時候買方可陪同賣方去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