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擔保人不知情情況下被騙取保證,責任怎麼算
擔保人即保證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責》、《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你媽的情況,怎樣才能證明是被騙為甲的?這是問題的關鍵,要找出嫩讓法律認可的認可的證據,才能擺脫這個債務。憑嘴說,是沒有辦法證明被騙的。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貳』 我被別騙去做貸款擔保結果變成我是貸款人了他不還怎麼辦
你咋這么傻啊,你怎麼變成貸款了?錢他用了,肯定是他是貸款的,你怎麼能變成貸款呢?你可能只是個擔保人吧,因為錢你沒得花
『叄』 被別人騙了擔保貸款成貸款人了!
這種情況只能自己認了 沒人幫的了你了
『肆』 擔保人被貸款人欺騙了該怎麼辦
如果擔保人發現被貸款人詐騙,可以直接報警處理。然後去法院起訴對方。
『伍』 我是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去工作被人騙了去做擔保人
你需承擔保證責任。你需舉證證明你是受欺騙而簽的字。
『陸』 我被欺騙性的去做了銀行貸款的擔保人,請問,我怎麼才能解除擔保人的合同
這個銀行不會讓你解除合同的,除非你幫他把錢還了,要不然就變成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了,比如我幫你做擔保,然後別人借了你一百萬,當然不是看你份上,而是看我份上看我有能力還款,所以才借錢給我,最後你沒錢還了,我只能賣你東西去還,還不夠就只能我自己補了,因為人別除了找你,肯定還要找我擔保人的。
如果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償還,債權可以要求擔保人還款。首先,貸款擔保人是這樣一個角色:當借款人向銀行或者其他機構提出借款申請的時候,銀行或其他貸款人會出於款項安全性的考慮要求有一個擔保人,當借錢人不能按時還款的時候,擔保人要代替借錢人把錢還清。之後,擔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償。其次,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兩種。如果是一般擔保的話,債權人會先追索借款人的資產,當借錢人的所有家當仍不足以還清債務的時候再向擔保人追索。但如果是連帶責任的話,債權人就可以在債務人和擔保人之間選擇,看誰更容易還款就向誰追索。
『柒』 我對象被別人騙了幫忙擔保貸款,我可以告對方嗎
僅僅是你的對象,而不是你的配偶,那麼你沒有權利去起訴相關人員的。
『捌』 被人騙了做擔保,如何自保
1、首先你得把你的擔保情況說明下。
2、分析下你的擔保是何種性質的擔保及考慮擔保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你寫的,我無法幫助你
『玖』 我被騙去當貸款擔保人,當年是18歲身份證復印件被改成22歲,那個擔保還作數不,我會承受的後果是什麼
1、如果你不能證明受騙,由於你簽字按印,你就要承擔擔保責任,替借款人還款,還完之後你再找借款人要;
2、如果你能證明確實是上當受騙,你可以起訴主張擔保無效,如果法院根據證據判決擔保無效,你才可以免除責任。
3、你的年齡是18還是22沒有影響。
『拾』 被人騙銀行貸款擔保人,
一、擔保人的分類
擔保人的分類主要依據擔保的方式,而擔保的方式為四種:抵押、質押、保證、抵押加保證。
1、抵押擔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2、質押擔保: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抵押加保證: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4、保證擔保: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二、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變更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四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