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欠款人無力償還跑了,擔保人該怎麼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八十九條 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因此,你父親作為你小姑與你們村農村信用社之間貸款的擔保人,負有保障債務履行的法定或者約定義務。如果你小姑不履行債務,信用社可以優先向擔保人追責。擔保人履行債務後,可以向債務人即:你小姑追償。
關於你別的疑問:
第一、你父母沒看合同就簽字,這是你父母的個人問題,雖然法律上存在可請求撤銷「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但是我認為舉證應該存在較大難度。因此,你父母應當對合同的擔保承擔保證義務。
第二、你父母是否會被抓,如果你父母在你小姑消失後,沒有逃跑或者隱匿你父母的財產 為了不承擔擔保人的義務。而是積極聯系你小姑,那麼不構成「合同詐騙罪」。不會被抓。
第三、你小姑的丈夫還在,找他是否你們家就不用償還債務。我認為,需要先看你小姑的丈夫對於你小姑與農村信用社之間的貸款是否知情,該筆貸款是否該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在不能認定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下,該債務理應由你小姑承擔。在你小姑逃跑的前提下,你父母作為擔保人,就需要承擔擔保人該承擔的責任,即:以自己的財產償還該債務,之後向你小姑追償。
第四、我認為你小姑涉嫌「合同詐騙罪」,受害的金融機構一旦報警,你小姑會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只要你父母不知情 應該和你父母沒有任何關系。
第五、如果貸款是她和她丈夫一起簽字的,在她丈夫有能力償還的前提下,應當由她丈夫償還,不足部分可以由你父母以擔保人的名義償還,你父母償還之後 可以向你小姑追償
最後,我建議你們應先償還該債務,之後,持信用社出具的已經履行債務的書面證據,向法院起訴你小姑,要求其償還該債務,你小姑消失,可以公告送達。得到判決書後,可以申請法院對你小姑尚有的財產強制執行。為什麼這么做?你小姑欠了一屁股債,她的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所以 你們先拿到判決 先執行,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自己的9萬塊錢打水漂!!
❷ 民間借貸,借款人跑了,擔保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合法。如果沒有擔保,人家也不會借出這筆錢。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民事法律行為負責,擔保人也不例外。如果不追究擔保人責任,那麼憑什麼貸款一方要承擔損失呢?你換位思考一下應該就能明白。
❸ 借債人跑了,擔保人無能力償還
1、保證分為一般保證、連帶保證:
(1)如果你們約定為連帶的是連帶保證(對於連帶保證,只要借款人到期還不上錢,債主就既可以讓借款人還、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讓你償還)
(2)如果你們約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償還欠款時,由保證人承擔」之類意思的,是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借款人和債主之間的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借款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償還貸款前,你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和債主要你還款的要求)
(3)如果你們之間關於保證方式是連帶還是一般保證沒有約定或是約定不明:法律規定應承擔連帶責任。
(4)首先你即使一分錢都還不了也不會被抓、更不會被判刑的:因為你並沒有觸犯刑法。但是:如果債主起訴你要求償還貸款、且法院判決由你償還,但你在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故意不償還:嚴重的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下面56如果是連帶保證的話成立
(5)你負責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償還多少」的問題。
(6)關於時效:犯罪有追訴時效(經過一定的時效期間就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你在只是未還錢但沒有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情況下,因沒有觸犯刑法,不會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時效問題了。你如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你一旦有財產時恢復執行--也就是說:你何時有財產都可以執行。除非你確實沒有個人財產、又沒有經濟來源、同時又喪失了勞動能力的情況:此時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也就是說你不用還了,但絕不等於時效已過
❹ 貸款人無力償還貸款第一擔保人跑了,第二擔保人負什麼責任
你的意思是
貸款人
沒有工作,只有一座房子?那其它存款或者可以轉換為現金的東西呢?法律上規定只要留下能夠滿足他日常生活的財產,其餘財產都可以用來償還貸款。
如果他不能還清所有債務,而且第一
擔保人
也跑了,那剩下的錢就得由你來償還,至於你的損失,只能之後由你自己向他們來追償
❺ 貸款人跑路了,擔保人也無力償還怎麼辦
咳,無力償還,幹嘛還給人做貸款擔保啊,別說無能力償還了,就是有能力償還也不能隨便的給你擔保呀!
❻ 借款人跑了,擔保人無力償還,法院會怎麼判決
法院會判決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我國《擔保法》第六條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據此,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不能償還情況,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
因此,在借款人逃跑之後,作為擔保人,理所當然的都需要承擔替借款人償還債務的的義務,至於擔保人也無償還能力,這個在以後法院執行中,可以暫時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具備償還能力時,恢復判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