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樣對貸款的擔保人進行分析
擔保人和借款人的法律地位是一樣的,你怎麼審借款人就怎麼審擔保人。
再者,如果擔保人不是自然人,是擔保公司。你不用操心啊,銀行自然會判斷是否接受這家擔保公司了,這都是有協議的,不會來一單審一單的。
❷ 公積金貸款需要擔保,解釋一下擔保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找人擔保,這是為了防範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公積金貸款期限比較長(最長9年),風險較大,貸款期間可能會出現各種變故,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後出現較大變故,導致其不能正常償還貸款,這樣會給資金回收帶來極大的風險,影響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轉。為了確保發放貸款的安全性,必須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積金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 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 住房公積金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自然人住房公積金擔保人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❸ 案例分析:關於擔保貸款
1、李三作為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是連帶保證,在李一到期不還款時,銀行就有權要求李三還款;如果是一般保證,銀行應在起訴李一還款無果後,才能要求李三還款。
2、第一次法院判決中是否有判決李一還款、李三承擔連帶責任的表示?
(1)如果第一次的判決中有讓李三連帶還款的表述、或者是李一不履行法院判決後銀又起訴了李三並有判決的話,法院現在劃扣李三的存款給銀行就沒有錯誤;
(2)如果第一次的判決中並沒有涉及讓李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問題:現在法院在銀行沒有起訴李三、並有法院判決確定讓李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情況下,直接劃保李三的存款,屬於違法。李三可以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3、「李三應如何索回自己被法院劃轉的存款」:很有可能是要不回了,因為銀行一般設定的是連帶保證、在起訴李一時很可能也起訴了李三:如果法院的判決中確定讓李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這錢李三是肯定要不回了。
但,李三可以在這一萬被劃扣後二年內,向李四索要這錢。
❹ 誰能解釋下,融資擔保什麼意思啊
融資擔保
融資擔保: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受益人融資提供的本息償還擔保。融資方式包括借款、發行有價債券(不包括股票)、透支、延期付款及銀行給予的授信額度等。 向銀行借錢(融資)一般都要求有擔保:政府擔保貸款、企業信用擔保貸款、自然人擔保貸款。
(1)物的擔保
主要表現為對項目資產的抵押和控制上,包括對項目的不動產(如土地、建築物等)和有形動產(如機器設備、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的抵押,對無形動產(如合約權利、公司銀行賬戶、專利權等)設 置擔保物權等幾個方面,如債務人不履行其義務,債權人可以行使其對擔保物的權力來滿足自己的債權。物的擔保有以下兩種形式: 抵押(Mortgage)。為提供擔保而把資產的所有權移轉於債權人(抵押權人),但是附有一項明示或默示的條件,即該項資產的所有權應在債務人履行其義務後重新移轉於債務人。 擔保。這種形式不需要資產和權益佔有的移轉或者所有權的移轉,而是債權人或債務人之間的一項協議。
(2)人的擔保
是以法律協議形式做出承諾,擔保人向債權人承擔了一定的義務。義務可以是一種第二位的法律承諾,即在被擔保人(主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擔保受益人)所承擔義務的情況下(違約時),必須承擔起被擔保人的合約義務。 項目投資者作為擔保人。項目投資者通過建立一個專門的項目公司來經營項目和安排融資。 利用與項目有利益關系的第三方作為擔保人。 商業擔保人。以提供擔保作為一種贏利的手段,承擔項目的風險並收取擔保服務費用。商業擔保人通過分散化經營降低自己的風險。商業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服務是擔保項目投資者在項目中或者項目融資中所必須承擔的義務。這類擔保人一般為商業銀行、投資公司和一些專業化的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擔保一般為銀行信用證或銀行擔保。
編輯本段貸款擔保
貸款擔保是擔保機構為放款人(金融機構)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業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證。擔保機構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時,負責支付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貸款擔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項時生效,借款人或擔保人償還本息後失效。貸款擔保是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業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散銀行放貸、企業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起到保證信用貸款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
編輯本段項目融資擔保的主要擔保形式
[1]1、項目完工擔保 項目完工擔保主要屬於僅僅在時間上有所限制的擔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項目完工擔保人對貸款銀行承擔著全面追索的經濟責任。 完工擔保的提供者主要有:一、項目的投資者;二、承建項目的工程公司或有關保險公司。 完工擔保一般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內容:1、完工擔保的責任;2、項目投資者履行完工擔保義務的方式;3、保證項目投資者履行擔保義務的措施 2、無貨亦付款合同 它是國際項目融資所特有的擔保形式,它體現的是項目公司與項目購買者之間的長期銷售合同關系。無貨亦付款合同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產品購買方同項目公司簽訂無貨亦付款合同,項目公司以此為憑進行項目融資。 無貨亦付款合同是長期合同。 無貨亦付款責任者的義務是無條件的,這是無貨亦付款合同的核心。
❺ 個人信用報告中有一點看不明白,請行家解釋。
只要你幫別人擔保了,徵信就會顯現為他人擔保信息的,無論被擔保人是否逾期都會顯示在徵信上的。目前的徵信系統對於對外擔保的採集是不會像自身信貸信息那麼全面啦。
一般情況下,如果被擔保人的貸款出現逾期,那麼銀行會採取很多措施來追償,身為擔保人肯定是會被追究連帶責任的,如果連擔保人都沒有辦法償還,那麼通過法院執行的信息也會被披露在徵信上的,銀行基本上也都不會接受這樣的客戶再發生信貸關系了。
所以在為他人擔保的時候請一定慎重,銀行在處理你的申請時是肯定會考慮這個問題的。
❻ 關於房產抵押貸款的一些名詞的解釋。
銀行內部授信:簡單來說,授信是指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證的行為。
委託抵押期限:拍賣企業在接受抵押權人的委託時,須先行審核抵押權人的提供的抵押憑證,方可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在確定拍賣時間和拍賣地點後,還須向抵押人發出拍賣通告。若抵押人提出異議,必須中止拍賣程序,等待抵押雙方的協商結果或人民法院的裁決結果。
抵押:抵押,在銀行或地產界稱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資產(不論是否為不動產)作為債務擔保的動作,多發生於購買房地產時銀行借出的抵押貸款或在典當商折現非不動產的物品。
質押:質押也稱質權,就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❼ 抵押貸款需要什麼名義或貸款用途需要向銀行解釋嗎
招行抵押類貸款目前只接受以房產作抵押;如需申請個人汽車按揭貸款,則可以用所購買的的車輛做抵押申請;
若您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存單等,也可嘗試申請質押貸款。
❽ 擔保公司擔保貸款風險分析
風險:
給別人擔保貸款需要承擔以下風險:
擔保人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擔保人。
擔保人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30,000元,擔保人可能被宣判破產。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綜上,一般擔保人需要承擔以上責任。
❾ 在項目融資貸款擔保中准擔保交易的含義是什麼,請解釋的詳細一點
這個只是項目融資中一個擔保形式的稱呼而已,要詳細點還真難啊,個人認為准擔保交易應該如同我們日常所說的「准爸、准媽」意思近同,應該是確定實物的擔保交易或在法規內由明令寫明的,如准擔保交易 包括的擔保形式內容有1)融資租賃 2)出售和租回 3)出售和購回 4)所有權保留
❿ 按揭貸款保證金的詳細解釋
銀行按揭貸款保證金擔保在銀行界普遍存在。通常的做法是銀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商)簽訂《個人購房貸款項目合作協議》以及《個人購房擔保借款合同》,並在合同上約定,銀行為開發商開發樓盤的購房人發放住房按揭貸款,而開發商在銀行開立保證金專戶,並按著發放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證金,為銀行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當購房借款人取得房地產證,並辦妥以銀行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後,銀行將保證金賬戶中的對應保證金退還給開發商。在此期間內,若購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期還本付息的,由開發商代為償還,銀行有權直接從保證金賬戶中扣劃相關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