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在一個人的貸款合同里做了擔保人,但是這個人自從貸款以後就故意關機失蹤,他屬於詐騙嗎
這個應不屬於詐騙。因為對於那個人貸款,你是自願為其貸款承擔保證責任,現在他不還錢,銀行起訴他承擔還款的責任,你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你承擔了責任後,可以向那個人追償。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至少在犯罪客體上,不符合詐騙罪的客體。同時,你還享有追償的權利。這就是一個民事糾紛。
Ⅱ 替擔保人簽字構成貸款詐騙罪嗎
擔保人有責任
Ⅲ 貸款詐騙擔保人可否報案
必須報案.當地派出所即可處理。
Ⅳ 銀行貸款合同涉嫌詐騙,擔保人需不需要承擔償還貸款的責任
要看你是不是連帶責任的擔保,還有你所說的合同有沒有法律效益、如果合同都沒法律效益不用還錢
Ⅳ 擔保人後期發現借款人有騙貸嫌疑,並舉報。是否可以免除擔保責任
你們應該是被公司老闆詐騙了.首先看看你們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經失效,沒有約定擔保責任期間的,給予債權人在主債務期滿後六個月內及張擔保責任的權利期間,這個期間是不變期間,如未主張,則擔保人同樣免責;如果債權人主張的,擔保期間終止,重新計算二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可能是銀行員工與你們老闆勾結騙貸。你也是被騙而且是公司員工是在你們老闆受意下擔保的。
具體想免除擔保責任請聯系我
Ⅵ 貸款人詐騙貸款,擔保人資料做假,擔保人是刑事責認,還是民事責任
如果擔保人明知貸款人為的是詐騙,而提供擔保,可能會成為共犯,承擔刑事責任。如果不涉及刑事責任的,也可能因為存在資料作假等,有一定的過錯,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可以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Ⅶ 債務人被判合同詐騙,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嗎 法院判決書認定債務
不要。
在保證合同糾紛案件中,保證人大多以主合同當事人(債務人、債權人)串通與欺詐保證人的理由抗辯,主張不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四十條規定:主合同債務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債權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欺詐、脅迫事實的,按照擔保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處理。
(7)擔保人合同貸款詐騙擴展閱讀:
保證人資格的特殊規定: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3、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Ⅷ 借款人偽造購銷合同騙貸擔保人有責任嗎
假合同騙貸,擔保人擔保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借款人以欺騙手段取得金融機構貸款,構成騙取貸款罪,詐騙行為和合同行為是兩個性質截然不同的行為。在民法上,前者屬於不法行為,後者屬於民事法律行為;前者是詐騙人在締約階段單方實施的,後者是詐騙人與被詐騙人雙方共同實施的,二者性質與內容迥異。
同時,由於金融借款合同本身並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故也不能以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認定合同無效。因此,此類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貸款人不行使撤銷權的,借款合同有效。由於主合同為可撤銷合同,在貸款人不行使撤銷權的情況下,擔保合同的效力應依據合同自身予以判斷。
此時,如果擔保人以自己提供擔保也受到借款人(即詐騙人)欺詐為由,主張撤銷擔保合同的,原則上不予支持。因為,擔保合同是擔保人與擔保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之間的合同,對擔保合同而言,借款人屬於擔保合同之外的第三人,雖然擔保人也因受到借款人的欺詐而提供擔保,此時只有當作為擔保合同的相對方(即貸款人)明知欺詐事實或可得而知的情況下,擔保人才能撤銷擔保,以維護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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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貸款詐騙讓你讀了合同會不會承受法律責任對方還簽了我不認識的擔保人名字,還有手印
如果只是讀了份合同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只要你沒有簽字就和你無關,他簽的擔保人名字是誰和你也沒什麼關系,在合同法當中,如果你到時還不了款,是可以直接找擔保人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