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按揭還不上銀行會找擔保人開發商嗎
1、1個月內沒還銀行會產生罰息;
2、1個月(30以上)銀行會有簡訊通知;
3、3個月以上(90天)銀行將會電話通知或者上門催收;
4、6個月以上銀行會向法院起訴,將會有法院的傳票寄至借款方家,在開庭之日不管借款人是否到庭,法院都會凍結借款人當初向銀行抵押貸款的抵押物,然後進行拍賣,抵押物拍賣所得,將會用於還款。如果拍賣所得大於欠款,(借款方需要支付的金額=本金 利息 違約金 滯納金 起訴費 律師費等),那麼多餘部分將會返還給借款方。不過有多餘出來的錢的情況很少。
如果貸款人因為種種問題而還不上銀行貸款,銀行會對你以及你的貸款擔保人做出以下動作:
1、對房產進行拍賣,所得款項用於其債權的實現。
2、如果有擔保人,向擔保人追償。
3、將你、公司列入黑名單,上報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4、對公司進行訴訟,判決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公司其他財產。
5、對公司的債權申請代位執行。
『貳』 貸款買房為什麼需要擔保公司擔保
為了保證貸款人有實力還貸。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擔保。
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擔保公司的,在房產證出來之前,銀行為了保證自身的權益,在簽訂購房合同以後,前期是由開發商負責擔保(開發商需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以防部分業主斷供影響了銀行貸款質量);除非是開發商資質太差,需要加擔保公司擔保。
(2)房子貸款為啥擔保人是開發商擴展閱讀:
房貸方式
1. 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2. 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各銀行的貸款名稱也不一樣,建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貸款,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3.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參考資料:購房貸款-網路
『叄』 按揭貸款為什麼還要擔保人
只要買的是正規的商品房都不用擔保的,
因為這個房子本身就可以貸款,當還不了月供的時候銀行有權收回住房,
你需要的就是准備一張收入證明就可以了,開發商提供按揭銀行的收入證明,
這個有專門的格式,找他們要, 在上面蓋個章,填一下個人資料,就可以了,
還要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及近三個月的銀行流水,
購房合同和首付款發票就可以了,非常簡單.
『肆』 開發商作為貸款人的保證人,應承擔哪些責任
開發商作為按揭貸款中作為貸款人的保證人需按合同約定隨擔以下兩種責任: 1:連帶保證責任。當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時,銀行有權要求開發商負責清償全部貸款本息;開發商向貸款銀行清償的全部貸款本息有權向購房人追償。 2:回購擔保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期償還貸款時,開發商應購回借款人抵押的房產,以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伍』 有的朋友說,現在貸款買房不用擔保人了,開發商就已經承擔擔保人的義務了。是什麼意思
你的這個說法是對的!現在一般買房貸款前,開發商和銀行就簽訂了協議的,開發商就是你的貸款擔保人!所以一般只有在開發商指定的銀行辦理按揭手續!
還有就是你這套房子本身就是一個抵押物,在辦理你的2證前就給銀行辦理了一個他項權證,
在這里申明一點,不管什麼貸款,銀行是不能扣押你的房產證和土地證的,因為針對銀行是有一個專門的證,叫他項權證
『陸』 房屋貸款擔保人責任
買房貸款擔保人應付怎樣的法律責任
一般銀行做擔保貸款,都會根據貸款申請額度對該筆貸款的擔保人資產做詳細的評估,只有保證人的資產價值評估大於擔保的該筆貸款申請額度,且沒有不良的徵信記錄你才能獲得擔保資格。
一般做保證人,銀行信貸會要求出示房產證、行車證、存款流水等資產證明,還包括所在公司人力部或財務部提供收入證明等材料並留復印件作為附件放進信貸檔案送到主管信貸審批部門進行審批。
貸款擔保需要簽訂擔保合同。擔保合同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專門格式的保證合同,一種是主合同中含有保證條款。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也就是說,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經濟恐慌,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
另外,作為銀行貸款擔保人,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1、由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單方性、無償性的法律責任,故對保證人盡了義務而債權人怠於行使權利,應該免除保證人一定范圍內的保證責任。
2、保證存續的基礎是保證人對債務人的信任,因而一旦發生債務人變動時,保證人一般不再為該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如果貸款合同發生變更,又未獲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時,保證人也不應為此承擔責任。
3、在商業銀行與借款人的貸款活動中,常常有協議以新貸還舊貸的情況發生。基於主合同主要內容變更,保證人不再承擔責任的原理,以新貸償還舊貸屬於主合同變更,保證人除該變更協議知道並應當知道外,不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舊貸的保證人又為新貸作保的話,那麼保證人的責任不能免除。
『柒』 按揭合同為什麼要開發商做保證人
這個問題問得好,可能許多人都沒思考過。
實踐中,只有預售商品房的個人抵押貸款,才需開發商——作為賣家,充當「借款擔保人」的角色。
原理是,預售合同的標的(就是房屋及總價),其房屋價值是按竣工後可住人來作價的,借款人的抵押物是房屋,銀行是按房屋總價為基礎計算和發放貸款的。但是,假如在建設過程中發生意外,工程癱瘓了,成了」爛尾樓「,借款人可能會不還貸,那銀行怎麼辦?它拿著一堆」磚「(而不是現成的房屋)去拍賣?能賣幾個錢?所以,它要」套牢「開發商,拿它做墊背,直到房屋竣工,抵押物成型,借款人取得了房產證,開發商的擔保責任也就到此終止了。
從今往後,銀行就不怕你借款人不還貸了,其道理太簡單了,大家都懂的。
『捌』 關於房子貸款擔保人問題
這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保證還是一般責任保證。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債權人可以選擇在債務人和保證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債務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債務再向保證人追索。其次,看你們三人的擔保是分保還是聯保,即三人分別承擔其中部分金額的擔保,還是每個人都對全部債務擔保。如果是分保,您只需承擔您擔保那部分金額的保證責任,如果是聯保,而且您是三人中經濟實力最強的,有可能先執行您哦。
為銀行貸款擔保,銀行有規定格式的擔保合同,他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規定保證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您可以看一下當初的保證合同),因此估計連帶責任是跑不了的了。關鍵是在法院判決後銀行如何申請執行。如果銀行覺得你們幾個保證人經濟實力較強,有(甚至掌握了線索)現金資產(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等),代償能力很強,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請先執行保證人的財產。而且根據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如果真符合這一條,您朋友的房子還不能動呢(除非是在您們擔保的同時,他的房產也作了抵押,但看您講的情形好像不是這樣),如果動,銀行還要給他們找個更小的臨時住所,銀行也會嫌麻煩而不申請執行他的房產。
『玖』 買商品房辦理房貸(商業貸款),需要擔保人嗎是不是開發商就可以擔保
不是的 商品房也就是一手房 是可以找當地的擔保公司的!! 具體的還要看借款人的自身貸款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