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連帶責任擔保人與債務人是同一順序債務人嗎
擔保法的確這么規定的: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就是說,債務人一直拖欠借款不還,在法院審判下來之前,並且實施財產保全之前,擔保人是安全的。 在風險已經發生後,如果在財產保全、拍賣、受償一系列的程序走下來,仍然不能執行,則要追究保證人的責任,要求保證擔保人償還這筆貸款。。。然後再由保證人向借款人追索。
② 債務人對同一個債權人負擔多筆債務的,應該遵循怎樣的清償順序
現實困惑
丁某曾經多次借給朋友康某錢財,如今有幾筆借款的還款期限已經到了,但康某還沒有還款的意思。丁某找到康某要求還錢,康某以沒錢為由拒絕還錢。丁某盛怒之下將康某起訴到當地人民法院,因為證據確鑿,案情簡單,法院很快就判決康某還錢。但康某欠丁某多筆債務,有的債務還沒有到期,有的債務還有擔保,這些債務應當以什麼樣的順序來清償呢?
律師答疑
康某欠丁某多筆債務的清償順序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規定確定:「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案例中的康某在沒有與丁某約定還款順序的情況下,應當依照上述規定進行債務清償。如果有約定,依據其約定。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條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法理薈萃
清償同一債權人多筆債務的順序規定,體現了《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則以及誠實信用原則,有效地解決了現實中債務履行存在的一些問題,具有相當的科學性。
③ 同一債權人與同一債務人存在多筆借款,其中部分有擔保,現債務人還款,應當確認先還的哪筆款
一般不都是先還快到期的那筆嗎?也看TA是否仗義了,仗義的話先還有擔保的,把擔保人解脫出來,坑一點兒呢就先還沒擔保的。
④ 一筆貸款既有抵押擔保又有質押擔保,執行有先後順序嗎
這就是混合共同擔保。
如果抵押和質押指向同一物,則按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同一物上法定登記生效的抵押權清償永遠優先於質押權。法定登記生效的物類《擔保法》42條有規定。
但如果不是法定登記生效的,同一物上抵押權和質押權並存,原則上按登記設定順序清償。(《擔保法》42條以外的財產,參看43條)
⑤ 多個債權人對同一債務人申請執行,應按什麼順序
法律規定,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的順序是:「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8條之規定:
(1)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雖然不同,但執行的目的都是,相對於申請執行人來說對被執行人都享有給付金錢權或物權。在給付權的問題上,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的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自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2)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3)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在分配中可以主張優先受償權。
(4)被執行人的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再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5)多人擔保同一筆貸款還款順序擴展閱讀: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八十八條規定:「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法律上有個名詞叫「財產保全」,是為了保障判決生效,債務人有足夠的錢來執行償還義務;或者防債務人不當減少財產,給債權人帶來的損害。
如:老賴想暗度陳合,把破產公司的錢財轉移到自己的褲腰裡,於是搞低價設備轉讓,把100萬的設備10萬元賣出去。你申請了財產保全」,就可以替代老賴的位置,行使債務人的權利,能直接撤銷掉這筆損害自己債權的買賣。
如果其他債權人沒有申請「財產保全」,而你先申請了這個制度,在司法操爾就可以優先獲得債務的清償。申請「財產保全」和申請「強制執行」不同,不必等到法律判決書生效,只需一起訴就可以請種情況也有限制,要確保在債務人財產充足的情況下,你才享有優先權。如果財產不夠償還債務,那你將和其他債權人一起按照債權比例,平均分配債努人財產。
泗水縣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
⑥ 一人擔保多筆貸款怎麼定性
一人擔保多筆貸款,要看這個擔保人,是否有償還多筆貸款的能力,如果他確實有償還多筆貸款的能力,那麼是正常的情況,作為擔保人,他也有還款的義務。
擔保貸款。
擔保貸款中,債務人到期沒還債權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款。因此擔保人是具有還款義務的,但是這一還款義務也是進行限制了的。更多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相關知識,接下來我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擔保人要還錢嗎?
借款人沒還錢,擔保人要還。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
二、還款義務是怎樣
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法律依據:《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工資等方式。
三、擔保人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擔保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我並不建議您輕易當他人的擔保人。以上內容就是為你整理的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
⑦ 借款人對同一貸款人有多筆借款,借款人償還的款項屬於
您好,借款人對同一貸款人有多筆借款,借款人償還的款項屬於歸還哪筆貸款,按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按貸款到期的先後順序進行推定。在數宗債務均已屆滿清償期或均未屆滿情況下,債務擔保是相同的,以債務人因清償獲益最多者優先抵充;債務擔保並不相同的,以無債務擔保或者債務擔保最少者優先抵充。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⑧ 僅起訴多筆借款中的部分,對於還款是哪一筆的認定
要看具體案情進行分析,如果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履行。如果沒有約定的,應優先抵充已經到期的債務。
《合同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條規定,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
⑨ 民間借貸合同中有多個出借人可以與同一借款人約定還款順序(還出借人的借款順序)嗎
常理的東西不用法律條款。你們當時達成借款協議有效,這個約定就是有效的。這和現在投資人有優先順序,劣後級一樣。這是簽約達成的真實意思表示。就需要遵守這種契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