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貧困戶貸款需擔保人嗎都是貧困戶了誰還給擔保還有其它政策嗎
你好,不需要的,個人貸款最高五十萬最快當天下款
2. 貸款擔保方式分為幾種,各是什麼
目前常見的有三種貸款擔保方式,即住房抵押、權利質押和第三方保證。
一、以住房抵押作貸款擔保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產的話,可以選擇以個人住房作為抵押物來進行貸款的擔保,而且房產的評估價值都不會低,有助於提高借款人的貸款額度。
如果貸款人以所購住房作抵押,則無需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對借款人來說,可節省一筆評估費用;如果貸款人以自己已經押有產權的住房作抵押,該抵押物則需經過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筆評估費用。
以住房作貸款擔保,借貸雙方要按有關法律規定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借貸人承擔。此外,借貸人還需按規定到貸款銀行認可的保險公司購買抵押物財產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貸款的全部本息,保險費用由借貸人承擔。
因此,採取抵押擔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記費用、保險費用和抵押物評估費用,如果借貸人經濟較為寬裕,可以考慮選擇這一方式。
二、以權利質押作貸款擔保
除了房產和汽車外,銀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價證券和存單作為抵押物,有價證券包括國庫券、金融債券和銀行認可的企業債券,存單指人民幣定期儲蓄存單。
借款人申請質押擔保貸款,質押權利憑證所載金額必須超過貸款額度,至少要大於貸款額度的10%。
各種債券一定要真實有效,方可用於質押,存單需有開戶行的鑒定證明及免掛失證明。借款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質押合同的同時,要將有價證券、存單等質押物交由貸款銀行保管,並由該銀行承擔保管責任。
一般來說,選擇質押貸款擔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額的金融資產,依靠這些金融資產完全可以滿足購房消費的需要,但一時難於變現或若變現將帶來一定損失。
三、以第三方保證作貸款擔保
這種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保證人,按貸款銀行的規定,保證人必須為企業法人,為借款人提供貸款保證,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借貸人應提供第三方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須是能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有相當於AA級以上的企業信用等級,在借貸銀行開戶,無重大債權債務糾紛等,否則有其中任何一條都不能充當第三方。
貸款擔保的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簽訂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准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貸款擔保_網路
3. 我想銀行貸款,我是扶貧的貧困戶,需要什麼手續
一、申請精準扶貧貸款的條件: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有貸款意願和自主發展能力;
5、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二、申請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
2、 填寫一張貸款申請表;提供抵押物(抵押物可以是農作物,土地使用權,林權證等);
3、前往擔保公司簽訂《擔保與反擔保合同》;同貸款發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提交一張發放貸款銀行的銀卡卡號即可。
三、辦理程序
1、一般可參照「五步法——戶申請、村初審、鄉審核、縣復查、銀行審定」放貸(見「扶貧小額信貸辦理流程圖」)。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操作流程。
2、村級組織(村委會或為扶貧小額信貸設立的村級管理機構)根據貧困戶申請,對該建檔立卡貧困戶及其家庭的社區信用度、發展能力和勞動技能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評價,可「一次核定、按年升(降)級」。
3、對申請的貸款,要結合村產業發展規劃、市場需求、貸款人家庭實際,看其發展項目是否合適,發展規模、貸款額度和期限是否恰當,並提出初審意見。鄉級政府相關部門,主要查看項目是否符合實際和扶貧規劃,並提出審核意見;基層金融機構客戶經理根據要求進行實地調研審查。
四、 申請用途:精準扶貧專項貸款般能用於貧困戶事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運輸、商業流通、農家飯店等產經營用於結婚、建房等非產性面具體發展產業由鎮村兩級指導確定致富能、農村合作組織龍企業貸款用途根據各自產業類型自主確定。
(3)貧困戶貸款反擔保方式擴展閱讀:
扶貧貸款是由國內有關金融機構承擔的一項政策性貸款業務, 它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 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
另一種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
申請精準扶貧貸款貸款審批。
一是貸款初審。村委會受理申請人申請後,對提交的貸款資料和相關有效證件進行核對初審;貸款貧困戶加入村「支部+協會」或扶貧互助資金協會的,先由村「支部+協會」或扶貧互助資金協會審核推薦,再由村委會對提交的貸款資料和相關有效證件進行核對初審。
二是貸款復審。鎮政府重點對申請人與貧困戶建檔立卡信息進行核對,確保一致;對貸款申請人確定的增收脫貧項目可行性復審把關。復審通過後,將擬上報貸款貧困戶名單在相關村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並公布舉報電話。縣扶貧辦對各鎮上報貸款對象再進行核對把關,進行審定。
三是貸款審定。縣貸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鎮上報的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審定,再次核對申請人信息與貧困戶建檔立卡信息,對申請人提出的增收脫貧項目進行指導把關,對帶動類項目可行性進行審核確定,並報縣貸款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4. 貸款擔保方式有哪些
一、以住房抵押作貸款擔保;
二、以權利質押作貸款擔保;
三、以第三方保證作貸款擔保;
5. 在銀行里貸款擔保和反擔保具體區別是什麼
如果A公司想在銀行貸款,請B公司為其提供擔保,B公司憑什麼為A公司提供擔保?萬一A公司無法還清債務B公司怎麼辦?故A公司需向B公司提供財產質押或者是其他擔保,這種就叫反擔保。
6. 如何選擇反擔保方式
擔保法規定,反擔保適用擔保法關於擔保的規定。擔保是為了保障債權實現而設立的,反擔保也是為了保障債權實現而設立的,在反擔保中,履行了擔保義務的第三人,即擔保人是新的債權人,兩者之間只不過是債權人不同而已。 反擔保適用擔保的規定,不能反過來說擔保法規定的五種擔保方式都適用反擔保的規定,其中留置和定金都不適用反擔保的規定。 反擔保方式有以下幾種: 一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二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反擔保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結合使用。當一種反擔保方式不足以防範和分散貸款風險時,應當選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反擔保方式。一筆業務設定兩種或兩種以上反擔保方式時,各反擔保方式可以分別擔保全部債權,也可以劃分各自擔保的債權范圍。抵押人、出質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同一反擔保方式的擔保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一筆擔保債權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擔保機構一般不主動劃分各自保證人的保證份額;如果保證人要求劃分保證份額,雙方可以在保證合同中約定。
7. 反擔保方式的反擔保方式
根據《物權法》和《擔保法》的規定,擔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證、定金這兩種債權性的擔保方式和抵押、質押、留置這三種物權性的擔保方式。那麼這五種擔保方式是否都適宜成為反擔保的方式呢?《擔保法解釋》第2條給出了否定的答案,即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而不包括定金和留置這兩種方式。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
(一)留置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是由其本身的特點所決定的。依《擔保法》關於留里的規定,只有因保管、運輸、加工承攬等特定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方可對按合同約定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行使留置權,以保障其特定債權的實現。而擔保人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擔保人並不佔有債務人的動產,無從發生留置權;擔保人因承擔擔保責任而產生的對債務人的追償權,亦不屬於因保管、運輸、加工承攬合同而發生的特定債權之列。擔保人即使因其他合同關系(如借用、保管等)而佔有了債務人的動產,該動產與其因承擔擔保責任而產生的追償權之間也無成立留置權所必須的「牽連性」,不能發生擔保追償權實現的留置權;而如果債務人與擔保人另行約定將擔保人因其他合同關系而佔有債務人的動產作為保障其追償實現的擔保物,比如乙是一個倉儲公司,它為甲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約定以在乙的倉庫內甲的貨物作反擔保,則所形成的擔保關系應為質押反擔保,而不是什麼「留置反擔保」。
(二)定金是作為主合同的雙務合同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給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與其他擔保方式擔保效能的單向性不同,定金的擔保效能具有「雙向性」,根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反擔保合同既不屬於當事入雙方互負對等義務的雙務合同,更不是主合同,反擔保的擔保效能只能單向地指向擔保人對債務人的追償權而沒有「雙向性」。擔保人不履行擔保合同所設定的義務的,只能由債權人向其追究擔保責任,被擔保人及反擔保人均無權要求其承擔責任,即使本擔保人收取擔保費、「保證金」,也只發生返還、劃付的問題而無「雙倍返還」的罰則。顯而易見,定金擔保的適用前提及其規則均無法轉用於反擔保,所以定金也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在排除了留置、定金作為反擔保方式的可能性之後,反擔保的方式即只剩下了保證、抵押和質押三種:
(一)保證反擔保,又稱信用反擔保,是保證擔保方式在反擔保中的適用,即債務人之外的保證人與本擔保人約定,當本擔保人取得對債務人的追償權而債務人不向其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向本擔保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反擔保方式。保證反擔保是實踐中較常採用的一種反擔保方式。比如甲要向銀行貸款,找到乙為其作保證;乙告訴甲可以為其保證,但為了降低風險,要求甲再找一個保證人丁,在乙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以向甲和丁求償。這就是典型的保證反擔保。
(二)抵押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其他人不移轉對其特定財產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本擔保人追償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被追償的債務時,本擔保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比如甲要向銀行貸款,找到乙為其作保證;乙告訴甲可以為其保證,但為了降低風險,要求甲將他所有的廠房為其作擔保,在乙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以拍賣甲的廠房並優先受償。
(三)質押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其他人將其動產或財產權利憑證移交本擔保人佔有或辦理出質登記,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本擔保人追償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被追償的債務時,本擔保人有權依法以該動產或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比如甲要向銀行貸款,找到乙為其作保證;乙告訴甲可以為其保證,但為了降低風險,要求甲將他所有的一塊價值較高的鑽石交給他,在乙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以拍賣甲的鑽石並優先受償。
通過分析可以看到,反擔保的方式只包括保證、抵押、質押三種,反擔保人則既可以由債務人充任(保證反擔保除外),也可由債務人以外的人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