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給別人做擔保,銀行一拍了我的購房合同有事嗎
如果對方准時還款就沒有事。如果對方沒有還款,那你的房子就要做抵押了。
B. 朋友在銀行貸款五十萬,需要我的購房合同來做擔保,我的房子也是按揭貸款能做擔保人嗎
可以,如果銀行認為擔保條件不足的,會提出另找擔保人的。做擔保人要謹慎,有風險,如果朋友不還款,銀行會找你幫還款的。
C. 貸款用購房合同做擔保會有什麼影響
一、為別人購房做擔保人,是可能對以後的購房及個人徵信等方面產生影響的。
二、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作為擔保人再行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受到影響。
三、銀行對擔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須是本市戶口,經濟基礎較好且收入穩定。作為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所以一旦同意為貸款人擔保就等於同意為其承擔償貸風險。一般情況下你作為擔保人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影響到擔保人的徵信。
四、根據保證方式的不同,我國《擔保法》將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前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後,才需承擔保證責任。而後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後沒有履行債務的,只要債權人要求保證人還債,其就必須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由此可見,一般保證比連帶責任保證的風險小。但《擔保法》也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五、銀行消費貸款的擔保有一般的擔保,也有連帶責任的擔保,看和銀行如何約定。就東莞目前的情況來說,多數銀行都會要求做連帶責任的擔保,但對保證期限、范圍倒是可以做相關的約定。上述案例中,為減少擔保的風險,當事人可以約定保證方式為一般保證,並對保證期間和擔保范圍作出明確的約定,把對擔保人今後的房貸或方面的影響減到最低。
D. 如果老公拿著購房合同去貸款~是不是意味著我也要承擔責任
若以個人名義申請貸款則配偶不需要承擔責任,配偶承擔責任的話銀行會要求配偶出面簽字確認的。
一般情況下,申請個人貸款需要符合以下這些條件:
在貸款銀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年齡在18-65周歲(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無不良信用記錄;
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擔保;
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且貸款用途符合相關規定;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E. 我用購房合同給人做擔保,現在貸款到期,貸款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銀行起訴以後會不會查封我的房子
應該會的,擔保的目的就是貸款人在還不上貸款時由擔保人代為償還債務,所以您當初用購房合同給人做擔保,就等於把房子抵押了,無力償還債務時,法院可以查封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