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在銀行借款由公務員擔保,現在借款還不上,銀行要起訴,我該咋辦,公務員會受到什麼影響
會追加擔保人為被告
要求擔保人代為履行還款義務
經濟糾紛,不會影響個人職務和工作
㈡ 公務員擔保貸款,如貸款還不上,其實貸款人也沒有拿到錢。 現在第三方沒錢償還。怎麼辦。銀行會扣公務員
如果在擔保期內,擔保人應該承擔擔保責任,然後可以追償
㈢ 公務員替別人擔保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替別人還,後向被擔保人追償,也可以不還,讓債權人起訴,後法院執行,每月扣你工資,或庭上調解,根據實際情況,一般調解會更有利於擔保人,因為你也是受害者。
㈣ 公務員擔保無息貸款對方不還這么辦
貸款人不還由擔保人還
㈤ 公務員作為擔保人,如果貨款人還不起貨款,而本人又還不起怎麼辦
擔保人到期不能還款,擔保人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擔保為了擔保債權實現而採取的法律措施,如果被擔保人到時不履行承諾,擔保人就要代被擔保人履行相應的責任,因此為他人提供擔保是有一定的風險的。
近年來,部分金融機構相繼開展了以公務員身份和穩定收入作擔保的新型貸款形式,此種擔保貸款在支持個私經濟發展和全民創業中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推動作用。但是,通過對部分金融機構網點的信貸調查中發現,由於多方面原因部分公務員擔保貸款已背離了初衷,風險隱患加劇。
主要表現為:
一、擔保責任認識不夠,部分公務員輕信朋友,輕易為他人擔保。
二、額度把握不準,公務員擔保能力有誇大現象,擔保金額隨意性。
三、標准把握不夠,公務員擔保的手續欠缺。僅憑一份個人身份證明,一張單位工資證明,並不能完全證明擔保人的擔保能力。
為謹防公務員擔保貸款帶來的風險,建議:
一、金融部門要加強對擔保人資格和能力的審核,同時要通過機構或網點的聯機協作,對公務人員重復擔保現象予以重視和制止。對公務員擔保貸款中任意擴大擔保額度、手續不全、違規一次性發放貸款等現象要及時查處,進一步規范公務員擔保貸款的發放和管理。
二、公務員要掌握擔保貸款所承擔的責任,謹慎對待為他人擔保貸款。
三、銀監部門要督促有關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公務員擔保貸款的管理辦法,引導其步入規范化運作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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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公務員公資擔保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扣工資,直到還上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