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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人失蹤無擔保追償

發布時間:2021-07-13 23:14:30

1. 貸款人失蹤該怎麼辦

如果你是擔保人,不好意思,銀行會向你追索。擔保人和借款人是處在同一地位的,銀行不需要首先向借款人追索,而是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追索的。

你可以請教律師,看看你簽的擔保合同對你有什麼保障的地方,比如你的擔保范圍(是定額的,還是無限額的),簽署過程中有沒有不合法的情況(比如強制簽署、或被某些條款/人為解釋所誤導等)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

如果擔保合同有效,作為擔保人必須履行擔保義務,否則,你的信用一樣受損。現在個人信用報告已被銀行廣泛使用,你信用等級一旦下降,你以後想自己貸款(甚至申請一張信用卡)都不行了

2. 借款人消失,擔保人怎麼辦

如果該案起訴到法院,法院會判決你與借款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執行時,法院可以全部執行借款人的財產,也可以全部執行你的財產。你可以積極向法院提供借款人的財產線索,爭取執行借款人的而不是你的財產;如果法院執行了你的財產,你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3. 銀行貸款擔保人在借貸人失蹤情況下承擔什麼責任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在借款人失蹤的情況下,擔保人應當承擔代為償還貸款的責任。具體責任承擔方式如下:
1、保證人提供一般責任保證的,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4. 借款人失蹤,擔保人還款後應怎樣跟借款人追償

可以的,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還款的。
《擔保法》第31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追償權的成立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保證人向債權人履行了保證債務。
不論保證人依何種方式履行債務,也不論保證人是履行了全部還是部分債務,只要保證人承擔了保證責任,就可享有追償權。
2、因保證人的履行而使債務人免責。
所謂使主債務人免責,是指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因保證人的履行而消滅,並非指債權債務消滅。債務人非因保證人的保證債務的履行而免責的,保證人不享有求償權。例如,債務人因自己的清償行為而免責時,即使保證人又履行了保證債務,保證人也不享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於此情形下,保證人只能依不當得利的規定請求債權人返還。
3、保證人履行保證債務無過錯。
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上有過錯的,保證人喪失求償權。例如,保證人在債權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時,應行使主債務人的抗辯權而未行使,致使承擔了不應承擔的責任的,在此范圍內,保證人喪失向主債務人追償的權利。又如,保證人在為清償或其他免責行為後,應當及時通知主債務人,以免造成主債務人的重復履行。如保證人在履行保證債務後怠於通知主債務人,致使主債務人善意地再為履行時,保證人也喪失追償權。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貸款人失蹤,擔保人有什麼責任

貸款人失蹤不能履行還款義務,則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
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的時候,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6. 貸款人失蹤聯系不上 債務怎樣追討

為了避免借款「有去無回」,債主在打借條時,不要不好意思,最好讓借款人找一個擔保人,或以財產作為抵押。如果借款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交付,最好要求借款人使用其自己的銀行卡,並保留好轉賬憑證。
無論借款人是否「失聯」,債主都可將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決其償還欠款。需要注意的是,民間借貸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兩年,訴訟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益被侵害時算起。如果借款人到達約定還款期限後仍未還款,債主應及時到法院起訴,避免超過訴訟時效。
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了,債主可按照借款人的聯系地址或戶籍地址,以特快專遞方式向其寄送催告函,並在詳單上備注有關信息,保留好詳單。通過電話、簡訊催告,要保留好錄音等證據。
若通過催告等方式仍聯系不到借款人,在能夠證明借款人下落不明已滿兩年的情況下,債主可到法院申請宣告該人失蹤。該人成為失蹤人後,其配偶、父母等可依法成為財產代管人。債主可要求代管人以失蹤人的財產償還債務。

7. 我岳父曾經給人擔保 貸款 現在貸款期限已到 但是貸款人失蹤了,該怎麼辦

銀行擔保一般都是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擔保人主張權利,擔保人清償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擔保法》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現在貸款人失蹤,你岳父應該對他所擔保的貸款負連帶責任。

8. 貸款人失蹤,擔保人如何追償

失蹤就不會發工資了。沒得扣。
貸款人失蹤貸款由擔保人償還。
銀行貸款不可能只要擔保人吧....即便有擔保人也必須有不動產做抵押物的。你說的沒有固定財產什麼意思?

9. 借款人失蹤,擔保人不還款如何起訴,麻煩麻煩

借款人失蹤導致未履行還款義務,則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
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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