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問題請教:丈夫是公司法人和股東,妻子和公司沒有一點關系,丈夫讓妻子貸款,公司和另外的一個公司擔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下的債務,即使雙方已經離婚,任何一方都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另外一家公司既作擔保,也難以免除擔保責任。作為擔保人再去報警,因為屬於民事案件,公安部門不會受理此案,對解決問題沒有絲毫的幫助,建議和債務人的妻子協商解決糾紛。
『貳』 妻子能給丈夫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嗎
可以作為擔保人。
擔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證人。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為擔保方式。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向銀行借款,自己是債務人,要求妻子為該債務提供擔保,妻子是保證人。夫妻關系的身份不影響妻子作為保證人。
《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第8條、第9條分別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所以,只要是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和清償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許作為保證人。
配偶一方以保證人身份簽字,該借款是夫妻共同債務。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夫妻債務司法解釋》)第1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因此,共同簽字或者事後追認僅是該條款列出的能夠認定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兩種具體形式,現實情形紛繁復雜,法條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內窮盡列舉,譬如還有委託簽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認定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條上簽字,但並沒有以「見證人」、「在場人」、「證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確排斥共同負擔的表意,相反其明確以「保證人」身份簽字的行為,既表示其知曉借款事宜,又表達了其在一定條件下具有共同承擔的意思表示。因此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
『叄』 丈夫還不了銀行貸款,妻子是擔保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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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條件分為企業客戶和個人用戶,個人用戶申請貸款條件為:
1:申請人有穩定的收入,有還款付息的能力,無不良的信貸記錄。
2:申請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3:家庭詳細地址、家庭固定電話或長期有效的聯系電話即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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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營業執照及副本,工商部門的稅務登記證,企業法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近三個月銀行資金流動賬單原件或者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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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丈夫人個擔保貸款妻子有影響嗎
丈夫人個擔保貸款妻子有影響,夫妻共同承擔擔保帶來的債務問題。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伍』 丈夫向銀行貸款做生意,銀行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妻子簽字了。妻子是不是擔保人貸款到期還不出,妻子有連
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牽涉共同財產,當然需要妻子簽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陸』 丈夫借款妻子不能作擔保人嗎
龔律師:我和妻子譚某是個體工商戶,結婚前簽訂了一份協議,約定婚前財產和婚後個人所得歸各自所有,共同生活所需費用雙方平均出資,屬夫妻共同財產。我倆租住他人房屋,房租平均分擔,因此只有傢具為夫妻共同財產。現我因生意所需,向鍾某借款14萬元,妻子譚某願意作擔保人。但鍾某認為我倆系夫妻,不同意譚某作擔保人。請問,難道是夫妻就不能作擔保人嗎? 讀者 李合斌 李合斌讀者: 你所說的擔保人在法律上應指保證人。按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為擔保方式。依《擔保法》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因此,你向鍾某借款,應為債務人,要求妻子譚某為該債務提供擔保,譚某應為保證人。 你和譚某對婚前婚後個人所得的財產進行書面合同約定,是合法的,對雙方及有關債權人(明知雙方對婚後財產約定的)均具有法律約束力。但你們的約定及夫妻關系的身份不影響譚某作為保證人。《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第8條、第9條分別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所以,只要是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和清償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許作為保證人。
『柒』 丈夫借款妻子簽字擔保,如丈夫願一人承擔還款,妻子是否免責
丈夫借款,妻子簽子擔保,這個屬於夫妻共有債務,如果丈夫一個人願意承擔還債,那麼妻子也不用還債了,但是趟有擔保義務。
『捌』 丈夫借貸款妻子在不識字的情況下可以做擔保人不
配偶作為擔保人或者共同借款人是銀行的規定,不管你識不識字都要做,不會寫名字可以按手印。而假如銀行認為配偶文化低無法降低貸款風險,他會要求借款人再增加其他擔保。
『玖』 您好,丈夫借款,妻子擔保,擔保期間已過,如何妻子不需要承擔共同連帶還款責任
擔保期間已過,對方還沒起訴嗎?妻子是知情的,並且還做了擔保,這樣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兩口子都得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