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最高額擔保合同中約定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仍然有效符合法律規定嗎
從擔保法一般規定,若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無效,那為擔保合同又約定的擔保合同應該無效。由於商業經濟中當事人雙方出於各自利益考慮,若一方提出擔保的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由次產生的又一擔保合同有效就要看約定的內容和標的了。若都雙方同意且對誠信進行約束,那在主合同無效的情況擔保合同也是可以有效的,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
Ⅱ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定為無效,那擔保貸款合同該怎麼辦
問: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定為無效,那擔保貸款合同該怎麼辦?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其效力根據主合同而定。一般情況下,如果民間借貸的主合同真實有效,那麼擔保就是有效的。擔保人有自己的銀行貸款,由於金融貸款合同與民間借貸合同是不同的領域,互不相干,所以擔保人仍需要對民間借貸承擔擔保責任。擔保責任對擔保人來說是相對較重的民事責任,如果債務人缺乏誠信或者無法按期清償,那麼的清償責任則轉移到擔保人身上,最終可能需要傾家之力代為清償。因此,如果不是特別情況,則需要以審慎的態度對待是否擔當擔保人的角色問題。
Ⅲ 個人抵押貸款合同我起訴銀行勝訴,合同無效、錢還用還嗎
第一,你是借款人還是抵押人。
第二,你起訴,要麼訴訟請求成立(勝訴),要麼訴訟請求不成立(敗訴)。怎麼會既會涉及銀行勝訴又涉及合同無效呢?
Ⅳ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什麼時候失效
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的期限一般依據合同而定,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Ⅳ 銀行擔保貸款有人代簽合同還有效嗎
1、銀行貸款合同中,貸款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無效不影響主合同的法律。
2、擔保人簽名是假的,會導致擔保合同無效,但對貸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沒有影響,貸款合同沒有違法情形的,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Ⅵ 訴銀行不監管貸款用途要求擔保合同無效
你說的這些是很難證明的,除非你有明確的證據證明你盡到了義務,且銀行默認對方更改約定的用途,而且你提出過相關的異議,還要看你們的貸款合同是否有相關的約定,否則你還是承擔還款責任的。
Ⅶ 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導致與銀行的貸款合同無效
情況一:主合同失效
按照《擔保法》的相關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也就是說,如果主合同債權因主合同無效而不存在了,那麼擔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擔保的對象,擔保合同將隨主合同無效而失效。但是如果明確約定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擔保合同效力的,在主合同無效時,擔保人應按照有效擔保合同約定的條款承擔擔保責任。
情況二:擔保合同本身無效
如果借款人與擔保人惡意串通,騙取反擔保人提供反擔保,或者擔保人採用欺詐、脅迫等手段,使反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反擔保,反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合同將視為無效。
另外,如果借款人、擔保人與反擔保人惡意傳統,促使借貸雙方簽訂主合同,反擔保人、擔保人、借款人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之前簽訂的主合同也將視為無效。
情況三:擔保主體不符合規定
按照相關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因為這些部門和機構從事的是社會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財產為國家所有,而且這些機構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斷性,也就是說,不能因為進行擔保造成學校停學、醫院聽診。
Ⅷ 銀行借款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4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