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戶貸款的用途有哪些
對於農村中的農戶貸款,貸款用途有明確規定,具體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為購買肥料、農葯、種苗、種子、飼料等貸款。
2、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個體私營經營貸款。
3、農機具貸款,為購買耕具、抽水機、脫粒機及其他小型農用機械等貸款。
4、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貸款。貸款方式多樣。能申請無抵押擔保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聯保貸款等多種方式,這之中無抵押擔保貸款中需要提供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等自然人作擔保。
循環授信,隨借隨還,節省利息。農戶小額貸款能循環授信,即:在可用額度范圍,貸款期限內隨用隨借,無需再次申請。而且在不使用時能還款,節省利息的支出。
2. 農戶保證貸款
郵政儲蓄銀行貸款是小額貸款。針對兩個客戶群。
1,是針對農戶,要從事養殖和種植業。要已婚的。找一到兩個擔保人最多可以貸款5萬。
2,是針對商戶,這個你要有工商營業執照,要正常經營三個月以上。而且要找一到兩個擔保人,最多可以貸款10萬。
從你申請到審批下來大概一周時間,會把錢打到你在郵儲銀行開通的活期賬戶里。
你說的是創業貸款:
貸款金額1萬元以下只需一個擔保人,1萬元以上需要兩個擔保人,不需要任何抵押。
此項貸款的對象為農民、城鎮個體經營者和微小企業主(包括個人獨資企業主、合夥企業合夥人、有限責任公司個人股東等),農戶最高貸款金額為5萬元,商戶最高貸款金額為10萬元。申請貸款可選擇保證或聯保兩種方式,保證貸款擔保人必須有固定的職業或穩定的收入,兩人擔保的,其中一人須為公務員、教師、醫生、事業單位或大中型企業正式員工;聯保單款可由3-5個貸款人組成聯保小組,相互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你想問其他具體的可以撥打郵儲銀行的客服電話,95580.
3. 農戶保證貸款怎麼辦理
一、農戶保證貸款保證人需注意清償能力
實踐中,農戶保證貸款在保證人方面暴露了一些問題,主要就是保證人不具備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其主要成因:
一是保證人在自身借了一定數額的貸款後,又為他人保證借款,或者是先後為多個債務人作保證,所借貸款數額較大,嚴重超過了自身償還和為債務人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
二是保證人為家庭成員或一個利益共同體內的成員作借款保證。
如夫為妻保證、父為子保證、母為子保證、生產經營組和經濟聯合體或單位負責人為內部多個成員保證。這些借款絕大多數是用於同一個生產經營項目,借款人與保證人之間有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關系,當生產或經營出現風險損失時,借款人和保證人將遭受同樣的損失,使借款人和保證人的償債能力同時削弱,甚至完全喪失償債能力。
二、農戶保證貸款保證人的責任承擔問題
由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單方性、無償性的法律責任,故對保證人盡了義務而債權人怠於行使權利的情況,應該免除保證人一定范圍內的保證責任。即使保證人在貸款合同履行期滿後,向商業銀行提供了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銀行放棄或者怠於行使追償權利而致使該財產不能執行的,保證人也可以請求法院在其提供執行財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保證存續的基礎是保證人對債務人的信任,因而一旦發生債務人變動時,保證人一般不再為該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如果貸款合同發生變更,又未獲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時,保證人也不應為此承擔責任。
在商業銀行與借款人的貸款活動中,常常有協議以新貸還舊貸的情況發生。在此活動中,保證人是否還承擔保證責任呢?基於主合同主要內容變更,保證人不再承擔責任的原理,以新貸償還舊貸屬於主合同變更,保證人除該變更協議知道並應當知道外,不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舊貸的保證人又為新貸作保的話,那麼保證人的責任不能免除。
三、農戶保證貸款的其他法律問題
保證貸款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處理。
1,關於主體問題。保證貸款合同簽訂時應當特別注意保證人的資格問題,《擔保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專門規定了哪些人可以做保證人,哪些人不可以做保證人。一般而言,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主體及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不得擔任保證人。
2,保證合同的簽訂。簽訂保證合同在實踐中大致有下列方式:
保證人與貸款人專門簽訂書面保證合同;保證人在借貸合同上簽字或蓋章表示願意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單獨向貸款人出具書面的保證書。
3,保證人的責任。保證可以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以上就是農戶保證貸款在申請和辦理過程中的幾個注意事項了,正所謂有備無患。了解了這些以後,希望各位農民朋友在辦理農戶保證的貸款的時候,切實注意到以上的幾個問題。讓貸款能夠順利正常的辦理。
4. 農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農村貸款需要的條件:
(1) 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且申請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65(含65);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證件。
(2) 根據《中國銀行「三農」客戶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客戶的信用等級評級結果為一般級及以上。
(3) 應具有穩定的收入及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 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5) 品行良好,申請貸款時無逾期未還貸款。
(6) 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4)農戶擔保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機構因素:
一是健全了內控機制,收貸收息力度加大,對貸款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只懲不獎,使信貸人員普遍產生「懼貸」的心理,多以不貸為上策。
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掛鉤」的人事工資制度改革,使信貸人員感到收貸收息與工效掛鉤的壓力和責任不斷加大,受個人利益驅動,造成信貸人員畏首畏尾,以規避風險、明哲保身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額度、許可權也制約了農戶貸款的發放,按規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貸款都必須報縣聯社集體審批。基層信用社只能發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額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農戶的正常貸款。而且貸款手續繁瑣,環節多,時間長,即使發放一筆小額貸款,從申請到發放,少則一個月,多則2—3個月。
三是在執行貸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對農戶的等級評定中,要求申請貸款的農戶必須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條件的,可評為一、二等,沒有股金的則評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獲得貸款的,使那些沒有人股但又需要貸款的農戶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5.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有什麼要求
不知道你是哪裡人,全國農村信用社是不一樣的,現將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農戶或個體工商戶擔保貸款的條件介紹如下,僅供參考:
一、擔保分為三種,即:質押、抵押、保證。質押是用存摺(單)、票據等有價單證等提供質押;抵押是用房產、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提供抵押;保證是由第三人自願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需要說明的是:無論是抵押物還是質押物,都不一定是借款人本人的財產,也可以是第三人自願提供的財產;保證人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但不能是借款人的直系親屬。
二、提供的抵押物必須易變現,例如:門臉房等,而農村居民住宅往往不適合抵押,因為其變現能力差,說白了,當處置時,沒人買,即使有人買也不能把住戶攆出去吧!
三、保證人的條件也同借款人,即:有固定住所,有穩定收入來源,無不良信用記錄等。
四、抵押或質押都有一個抵押或質押比例,即:借款金額與抵(質)押物的比例不能超過規定的抵(質)押比例,當然抵押比例要比質押比例低,這個各處的規定也不一樣。
五、保證擔保中的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所謂連帶責任擔保是指:貸款人(也就是農村信用社)有權要求借款人或保證人任意一方或雙方如期歸還貸款本息,也就是說保證人必須無條件承擔全部貸款債務。
以上是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農戶擔保貸款的擔保條件,詳細情況你到當地的農村信用社營業網點咨詢吧。
6. 農行農戶小額貸款條件
各行在發放農戶小額貸款時,優先採用抵質押方式,同時鼓勵採用公務員、縣域優質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保證擔保、有實力的龍頭企業或擔保公司擔保方式。具體請咨詢當地農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