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幫人做房屋抵押銀行貸款擔保
當然!如果到期他還不上錢的話,就要你幫他還!(在把他的房子處理前或後都可以叫你還這要看銀行的啦!)
『貳』 有房子,抵押貸款要擔保人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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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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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房產抵押貸款擔保該承擔什麼責任
房產抵押貸款擔保該承擔的責任如下:
1、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2、《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3、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4、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肆』 房屋抵押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4)房抵貸款擔保擴展閱讀:
房屋和土地一並抵押的規定,只是為了解決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分屬於不同的權利人時的利益沖突,不是要強行擴張抵押權的效力。
在因實現抵押權而拍賣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時,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可以一起拍賣,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未約定的部分,抵押權人對未約定的部分不能優先受償。
『伍』 房產抵押從銀行貸款都需要什麼,為什麼還需要擔保公司
為了降低風險,在向出資人推薦高質量的融資項目時,往往會對出資人提供全程連帶責任擔保,並對用資人的資金使用及回收情況進行全程監控。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薪金證明、投資收益證明、銀行近6個月內的平均金融資產證明等。
3、貸款用途證明或聲明。
4、抵押房產權屬證明,如果抵押房產已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則土地使用權證應同時提供。
5、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5)房抵貸款擔保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用於抵押的房產應當是已經取得權屬證書的房產,如果是購買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分戶權屬證書的,是不能辦理抵押的。
2、房屋抵押是抵押人對房屋權利處分的行為,抵押人應當是房子的所有權人,未經過他人同意,是不能用他人的房產進行抵押的。
3、房屋屬於共同所有或者按份共有的,辦理房屋抵押應當經過共同共有人或者按份共有人的同意。
4、書面抵押合同是必不可少的,抵押人應當與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合同,約定抵押的房屋具體位置、抵押的額度、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擔保的范圍、抵押權實現方式、違約責任等條款。
『陸』 請問:用房子做抵押貸款還需要擔保人嗎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抵押物畢竟是是第二還款來源,變現較難,如果銀行認為你的貸款的第一還款來源有問題,是有可能讓你增加擔保人的。
『柒』 房產抵押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借款人用房屋進行抵押借款的,房屋是作為抵押物為債務提供擔保的,所以不保證人為債務作保證的。
《擔保法》第三十三條:
一,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7)房抵貸款擔保擴展閱讀
抵押擔保申請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7,一般銀行為了規避房貸風險,需要借款人提供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的擔保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