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個人住房貸款 貸款方式和流程詳解
當你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銀行會根據每個人的經濟條件,而做出放貸要求。只有滿足個人住房貸款條件,你才能貸款到相應的額度。下面,跟隨小編了解個人住房貸款以及貸款條件。
何為個人住房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必須提供擔保。目前,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委託貸款、自營貸款和組合貸款三種。
三種貸款又有何不同:
(1)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2)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各銀行的貸款名稱也不一樣,建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貸款,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1、貸款用途:用於支持個人在中國大陸境內城鎮購買、建造、大修住房。
2、貸款對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國大陸境內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外國人。
個人住房貸款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4、貸款額度:為所購(建造、大修)住房全部價款或評估價值(以低者為准)的80%;
5、貸款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30年。
6、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利率政策執行。
7、申請貸款應提交的資料:
(1)身份證件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自然人為護照、探親證、返鄉證等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
(2)貸款行認可的借款人償還能力證明資料;
(3)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合同、協議及相關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於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5)房屋銷(預)售許可證或樓盤的房地產權證(現房)(復印件);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8、客戶貸款流程:
(1)貸款咨詢:通過網點、電話或網站了解個人住房貸款對象、貸款條件、貸款額度、期限、利率、還款方式、貸款程序等情況;
(2)貸款申請:提交建行規定的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材料;
(3)簽訂合同:客戶的申請獲得批准後,與建行簽訂住房貸款合同;
(4)貸款發放:建行在條件具備時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5)客戶還款:客戶按合同約定按時還款;
(6)貸後服務:客戶享受建行提供的新產品和增值服務。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2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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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個人怎麼辦理公積金:怎樣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常常聽說有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人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那個人怎麼辦理公積金呢?大多數人並不了解。一般來講,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過程如下:首先是到您交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向貸款經辦人員如實介紹您所購房屋情況,本人及配偶的工作和收入情況,希望申請貸款的金額和期限,可以提供什麼樣的擔保。領取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借款申請表和「收入證明」。同時應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有共同申請人的,要求提供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填寫好的借款申請表;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並蓋章確認的統一制式的收入證明,有共同申請人的,共同申請人單位也須出具收入證明並蓋章確認;購房合同或意向書、認購書;採用抵押加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須提供擔保單位的擔保函或擔保意向書;採用質押擔保的,須附用於質押的存單或債券。根據以上文字材料,管理中心進行初審,需要評估的貸款,由指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初審完畢,管理中心簽發《調查通知單》,確定貸款額度、期限、貸款擔保方式。拿到《調查通知單》後,貸款人要到《調查通知單》上註明的銀行經辦機構,由銀行經辦機構對貸款進行調查,並指導填寫有關的貸款合同。銀行對貸款調查完畢後將有關材料送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根據銀行經辦機構提出的調查意見,對所有貸款材料進行審批,審批同意後,銀行將通知您到銀行辦理放貸手續。銀行按借款合同將貸款直接撥付至售房單位賬戶。辦理組合貸款,銀行貸款部分與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一同撥付。
㈢ 個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辦法 解釋一下什麼意思要詳細!!謝謝!
住房公積金是由每一個個人繳納的,由公積金中心代為保管,所以公積金中心的資金是非常充足的,而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的人可以向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一般4%左右。但是公積金中心他自己不能直接發放貸款,所以委託銀行審查並代為發放,但是你貸款買房之後仍是向銀行的賬戶還款,但是貸出去的錢是公積金中心的不是銀行的,所以是委託貸款。
懸賞分給我吧?
㈣ 代款買房
商業貸款:
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已婚)、收入證明、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公章)、最高學歷證明、暫住證(外地人)、
現在因為你和你的女友還沒有結婚所以你要考慮現買房所佔財產的分配問題,可以做財產所佔成數的公證(你倆可以共同還款)
具體找銀行信貸部門咨詢,考慮清楚!希望能有所幫助!
㈤ 我是一名鐵路職工,想了解一下關於鐵路職工房屋貸款的相關政策,謝謝!
僅以北京市鐵路系統為例---
北京鐵路局
關於下發《北京鐵路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
京鐵房金函[2004]301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為了解決在京地區職工的購房貸款問題,規范貸款管理,按照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的政策規定,結合分中心的實際,特製定《北京鐵路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管理辦法》並予以公布。望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作好新《辦法》的宣傳工作。
此《辦法》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他地區個人住房委託貸款辦法另定。)
附:《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北京鐵路局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
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2004年5月1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以下簡稱分中心)依據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政策及《北京鐵路局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特製定北京地區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條 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系分中心委託銀行運用住房公積金,向購買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經濟適用房、商品房的職工,發放的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
第三條 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的擔保方式分為:房產抵押、權利憑證質押、保證、抵押加階段性保證等。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根據貸款的不同額度、所購房屋的性質選擇不同的擔保方式。為防範貸款的風險,對於貸款額在十萬元以上或用於購買經濟適用房、商品房的,必須由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以下簡稱擔保中心)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其抵押物、質押物或由擔保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二章 貸款對象與條件
第四條 貸款對象:本辦法適應於在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第五條 貸款條件:
1.借款人必須是購房人本人及配偶;
2.借款人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長期居住證明、聘任書;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良好的信用並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本人及其所在單位連續一年以上,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5.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售房單位的售房證明;
6.已擁有相當於購買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款項,並以此作為購買住房的首期付款;
7.符合分中心、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貸款利率、額度、期限
第六條 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隨國家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變動。貸款期限為一年的,貸款利率變動時,原利率不變;貸款期限為一年以上的,貸款利率變動時,利率調整時間為下一年一月一日。
第七條 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同時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80%。貸款額依據借款人的經濟收入確定。
第八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最長為30年,同時貸款期限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
第九條 借款人只有還清第一次貸款後才能進行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十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計息方式:按月結息。
第四章 貸款的辦理
第十一條 借款人應在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並填寫《借款申請表》。
第十二條 分中心根據此《辦法》規定對借款人的資格進行審核。在確認符合貸款條件的情況下,向借款人發放相關資料,並告知其貸款的擔保方式、辦理貸款的程序及應繳納的費用。
第十三條 分中心負責對借款人填寫的相關資料進行初審,並根據借款人的資信狀況、經濟收入、購房金額、法定年齡等因素確定貸款額度,貸款期限。
第十四條 經擔保中心擔保的借款人要攜帶分中心開具的《個人住房貸款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到擔保中心辦理擔保手續。借款人應按北京市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准交納擔保費。擔保中心應對借款人購房行為的合法性、可靠性進行審核。借款人在擔保中心指導下填寫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 採取房產抵押加階段性保證、房產抵押、連帶責任保證和質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在分中心初審同意後,由分中心通知受託銀行,進行復審並辦理相關手續。受託銀行應對借款人的貸款額度、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進行審核。借款人在受託銀行指導下填寫相關資料,並交付保險費等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 經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擔保的借款人,在辦理相關手續後,由分中心通知受託銀行對借款人填寫的資料進行復核。
第十七條 經分中心受託銀行和擔保中心審核同意後,由分中心通知受託銀行放款。
第十八條 為方便借款人辦理貸款,分中心可根據借款人的要求到分中心指定的委託代辦機構辦理貸款手續。
第五章 貸款抵押和保證
第十九條 借款人以所購自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且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簽訂書面合同。
第二十條 抵押期內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護、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在抵押期屆滿之前,借款人不得擅自處置。
第二十一條 抵押期內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轉讓、變賣或饋贈。
第二十二條 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抵押合同終止後,當事人應按合同的約定,解除設定的抵押權。以房產作抵押的,解除抵押權應在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第六章 房屋保險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以房產作抵押的,需在借款合同簽訂前到受託銀行指定的保險機構辦理房屋保險等手續。抵押期內,保險單由受託銀行保管。
第二十五條 抵押期內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因借款人過失造成的財產毀損,由借款人全部負責。
第七章 貸款的償還
第二十六條 貸款本息由借款人以等額均還方式按月償還。等額均還是指在貸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貸款期為一年的,也可採用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方式。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可提前全部償還貸款本息。受託銀行應按提前的貸款期限一次結清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也可提前償還部分借款,但應與受託銀行做出書面約定。重新約定的還款期限不得長於原貸款期限,且利率不作調整。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在還貸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
1.借款人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
2.借款人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情況;
3.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去世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蹤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履行貸款合同規定條款;
4.抵押人拒不恢復抵押物價值;
5.出質人擅自處分質物;
6.保證人的重要資產發生變化或喪失擔保能力。
第二十九條 借款人須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方式與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逾期六個月未按合同規定償還本息的,受託銀行在確認借款人不履行還款責任的情況下,即可通知分中心和擔保中心。分中心、受託銀行和擔保中心將根據不同的擔保方式處置抵押物、質物,或由保證人償還貸款本息。
1.由分中心、受託銀行共同協商採取轉讓或拍賣方式處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拍賣費和處理抵押物的費用;
(2)扣除與抵押物相關的稅款;
(3)償還抵押人所欠的貸款的本息及違約金;
(4)其餘部分退還抵押人,如有不足則向借款人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經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擔保的借款人在確認不履行還款責任的情況下,由擔保中心履行連帶擔保責任。
第三十條 借款人自放貸之日起,兩年以後方可使用本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
第三十一條 貸款逾期的催繳由分中心、受託銀行、擔保中心按協議規定辦理。
第八章 其 它
第三十二條 分中心、受託銀行及擔保中心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辦理貸款手續。
第三十三條 受託銀行應按分中心的要求,負責辦理有關貸款手續;並協助分中心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及時將回收的貸款本息劃入分中心的存款賬戶;定期向分中心提供借款人的正常還貸、逾期、提前還貸情況。
第三十四條 擔保中心按責任范圍定期向分中心提供逾期催繳情況的相關資料。
第三十五條 借款合同各方發生糾紛時,首先由當事人各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一方要求解除或變更合同內容及附件,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各方,並就有關內容達成協議。各方未達成協議時,原合同及附件繼續有效。
第三十六條 分中心須同受託銀行、擔保中心簽訂委託貸款委託合同和擔保協議,以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本辦法解釋權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
㈥ 營口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六章 貸款擔保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時,須辦理擔保手續。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是指借款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公積金貸款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借款人全部還清或擔保公司代為全部還清貸款本息之日止。
第二十九條 公積金貸款擔保,擔保方應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擔保合作協議並在公積金中心存儲擔保風險金,用於公積金中心清理逾期貸款。擔保風險金的額度不應少於公積金中心貸款余額的1‰。
第三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公積金中心將會同有關部門按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理抵押物或從擔保公司扣收擔保風險金:
(一)借款人未履約委託貸款合同達3個月以上的;
(二)借款人在委託貸款合同期限內,連續6個月內沒有償還清擔保公司為借款人支付的賠償金及利息的;
(三)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監護人和受遺贈人的;
(四)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法定繼承人、監護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貸款合同條款或無力償還貸款本息的。
第三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的收入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發生的拍賣費用。
(二)支付與抵押物有關的稅款。
(三)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四)退還借款人。
㈦ 個人如何申請政策性住房抵押貸款
●周振明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指利用政策性住房資金(即房改資金,包括公房售房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等)向購房居民發放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側重支持中低收入居民家庭購房消費,實現住房小康。以北京為例,北京市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採取委託貸款的方式,即由北京市房改辦下屬的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歸集政策性房改資金,再委託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房地產信貸部向購買自住房職工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具有貸款期限長,貸款利率低等優點,可支持已繳交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特別是中低收入職工購買現住的公有房屋、安居房和商品房等。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抵押(委託)貸款辦法的主要內容如下:一、個人住房抵押(委託)貸款的一些基本規定1 貸款對象:購買自住房的住房公積金交存入或離退休職工。2 貸款條件:有北京市城鎮常住戶口;有購房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同意提供第三方(法人)擔保和辦理抵押保險。
㈧ 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哪些
隨著經濟時代的發展,人們越來越多的開始追求生活上的質量。買房將成為人們的首選,越來越多的人會在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自己的家庭添置一套房,讓自己的住宿條件得以提升。但是當金錢不是相當充裕,又想要購房的情況下,很多人會選擇個人住房貸款來進行買房,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指的是借款人發放的錢用於個人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相關問題。
一、介紹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他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二、貸款條件
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注意事項
1、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2、不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
3、未經貸款銀行同意,不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
4、不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配合貸款銀行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不與其它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銀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7、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時,借款人要按貸款銀行的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質押)。
個人住房貸款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償還人的能力不足都會給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害。小編今天為大家介紹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相關問題就到這里了,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果有朋友正准備購買房屋,有意向進行個人房屋貸款的朋友,不妨可以看看小編上述為大家介紹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相關知識,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和要求。
㈨ 北京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
分行關於印發《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98〕京房資中心字第004號1998年3月18日)
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各支行:
為推動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消費,充分發揮政策性住房資金和住房信貸資金的效用,加大北京市個人住房貸款力度,支持住房建設,現將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共同制定的《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你們嚴格按照辦法的規定做好組合貸款的發放工作,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上報。
特此通知。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消費,充分發揮政策性住房資金和住房信貸資金效用,保證貸款資金的安全,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辦法》和《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由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含所屬分中心及直屬歸集部)運用政策性住房資金、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運用信貸資金向同一借款申請人同時發放的,用於購買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個人住房貸款,是政策性和商業性貸款組合的總稱。
第三條申請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應同時符合《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辦法》及《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辦法》中有關貸款對象和貸款條件的規定。
第四條組合貸款的申請。申請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借款人應先向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同時提供相關材料。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初審,初審通過後,由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填制《委託調查通知單》,《委託調查通知單》應明確貸款的數額、期限並註明「組合貸款」字樣。受託銀行接到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委託調查通知單》及相關材料後,應要求借款人填寫《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由受託銀行對借款申請人進行貸前調查並將調查結果通知委託人。
第五條受託銀行同意貸款的,應通知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簽發《委託貸款通知單》,並與之簽訂《委託貸款委託合同》。受託銀行憑《委託貸款委託合同》及《委託貸款通知單》向借款申請人發放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並同時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如果這個答案能夠幫到你,請及時採納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