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詐騙罪擔保人不知債務人詐騙企圖,擔保人是否承擔責任如何舉證
債務人如果涉嫌詐騙,那麼債務人和債權人訂的合同無效,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1)貸款詐騙案件擔保人民事責任擴展閱讀:
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3、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2. 債務人詐騙罪,擔保人的責任
根據擔保法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如果債務人構成詐騙罪,符合本條款規定,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有例外情況,如果保證人知道或應該知道債務人詐騙的除外。
參與詐騙的,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四十一條: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 貸款人詐騙貸款,擔保人資料做假,擔保人是刑事責認,還是民事責任
如果擔保人明知貸款人為的是詐騙,而提供擔保,可能會成為共犯,承擔刑事責任。如果不涉及刑事責任的,也可能因為存在資料作假等,有一定的過錯,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可以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4. 借款人詐騙,擔保人還負責任嗎
擔保人的作用就是保證債權人實現債權,如果債務人不履行擔保義務,擔保人必須承擔責任。建議你可以看一下擔保法。
5. 貸款詐騙罪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麼後果
貸款詐騙並不一定導致主合同無效。所以借款人不能還款的,擔保人人需承擔擔保責任
6. 詐騙貸款擔保人有責任嗎
如果擔保人事先知道是貸款詐騙的話就構成貸款詐騙罪的共犯;如果是事後才知道貸款人詐騙貸款,那麼擔保人只需要承擔保證責任。
7. 詐騙案件中的擔保人應承擔什麼責任
1、你所說的擔保應為《擔保法》所述的保證,但保證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口頭形式不為法律所承認。
2、除非你在起訴時,對方同意提供擔保,否則不能追回欠款。
8. 警務監督貸款詐騙擔保人的責任
這個案子,應當由銀行報案,你報案確實不合適,因為20萬元貸款是銀行的,銀行是受害方。我估計是經偵大隊通知銀行後,銀行不願報案,而是選擇了訴訟。
這事,看起來前後矛盾,其實不然。為什麼?銀行的目的很清楚,就是想追回錢。但你朋友提供的房子和其他財產是假的,估計追不回來,就不報案,不走詐騙,而是選擇走民事訴訟。這樣,雖然貸款人沒有錢,但還有擔保人,就是你了,你是做過擔保的,會有銀行存款或房產等。經法院審理,肯定敗訴,你的存款和房產就可能被執行。
法院既然已下傳票,就說明已經受理,開庭在即。當務之急,聘請個律師,尋求律師的幫助。開庭時,向法院說明你事先到經偵大隊反映過,請求到經偵大隊調取當時的筆錄。同時,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貸款人有意提供虛假的財產證明,不但騙銀行,還騙了你,涉嫌貸款詐騙,請求法院向公安機關移送,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注意:1、聘請律師,一定要找個與法院的關系好的,與法官能說上話的。2、充分調動一切資源,促成向公安的移送。
你要切記:為人擔保,是有風險的。今後,不可隨意為他人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