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展期需要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人申請借款展期,是對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變更,保證人如果未書面同意,只在原保證期間內承擔保證責任。因此,出借人如果同意為借款人展期且仍需要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應當與擔保人重新簽訂擔保合同。
(1)擔保貸款展期怎麼擔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一節 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❷ 貸款展期擔保人需要提供什麼證明
這個問題系統不讓發,所以你不用擔心,其實很簡單的,到銀行,或者打電話問問銀行客服就可以了。
❸ 作為擔保人,貸款人要展期,擔保人不願意,該怎麼辦
擔保合同的主債務到期之後貸款人與借款人協商一致展期的,擔保人可以不同意繼續提供擔保,擔保人有權利選擇是否繼續提供擔保。
《擔保法》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❹ 銀行貸款展期可不可以換擔保人
這個得銀行認可,比方說你能提供更有保證能力的擔保人,銀行當然不會拒絕,但是如果你提供的擔保人的保證能力比之前的擔保人還弱的話,銀行當然不會同意啦。
❺ 貸款展期要擔保人同意嗎
簡單的原則,就是誰承擔責任就應該知情。
你擔保的只是當時你簽字的那份貸款合同,新的合同如果你沒有簽字你就不算是擔保人,當然這點按理說在擔保中寫明了你擔保的是什麼,如果只是說在某個段時間內授權多少貸款額的話,這有點寬泛,一般我們需要在貸款申請時指定適用於哪幾個貸款合同,因為銀行說2011年的貸款已經還了,你是指全部還清了?如果全部還清了,那就是合同正常終止,因此之後再發生的貸款就應該重新簽定合同並且要求你的簽名,如果這種情況下銀行沒有通知你的話,是銀行工作人員違規操作,他們和借款人串通,比如當有些政策收緊了之後,銀行想辦法把錢追加到已經批準的貸款中(如果新政策僅僅是限制新審批的貸款的話)。
如果2012之前貸款正常的還錢,但借款人又想追加貸款,那肯定還是需要擔保人同意簽名。
❻ 在得知借款人有展期意向時,作為反擔保方應該注意哪些
擔保為了擔保債權實現而採取的法律措施。從我國擔保法的內容看,債的擔保應當說是指以當事人的一定財產為基礎的,能夠用以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實現的方法。
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獲反保證書。是指為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後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
擔保中心作為保證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其目的是為確保擔保債權能夠順利實現,擔保中心通過對抵押物的權利主張,保證擔保中心資金的安全,從而保證更廣大貸款購房人的擔保需求。如果沒有反擔保,擔保中心就無法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擔保中心認可的反擔保抵押物的范圍:反擔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貸款所購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產。目前,擔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請貸款擔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請貸款所需購買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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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貸款展期需要注意些什麼
企業申請貸款成功,如果在企業發展中遇到意外狀況而出現不能正常還款,這對於企業來說無疑就是個災難,而銀行方面,則有一次性要求借貸方還清所有貸款和利息。但如果企業發展運營情況良好,雙方進行協商,也可以申請貸款展期。
貸款展期,即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客戶應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經營行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擔保貸款申請展期,還應出具貸款擔保人同意展期並繼續擔保的書面證實。
申請有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的展期,是要由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出示同意證實文件的。原貸款期限要高於短期借款;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能多於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能超過三年。特殊人員除外。借錢方沒申請展期或者是申請沒批準的,其貸款從到期日次日起,轉入逾期貸款帳戶。
1、貸款展期是指借錢方因故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時,借貸雙方經協商同意,延長原借款合同確定的貸款期限的行為。
2、規定適用於境內企事業法人和另外的組織向我行申請本外幣各類貸款(不含委託貸款和外匯轉貸款)展期。
3、辦理過展期的貸款按新增貸款進行管理。
4、已辦理借新還舊或收回再貸的流動錢貸款不得辦理展期。已重定期限的項目貸款不得辦理展期。房地產項目已經實現銷售收入,但沒按銷售收人比例即時還貸的,不得辦理展期。
5、貸款展期審批許可權根據年度信貸業務基本授權和辦理具體業務的特別授權文件規定執行。
6、項目貸款展期在審批歷程中原則上不再評估。
7、展期貸款的五級分類最高列為關注類。
8、對達不到總行規定的條件,但確有必要辦理展期的貸款,須報總行審批。
9、銀團貸款、我行與他行聯合貸款辦理展期時,可參照貸款展期規定商另外的貸款行辦理。
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時連同本金一同歸還,並且數額較大的,能採納預提的辦法,按月預提計入費用。
企業申請展期後,可以延長還款期限,但還要注意的就是,如果企業之前有申請過展期,再次申請展期將按新增貸款進行處理。
❽ 擔保人代還和展期哪個更嚴重些
擔保資格要求
第具代清償債務能力、其組織或者公民作擔保具完全代償能力、其組織或者自擔保身份訂立擔保合同自沒代償能力要求免除擔保責任民院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通則關規定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公民種特殊形態作擔保公民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充擔保包括:依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登記領取營業執照聯營企業;依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社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支機構未經書面授權提供擔保擔保合同效企業職能部門提供擔保擔保合同效
第五公益目事業單位、社團體充擔保事經營事業單位、社團體擔保其導致擔保合同效情況其所簽定擔保合同應認定效
第六家機關接受外政府或者際經濟組織提供貸款程並經務院批准作擔保其情況允許作擔保
❾ 如果借款人的借款展期,擔保公司是不是需要與其重新簽訂委託保證合同以及反擔保合同。如需,該如何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人申請借款展期,是對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變更,保證人如果未書面同意,只在原保證期間內承擔保證責任。因此,出借人如果同意為借款人展期且仍需要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應當與擔保人重新簽訂擔保合同。
反擔保是相對於本擔保而言的,是建立在既存的本擔保的基礎之上的一種擔保。故反擔保的保證責任,以本擔保為限,若本擔保發生變更,則反擔保的保證責任不會因本擔保的變更而擴大其保證責任。因此如果本擔保發生變化,則反擔保也需要作相應的調整。
建議(可選取任一種方式):
1.採取重新簽署的方式,可以按照原來的擔保合同,重新擬定,但是需要解除原擔保合同(簽署合同解除協議)。重新簽署反擔保合同的操作亦如此。
2.採取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在原有擔保合同除擔保日期外不變的情況下,擬一補充協議,補充情況明確即可。反擔保亦可採取補充協議的方式。
3.承諾方式。考慮到合同簽署的成本較大,可以採取承諾的方式,已承諾書的形式,向債權人承諾「已知曉並同意在原擔保合同其他條款不變的情況下延長保證期限」等。反擔保操作亦如此。
❿ 借款展期擔保人沒簽字,還有擔保義務嗎
您好,借款展期擔保人未簽字,
擔保不生效
意味著,債權債務關系在補充的期限內成立,
擔保關系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