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人和擔保人各承擔什麼責任
不還款的話
先找擔保人,如果擔保人也無法履行義務時,
抵押物將被依法拍賣
然後不足的話,繼續追償,剩餘的可退還貸款人.
在這個過程中,你基本沒有什麼風險
『貳』 貸款人和擔保人一起動用了銀行貸款,擔保人需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貸款人和擔保人一起動用了銀行貸款,擔保人不承認其他額外責任,僅承擔其承諾的擔保責任。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註:貸款人將貸款給擔保人使用,屬於貸款人的私人行為,其間責任需和擔保人自行約定。
『叄』 貸款人與擔保人問題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有還款的義務,一旦貸款人還不上貸款的情況下,那麼擔保人也有還款的義務,所以一定要按時還款,避免出現逾期的情況。
『肆』 關於貸款人和擔保人責任的問題
到期不能償債的處理程序:首先追你借債人;要不到,就向擔保人索要;也遭拒絕(拿不出錢),就起訴,你是第一被告,擔保人是第二被告。法院審理,也是先凍結你的財產。你的財產不夠數,就要擔保人出錢,擔保人拿不出錢,再拍賣他的房產,拍得錢先還銀行。
記得哦,可是先拿你開刀的。
『伍』 貸款人與擔保人之間的關系
擔保人就是為貸款人向貸款方提供經濟擔保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如果出了紕漏,擔保方根據擔保合同承擔法律規定范圍內的一切責任。
當然,如果能順利執行,擔保人可以根據合同受益。說到底是利益關系。
『陸』 住房貸款中聯系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相同點:
擔保人和聯系人都要參與住房貸款事件中。
不同點:
擔保人是指你辦信用卡為你提供擔保責任的人,需要承擔連帶償還貸款的責任。簡單說,如果貸款人未按期還款,銀行會收房、拍賣收回全部貸款及利息。如果房產嚴重貶值無法清償全部貸款及利息,擔保人承擔剩餘部分的連帶責任,當然承擔後,可以向貸款人主張權利。
聯系人只是提供和貸款人之間的聯系,比如,貸款人不能及時還上貸款,而銀行又聯系不上貸款人而向法院起訴,那麼法院會將起訴書送達聯系人手裡,從法律意義上,也視為送達到了貸款人手裡。聯系人不需負擔保責任聯系人。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摘自:好搜網路《擔保人》
『柒』 貸款人和擔保人的問題
擔保有兩種形態,一是連帶責任擔保,二是一般擔保,前者只要借款人到期未歸還貸款,無論他是否工作、有房產或已婚,則銀行可以立即要求擔保人代為歸還,後者則需要首先將借款人資產處置完畢,尚未歸還的剩餘部分才由擔保人代為償還,擔保人代為歸還貸款後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這要看當時的擔保合同是如何簽的。
『捌』 借款人與擔保人之間的協議怎麼寫
這個就叫擔保協議書,一般要三方協議,即債權人、債務人、擔保人。不外乎就是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息約定、還有是擔保還是保證的問題。擔保就是用物來保證借款的歸還,擔保要對物進行抵押擔保登記才有效,還要繳費,麻煩,但對債權人有保障;保證就是用個人的名義保證債務人還款,不還款債權人可以找保證人還款,不需要登記,簡單,但對債權人的保障小於擔保。協議都要簽字,一式三份。
當然債權人也可以直接與擔保人或保證人簽訂擔保或保證協議,直接明確對那筆債務予以擔保或保證,這不損害債務人的權益,也是有效的。
『玖』 在信用社貸款,貸款人和擔保人是父子關系,是否合法
合法的,貸款人和擔保人可以是父子關系。但是需要條件的。
需要的條件是,擔保人要有一定的固定資產(比如房產證或者一些機械設備的發票等都可以),而且是在擔保人本人名下的。需要的手續,擔保人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其他一些固定資產憑證。簽合同的時候,擔保人要簽字按手印的。
另外,如果是鄉下沒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也是可以的,或者由當地的村支部開的證明,要有政府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