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無抵押貸款和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
顧名思義,抵押和無抵押最大差別在於是否需要抵押物,而且有企業和個人之分,
企業無抵押首次一般額度不會很高,而且對企業要求比較高,重點是考察企業是否正常注冊經營3年以上,而且收入狀況良好;
企業抵押就是經營性貸款了,市面上存在的就是用法人和股東的直系親屬的房產做抵押貸款,7成,用於企業經營,而且是按月付息到期還本,最長5年期;
個人無抵押貸款,額度就更低了,能做的話貸款額度也就是月收入的6倍;
個人抵押貸款就是個人抵押消費貸款,用途為消費,買房買車出國裝修,用途有所區別
無抵押利率肯定比抵押貸款利率高出一些,具體看是企業還是個人了,我倒建議如果您有企業的話,從建立企業和銀行的信用關系角度講走一個企業貸款,如果您還有抵押物,就做個抵押貸款,反正就是個抵押物嘛,銀行又不是真要你房子,這個利息還低
我的回答您滿意嗎?可以給我留言
2. 什麼是無抵押貸款 與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
什麼是無抵押貸款?
先來說一下什麼是無抵押貸款,無抵押貸款,又稱無擔保貸款,或者是信用貸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證明,收入證明,住址證明等材料、向銀行申請的貸款,銀行根據的是個人的信用情況來發放貸款,利率一般稍高於有抵押貸款,客戶可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來選擇貸款年限,然後跟銀行簽訂合同,有保障。
無抵押貸款與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
1、從貸款門檻上看,無抵押貸款肯定是最好選擇。因為申請抵押貸款的借款人必須提供符合貸款機構要求的抵押物作抵押;而無抵押貸款無需借款人提供抵押物,憑個人信用便可申請。
2、從貸款額度上看,抵押貸款是最好選擇。由於發放無抵押貸款,貸款機構需要承擔較高的風險,為了降低風險,所以給予借款人的貸款額度不高;而抵押貸款有抵押物作擔保,貸款機構需要承擔的風險小,所以給予的貸款額度也高,比如房產抵押貸款,最高額度可達到房產評估值的百分之七十。
3、從貸款利率上看,抵押貸款利率更低。其實,貸款成本的高低與貸款風險的高低有很大關系,也就是說,如果貸款機構承擔的風險小,那麼借款人獲得的貸款利率也就更低,因此抵押貸款利率低於無抵押貸款。
4、從放款速度上看,無抵押貸款更好。由於抵押貸款要走評估、抵押等程序,所以貸款機構的放款速度很慢;而無抵押貸款不需要走這些程序,只要借款人滿足貸款要求、手續齊全,最快當天可獲貸。
3. 「無抵押貸款」是什麼意思
無抵押貸款,又稱無擔保貸款,或者是信用貸款,是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和擔保人的小額信用貸款。它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證明,收入證明,住址證明等材料、向銀行申請的貸款,銀行根據的是個人的信用情況來發放貸款,利率一般稍高於抵押貸款,客戶可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來選擇貸款年限,然後跟銀行簽訂合同,有保障。
無抵押貸款的基本條件是:
一、是中國大陸居民,年齡在18-60周歲;
二、是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項目具有發展潛力或市場競爭力,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是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四、是無不良信用記錄。
4. 國家對無抵押無擔保貸款是怎麼規定的
無抵押無擔保貸款,又稱無擔保貸款,或者是信用貸款。主要面向有穩定收入來源的個人發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擔保,只需身份證明,收入證明,住址證明等材料向金融機構申請的貸款,根據的是個人的信用情況來發放貸款,利率一般稍高於有抵押貸款,客戶可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來選擇貸款年限,然後簽訂合同。
無抵押無擔保貸款的條件是:
一、是中國大陸居民,年齡在50歲以下;
二、是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項目具有發展潛力或市場競爭力,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是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四、是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5. 什麼銀行,無抵押,無擔保,貸款
如果是招行辦理貸款,個人消費信用貸款無需抵押物,審核相對比較嚴格,需您提交相關資料到當地網點個貸部門進行申請,由網點綜合審批之後才能確定。具體您是否可以辦理,請聯系當地網點個貸部門確認!【注】如果您貸款用作生意方面,您可以嘗試申請小微企業貸款(即生意貸)。
6. 無抵押無擔保貸款是真的嗎
不是真的,貸款必須提供擔保。
《貸款通則》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貸款應當由保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或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上載明與貸款人協商一致的保證條款,加蓋保證人的法人公章,並由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
(6)什麼是無抵押擔保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通則》相關法條:
第六十條 貸款調查評估人員負責貸款調查評估,承擔調查失誤和評估失準的責任;貸款審查人員負責貸款風險的審查,承擔審查失誤的責任;貸款發放人員負責貸款的檢查和清收,承擔檢查失誤、清收不力的責任。
借款人發生企業分立改造、重大項目建設等涉及信貸資金使用和安全的重大經濟活動,事先應當徵求主辦行的意見。1個借款人只能有1個貸款主辦行,主辦行應當隨基本賬戶的變更而變更。
第六十一條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