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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擔融資擔保公司貸款流程

發布時間:2021-07-19 05:17:46

❶ 擔保公司與P2P平台合作,業務的操作流程是怎麼樣的

P2P平台與擔保公司合作,由擔保公司向P2P平台推薦借款標的和債權,並對借款人的還款提供擔保,擔保公司從中收取一定的擔保費或者推薦費,也可以稱之為中介費用。
流程:借款人尋找擔保公司、擔保公司對借款人做盡職調查,對借款人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核,再推薦給P2P平台。
擔保按照業務類型可以分為融資性擔保和一般擔保(也稱為非融資性擔保)。融資性擔保屬於特許經營行業,只有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具有融資擔保資質的擔保公司才能從事融資性擔保。

❷ 合規的融資擔保公司具體應有哪些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與對外擔保管理制度
(2010 年6 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XXXX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融資和對外擔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資風險和對外擔保風險,保護公司財務安全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 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廈門科華恆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融資,是指公司向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進行間接融資的行為,主要包括綜合授信、流動資金貸款、技改和固定資產貸款、信用證融資、票據融資和開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資行為不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對外擔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為他人提供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公司為自身債務提供擔保不適用本制度。
第四條 公司融資及對外提供擔保應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願、誠信原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不得強制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
公司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審慎對待、嚴格控制公司融資及對外擔保 的風險。
第五條 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公司不得對外提供擔保。
第六條 公司獨立董事應在年度報告中,對公司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情況、執行上述規定情況進行專項說明,並發表獨立意見。

第二章 公司融資的審批
第七條 公司財務部作為融資事項的管理部門,統一受理公司各部門的融資申請,並對該事項進行初步審核後,按本制度第八至十條所規定的許可權報公司有權部門審批。
第八條 依據股東大會及董事會的授權,在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財務報表上表明的資產負債率不超過 70%的情況下,公司在下一個會計年度內累計融資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值的 10% (含10%)的融資事項,報公司董事長審批。
第九條 在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財務報表上表明的資產負債率不超過 70%的情況下,公司單次流動資金融資金額或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累計融資金額將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值的20%(含20% )的,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財務報表上表明的資產負債率超過70%時,公司融資事項須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第十條 公司單筆融資金額或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累計融資金額將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值的20%的、或達到前述標准後又進行融資的,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報公司股東大會批准。
第十一條 公司申請融資時,應提交《融資申請報告》,《融資申請報告》內容必須完整,並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一)擬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名稱;
(二)擬融資的金額、期限;
(三)融資獲得資金的用途;
(四)還款來源和還款計劃;
(五)為融資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
(六)關於公司的資產負債狀況的說明;
(七)其他相關內容。
申請技改或固定資產貸款還必須提交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十二條 公司的有關部門依據上述許可權審議公司提出的《融資申請報告》

保管理制度時,應對融資事項所涉及的經營計劃、融資用途認真審核。對於需要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審批的項目,應查驗相關批准文件;董事會或股東大會認為必要的,可以聘請外部財務或法律等專業機構針對該等融資事項提供專業意見,作為董事會、股東大會決策的依據。
公司有關部門在審批融資申請時,應同時充分考慮申請融資方的資產負債狀況,對資產負債率過高的申請融資方應慎重審批提出的新融資申請。
公司分支機構或控股子公司申請融資時,亦應提交《融資申請報告》,並依照上述第八條至第十一條之許可權批准後,方可進行融資。

第三章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條件
第十三條 公司在決定擔保前,應至少掌握被擔保對象的下述資信狀況,對該擔保事項的利益和風險進行充分分析:
(一)為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不存在需要終止的情形;
(二)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良好,具有穩定的現金流量或者良好的發展前景,並具有償債能力;
(三)已提供過擔保的,應沒有發生債權人要求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情形;
(四)擁有可抵押(質押)的資產,具有相應的反擔保能力;
(五)提供的財務資料真實、完整、有效;
(六)公司能夠對其採取風險防範措施;
(七)沒有其他法律風險。
(八)符合《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由財務部根據被擔保對象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調查,確定資料是否真實。
第十四條 公司對外擔保必須要求對方提供反擔保,且反擔保的提供方應當具有實際承擔能力。
第四章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審批
第十五條 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公司不得對外提供擔保。
第十六條 公司財務部作為對外擔保事項的管理部門,統一受理公司對外擔保的申請,並對該事項進行初步審核後,按本制度第十八條所規定的許可權報公司有權部門審批。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由公司財務部向有權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或分支機構向公司財務部報送對外擔保申請、及公司財務部向董事會報送該等申請時,應將與該等擔保事項相關的資料作為申請附件一並報送,該等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一)被擔保人的基本資料、已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復印件;
(二)被擔保人經審計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財務報表、經營情況分析報告;
(三)主債務人與債權人擬簽訂的主債務合同文本;
(四)本項擔保所涉及主債務的相關資料(預期經濟效果分析報告等);
(五)擬簽訂的擔保合同文本;
(六)擬簽訂的反擔保合同及擬作為反擔保之擔保物的不動產、動產或權利的基本情況的說明及相關權利憑證復印件;
(七)其他相關資料。
董事會或股東大會認為必要的,可以聘請外部財務或法律等專業機構針對該等對外擔保事項提供專業意見,作為董事會、股東大會決策的依據。
第十八條 公司下列對外擔保行為,在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須報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二)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三)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四)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五)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公司對外擔保的單項擔保金額及累計余額未達到前款所述標準的,須經出席董事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審議同意並做出決議方可實施。
第十九條 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在就對外擔保事項進行表決時,與該擔保事項有關聯關系的董事或股東應迴避表決。
由於關聯董事迴避表決使得有表決權的董事低於董事會全體成員的三分之二時,應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全體董事(含關聯董事)就將該等對外擔保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等程序性問題做出決議,由股東大會對該等對外擔保事項做出相關決議。
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議案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其中股東大會審議上述第(二)項擔保行為涉及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之情形的,應經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二十條 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在同一次會議上對兩個以上對外擔保事項進行表決時,應當針對每一擔保事項逐項進行表決。

第五章 公司融資及對外擔保的執行和風險管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各部門及分支機構的融資或對外擔保事項經公司有權部門批准後,由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的人代表公司對外簽署融資合同或擔保合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資或對外擔保事項經公司有權部門批准後,由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長或其授權的人代表該公司對外簽署融資合同或擔保合同。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訂立的融資合同或擔保合同應在簽署之日起日內報送公司財務部登記備案。
第二十三條 已經依照本制度第二章、第四章所規定許可權獲得批準的融資事項及對外擔保事項,在獲得批准後 30 日內未簽訂相關融資合同或擔保合同的,超過該時限後再辦理融資或擔保手續的,視為新的融資或擔保事項,須依照本制度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部為公司融資及對外擔保的日常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 被擔保債務到期後需展期並需由公司繼續提供擔保的,應當視為新的對外擔保,必須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履行擔保申請審核批准程序。
公司對外擔保的主債務合同發生變更的,由公司董事會決定是否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 在使用融資獲得的資金時,應依據融資合同所規定的資金用途使用,如確須變更用途的,由資金使用部門提出申請,並按照本制度第八至十條規定的相關許可權履行批准程序。
第二十七條 公司財務部預計到期不能歸還貸款的,應及時了解逾期還款的原因,並與相關部門共同制定應急方案。
融資期限屆滿需要展期的,公司財務部應及時向董事會報告,並說明原因及還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公司財務部應加強對擔保債務風險的管理,督促被擔保人及時還款。
對於在擔保期間內出現的、被擔保人之償還債務能力已經或將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的情況,擔保人應當及時向公司財務部匯報、並共同制定應急方案。
公司財務部應督促公司分支機構及控股子公司建立相關的風險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 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被擔保人不履行債務致使作為擔保人的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的,公司應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及時向被擔保人追償。

第六章 公司融資及對外提供擔保的信息披露
第三十條 公司財務部應將公司融資及對外提供擔保事項的相關資料和文件及時送交董事會秘書。
第三十一條 對公司融資及對外提供擔保事項,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發布的有關規范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具體信息披露事宜由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

第七章 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公司全體董事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審核公司融資及對外擔保事項,並對違規或失當的融資、對外擔保所產生的損失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三條 依據本制度規定具有審核許可權的公司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高級管理人員,未按照制度規定許可權及程序擅自越權審批或簽署融資合同、對外擔保合同或怠於行使職責,給公司造成實際損失的,公司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上述人員違反本規定,但未給公司造成實際損失的,公司仍可依據公司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修訂和解釋。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X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0 年 6 月8 日

以上是一份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❸ 擔保公司的業務流程

擔保業務的操作流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擔保業務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範和控制擔保風險,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擔保業務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和合理分擔風險的原則。
第二章 擔保業務的程序
第三條:擔保業務程序如下:
(一) 企業申請
(二) 擔保受理
(三) 項目初審
(四) 項目評審
(五) 簽訂合同
(六) 抵押登記
(七) 擔保收費
(八) 發放貸款
(九) 保後管理
(十) 代償和追償
(十一) 擔保中介
擔保業務程序細化列示:企業申請《信用擔保項目申報書》;企業提供擔保申請材料;擔保受理《擔保項目受理登記表》;項目初審確定第一調查人、第二調查人;項目初審基本內容,實地調查,擔保調查報告;《擔保項目處理表》;項目評審部門評審;申保會評審、《擔保項目評審書》;復議項目評審,簽訂合同;《同意擔保通知函》;准備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審核空白合同文本(擔保部、綜合部、律師、總經理)《合同審核表》;正式簽訂合同《合同登記表》;《擔保費認繳單》抵押登記准備抵(質)押登記資料:主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其他資料;他項權利證書或抵(質)押登記表(登記機關簽章)發放貸款《擔保貸款業務聯系單》復印借款借據;擔保收費;保後管理日常檢查,重點檢查:《擔保項目檢查表》保後檢查報告《擔保到期通知函》擔保項目展期(逾期)報告;業務檔案管理;代償和追償方案;提起法律訴訟;擔保終結還貸收據復印件;注銷抵(質)押登記;退還抵押、代管原件;《免除擔保責任確認表》
第三章 擔保申請和受理
第四條:企業申請擔保需填寫《信用擔保申報書》,同時應提供下列材料,並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負責。
(一) 借款人(擔保申請人)應提供的材料
1. 法人營業執照(年檢)及法人代碼證
2. 法人代表證明書
3. 法人代表授權書
4. 法人代表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
5. 注冊資本驗資報告
6. 貸款卡及貸款卡回執單
7. 資信證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借款申請書
10. 申請借款和擔保的董事會決議
11. 當期財務報表及近3年的財務報表和經合法機構出具的審計報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12. 與借款用途有關的資料:購銷協議、合作協議等。
13. 項目可行性報告及主管部門批件
14. 生產經營情況表
15. 其他有關材料
(二) 反擔保第三人應提供的材料
1. 法人營業執照(年檢)及法人代碼證
2.法人代表證明書
3.法人代表授權書
4.法人代表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
5.注冊資本驗資報告
6.貸款卡及貸款卡回執單
7.資信證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當期財務報表及近3年的財務報表和經合法機構出具的審計報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10.主要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銀行借款明細表,應收賬款齡分析表和有負債情況表
11.其他有關材料
(三) 反擔保方式為抵押或質押應提供的材料
1. 抵押物、質物清單
2. 抵押物、質物權利憑證
3. 抵押物、質物評估資料
4. 保險單
5. 董事會同意抵押、質押的決議
6. 抵押物、質物為共有的,提供全體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聲明
7. 抵押物、質物為海關監管的,提供海關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聲明
8. 抵押物、質物為公有企業,提供主管部門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9. 其他有關材料
(四) 注意事項
1. 提供的材料除復印件外,同時應提供原件備驗
2. 提供的材料復印件要加蓋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權委託須法人代表親筆簽字授予
4. 公司受理人可根據擔保項目和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刪選和添加
第五條:公司擔保部顧客服務值班人員負責項目受理,核實顧客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審理受理條件,提出受理意見。對符合擔保條件的正式受理,建立顧客檔案及檔案編號,登記《擔保項目受理登記表》,《擔保申請人材料清單》,《反擔保人材料清單》及按材料清單提供的材料作為《信用擔保申報書》的附件,經公司擔保受理人和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後歸檔。
第六條:擔保受理條件
(一) 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並已通過年檢
(二) 依法經營,經營范圍符合國家政策
(三) 基本具有償還借款的能力,並能提供反擔保措施
(四) 對單個企業的擔保金額不超過我公司自身實收資本的10%
(五) 申請擔保額不超過該企業有效凈資產的70%
(六) 該企業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
第四章 擔保項目初審和實地調查
第七條:公司擔保部根據人員和業務量的實際情況,確定第一調查人和第二調查人,第一調查人為項目負責人,負主要調查責任,第二調查人協辦。
第八條:項目初審主要是通過資料審核和實地調查,獲取擔保項目,項目承擔企業及反擔保人真實、全面的信息,通過綜合分析、比較、評價,形成最後綜合性的評定和結論即《擔保調查報告》。
第九條:資料審核是項目初審的開始階段,是對申請擔保企業提供的資料信息進行搜集、整理和審核,以確定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真實性。信息不僅來源於企業,還應從其他途徑,如與企業和項目有關的管理部門、金融部門、財稅部門、供應商、用戶等處獲取。對上述資料,信息審核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明確、補充,核實之處以及發現的漏洞、疑點即是下一步進行實地調查的重點。
第十條:資料審核重點
(一) 按「清單」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為原件,復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復印材料是否加蓋公章。各種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內,應年檢的是否以辦理手續。
(二) 有關個文件的相關內容要核對一致,邏輯關系要正確,通過對企業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驗資報告、立項批文、可研、資信等級、環保及市場准入等具體文件的審核,了解借款人(擔保申請人)和反擔保人是否具備資格,合法合規。
(三) 財稅報表是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審計報告,是否是無保留意見報告,初步分析財務狀況,記錄疑點,以便實地調查核實。
(四) 對反擔保人提供的文件資料的審核與以上三項基本相同。重點是審核反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措施是否符合《擔保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如房地產、土地、海商)及有關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抵押物、質物的權屬(權利憑證)是否明晰。
第十一條:項目初審過程中,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與協辦人(至少雙人下戶)應到借款人和反擔保人及有關部門進行實地調查。進行實地調查前,要列出調查提綱,明確調查目標,以保證調查的質量和效率。
第十二條:實地調查要點
(一) 訪問企業,會見有關當事人,了解企業和項目背景、市場競爭范圍、銷售和利潤、資源的供應情況,弄清借款內容和還款來源,考察企業管理團隊的整體素質(文化程度、主要經歷、技術專長、經營決策、市場開拓、遵紀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領導人的信用狀況和能力。
(二) 對需要進一步核實的材料,要求企業提供原件核對。
(三) 考察主要生產、經營場所,通過走、看、問,判斷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印證有關資料記載和有關當事人介紹的情況。
(四) 對財務報表的調查審核,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主要調查核實以下內容:
1. 了解企業的主要會計政策,是否按會計准則計帳。
2. 企業的財務內容控制制度是否完備並有效執行。
3. 通過採用抽查大項的方式,審核企業是否做到了帳表、帳帳、帳證、帳實四相符,核實資產、負債、權益是否有虛假。
4. 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保留意見部分
5. 企業的或有損失和或有負債情況。
(五) 查看抵押物、質物。以房地產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積、用途,抵押物、質物的規格、型號、質量、原價和凈值、用途等。以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等出質的,要查看權利憑證原件,辨別真偽,必要時請有關部門鑒定。
第十三條:綜合分析是在核實資料和實地調查的基礎上,對已經獲取的信息進行綜合判斷、分析、比較和評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 分析、判斷借款人(擔保申請人)的主體資格、清償債務意願及是否能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二) 分析經濟環境對擔保項目和項目承擔企業的影響,主要包括:項目產品在行業中的地位,產品經濟壽命期,技術、工藝先進程度、市場結構和市場競爭能力,市場風險程度及政府的管理制度等。
(三) 分析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通過財務分析和現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預測借款人的未來發展趨勢。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
1. 償債能力(財務杠桿比率、流動比率)
2. 盈利能力(盈利比例)
3. 營運能力(效率比列)
4. 資產質量
5. 資金結構
6. 預測近三年的發展趨勢。現金流量分析是要預計在未來的還款期間內,是否能夠產生足夠的現金流量償還銀行借款。
(四) 粉絲反擔保人的擔保資格和擔保能力。重點分析擔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質押是否合法合規,與抵押物、質物的流動性相關的預期變現難易程度、交易成本和價格的穩定性和可預見性。
(五) 基本分限度分析
第十四條:項目初審結束,項目負責人須向評審會提交《擔保調查報告》,《擔保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
(一) 借款人背景情況
(二) 項目基本情況
(三) 市場預測及銷售分析
(四) 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
(五) 借款用途及還款資金來源
(六) 反擔保情況
(七) 與銀行往來及或有負債情況
(八) 綜合分析該項目風險程度
(九)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十) 調查結論
第十五條:項目初審過程中發現企業有不良信用記錄、出具虛假資料、違法違規等問題,或企業主動要求撤回擔保申請,致使初審工作不能進行時,項目負責人應在《擔保調查報告》中說明原因並提出處理意見。填報《擔保項目處理表》,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公司負責人審批,項目負責人將處理結果告知企業。因企業材料提供不全或企業要求暫緩處理影響項目初審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辦理。
第十六條:項目初審工作正式受理開始,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完成,如超過5個工作日,項目負責人應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部門負責人向總經理報告。
第五章 擔保項目評審與決策
第十七條:擔保項目的評審(詳細評審)包括兩個環節,即部門審核和會議評審。
第十八條:項目初審工作結束後,項目負責人將企業提交的各項資料和《擔保調查報告》提交擔保部,部門負責人組織人員對上述資料進行評審。部門評審的重點是項目資料和《擔保調查報告》。部門審核的主要內容有:
(一) 項目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正確性
(二) 對反擔保措施提出意見
(三) 對企業的報審資料從法律角度加以審核
(四) 對項目的風險度進行評價
(五) 對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評價。評審意見和結論填寫《擔保項目評審書》的一至八項。部門評審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完成。
第十九條:部門評審完畢後,將《擔保項目評審書》連同其他資料一並提交會議評審。
第二十條:會議評審的組織機構是公司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由公司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委員由公司總經理擔任,評審委員會由擔保業務部負責,評審會議參加人員:
(一) 評委會全體成員
(二) 項目負責人和協辦人
(三) 評委會認為需參加的人員
第二十一條:會議評審工作程序
(一) 評委會至少在會議召開前2天,將會議內容(在檔案和微機內)通知參加會議成員
(二) 會議由評委會主任委員召集,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時,必須事先向評委會主任請假,若參加會議人員未達應參加會議人數的半數,則會議改期進行
(三) 項目責任人報告項目調查情況和初審意見,協辦人作補充說明
(四) 部門負責人報告部門審核意見
(五) 評審委員會和參加委員會質疑,調查責任人和協辦人答疑
(六) 參加會議人員從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對項目進行綜合分析並提出具體評審意見
(七) 評審委員會主任綜合與會大多數人的意見後提出總結性評審意見
(八) 會議評審採用簽字表決制,參加會議評審人員須在《擔保項目評審書》的第九項明確填寫「同意」或「不同意」並簽字,不得棄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評審人員同意視為項目評審通過
(九) 按照公司決策許可權劃分的規定報公司決策機構(決策人)審批,審批意見填列《擔保項目評審書》第十項
第二十二條:擔保審批許可權(包括擔保額度、擔保展期、擔保逾期、撤保的審批)
(一) 擔保額在1000萬元(含本數)以下董事會授權總經理審批
(二) 擔保額在1000萬元以上由董事會審批
第二十三條:對部門審核、會議評審被否決的項目,決策機構(決策人)只能做「不同意擔保」或「進行復議的決定」,而不能做「同意擔保」的決定。
第二十四條:會議由評委會指定專人記錄,內容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參加會議人員對項目的意見及最後綜合意見。會議形成的文書、資料歸檔保管。
第二十五條:發生以下情形的項目需進行復議
(一) 公司評審委員會否決(三分之一以上評審人員不同意),但決策機構(決策人)決定復議的項目
(二) 多數評審人員質疑,主任委員認為有必要進一步調查的項目
(三) 自公司批准擔保之日起3個月後辦理手續的項目,復議僅限一次,對復議的項目,自項目初審程序開始辦理,如有必要可重新確定第一調查人
第六章 擔保合同的簽訂
第二十六條:項目正式批准後,由擔保部發函通知項目承擔企業辦理擔保手續,通知包括以下內容:公司同意擔保的決定、繳納費用的金額、付款期限和方式、辦理擔保手續應備資料和其他准備工作,發函前項目責任人要確認貸款銀行的承貸情況。
第二十七條:擔保部安排專人經辦擔保合同簽約手續,一般情況下項目負責人為合同經辦人,簽約程序如下:
(一) 准備(或擬定)空白法律合同文本,包括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及其他須准備的法律文書。
(二) 由擔保部、綜合部、法律顧問審核上述合同文本,對需要調整和修改的合同條款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談判,將修改意見填寫在《合同審核表》中,報總經理審定。
(三) 公司經辦人登記《合同登記表》,確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編號,填寫合同內容並在經辦人處簽字,須注意的事項:
(1) 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中得「其他約定」要註明「俟本合同的保證人與借款人辦妥抵押登記手續後,保證人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收到保證人的書面通知後,才能向借款人放款」。
(2) 與抵(質)押人簽訂的《反擔保抵(質)押合同》一般情況下,抵質押期限要長於借款期限6個月,保險期限要長於借款期限3個月,投保總值不得低於抵押物,質物總值,保單要註明我公司為保險賠償第一受益人,保單正本須存放我公司。
(四) 對填寫完內容的合同文本再進行一次審核,方法與本條第(二)項相同。
(五) 涉及到股東代表,法人代表、董事會成員、共有人、反擔保人(自然人)等簽字蓋章的情況,當事人必須當面簽字、蓋章,我公司至少有二人在現場。
(六) 企業簽署《擔保費認繳單》,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公司財務部門。
(七) 法人代表、公司蓋章。
第二十八條:辦理完簽約手續的項目資料移交擔保部檔案管理員統一管理,重要合同和證件:包括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反擔保合同等須單獨管理。
第七章 反擔保措施
第二十九條:對獲得批准擔保的企業,必須落實反擔保措施,包括財產抵押、財產或權力質押、保證金、企業的保證反擔保等,公司根據企業和項目的實際情況,採用一種或幾種借證措施。公司原則上不接受保證反擔保。
第三十條:企業提供抵押物、質押物的范圍,按《擔保法》的規定執行,並按有關規定辦理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項目負責人准備抵(質)押登記資料和辦理抵(質)押登記手續。抵(質)押登記資料包括:主合同、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抵(質)押登記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等。辦理完抵(質)押登記手續後,應取得抵(質)押登記部門發放的《他項權力證書》或經抵(質)押部門簽章的《抵(質)押登記表》等證明文件。
第三十二條:用不動產抵押,抵押率(按凈值計算)不高於70%;動產抵押率(按凈值計算)不高於50%;動產質押率(按凈值計算)不高於50%;股權、債券等權利質押,質押率(分別按投資額、債券面值計算)不高於70%。
第三十三條:採用保證反擔保措施的企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 必須具備《擔保法》規定的擔保資格
(二) 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
(三) 連續2年盈利
(四) 企業資信和經濟實力要優於借款企業
(五) 企業在承保期必須參加保險
第三十四條: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後,經辦人填寫一式二份《擔保貸款聯系單》,聯系單上註明「已經與借款人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請承貸銀行見此通知後為借款人放款」字樣,報總經理簽批後送承貸銀行,銀行經辦人簽章後可為企業放款,督促企業繳納擔保費。經辦人將一份《擔保貸款業務聯系單》(銀行經辦人蓋章)和銀行借款借據的復印件存檔。
第八章 擔保收費
第三十五條:擔保收費執行國家規定的標准,並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優惠費率。
第三十六條:公司擔保費率(年率)按擔保額度劃分3檔:擔保額度在500萬元下(含500萬元),擔保費率為2%;擔保額度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的部分,擔保費率為1.5%;擔保額度在1000萬元以上,擔保費率為1%;每宗擔保收費按上述費率計算低於2000元時,應按不低於2000元收取。
第三十七條:擔保費原則上應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擔保額度超過1000萬元,並且擔保時間超過二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費。若逾期支付,按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企業在簽署《擔保費認繳單》時,要讓企業確認擔保費率和擔保費金額。擔保費由擔保部負責計算和催繳,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核實贊嘆不已收款。公司財務部門收到款項並在《擔保費認繳單》上簽字後,將《擔保費認繳單》退擔保部存檔。應繳擔保費當日,擔保部和公司財務部門有關人員須填制《擔保費收繳確認表》,將繳費情況確認後報總經理核准。
第九章 擔保項目管理
第三十九條:擔保項目後期管理(保後管理),是指自承貸銀行向企業放款到擔保終結的過程的管理,包括擔保項目檢查、展期項目和逾期項目及撤保項目的處理等。
第四十條:擔保項目的檢查由擔保部負責。檢查前要制定檢查計劃,報總經理審批。保後檢查分日常檢查和重點檢查。日常檢查是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如擔保金額、擔保期限、反擔保措施、風險等級等確定檢查頻率,日常檢查至少每個季度要進行一次。重點檢查是對借款封閉管理的項目,認為風險較大的項目及其他需特別關注的項目進行不定期檢查或全程跟蹤。檢查完畢後,檢查人員須填寫《擔保項目檢查表》並附檢查報告和企業及有關部門提供的資料完整,報總經理簽批意見後與有關資料一並存檔。
第四十一條:保後檢查的內容
(一) 企業是否按借款合同規定支付利息
(二) 債務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三) 反擔保措施中是否發生了新的不利因素
(四) 風險計量和總結(貸款的五級分類)
(五) 其他須說明的情況
第四十二條:檢查人員在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較大問題,須當日向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部門應在2日內將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書面報告總經理。對發現的重大問題,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總經理,總經理認為有必要時,可召集有關人員進行專題討論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第四十三條:對所有擔保項目在擔保到期之前30日,由擔保部填制《擔保到期通知函》,通知項目承擔企業。
第四十四條:第月月末前,擔保部應向總經理提交當月《逾期項目統計表》和《擔保項目檢查表》。
第四十五條:需要展期的擔保項目,企業須在擔保項目到期前20日向我公司提出擔保展期書面申請。擔保部負責調查擔保展期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填寫《擔保項目展期(逾期)報告表》,報總經理審批。對展期項目的擔保須按照新項目的擔保程序辦理。
第四十六條:對逾期的擔保項目,由擔保部寫出檢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填寫《擔保項目展期(逾期)報告表》,報總經理審批。對逾期擔保項目的處理意見包括:
(一) 採用更為可靠的反擔保措施
(二) 建議撤保.對逾期的擔保項目按會議評審及審批許可權辦理
第四十七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主動撤保:
(一) 擔保貸款未按擔保申報時的用途使用
(二) 項目承擔企業提供虛假資料或具欺詐行為
(三) 公司認為項目承提企業出現重大經營失誤或市場、財務狀況等方面出現較大潛在風險
第四十八條:項目撤保由擔保部寫出檢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填寫《擔保項目(撤保)處理表》,報總經理審批。對項目撤保按會議評審及審批許可權辦理。
第四十九條:已經結束的擔保項目,應及時辦理項目終結手續。擔保貸款到期後,擔保部負責核實貸款本息確已歸還,並留存一份放款收回憑證復印件,辦理注銷抵押登記,將所抵押和保管的原件資料退還企業,填寫《免除擔保責任確認表》,報總經理核准。擔保部將部門管理的檔案移交公司檔案管理部門。
第五十條:項目責任人在辦理擔保業務過程中,應根據業務進度將完成內容及時錄入微機,包括:擔保業務動態表、擔保項目檢查一覽表等。
第十章 債的追償
第五十一條:主債務人未能履行債務,我公司代為清償後,應依法進行追償及提起訴訟。
第五十二條:代償和追償方案由擔保部負責制訂並報總經理審定,項目責任人為具體經辦人。對主債務人與我公司簽訂抵押或質押合同的,可以抵押或質押財產折價或以其拍賣。變賣後的價值沖抵債務,對設定反擔保人的,應依法向反擔保人追償,反擔保人拒絕清償的,應依法對主債務人及反擔保人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責任和罰責
第五十三條:項目負責人,部門審核人員、會議評審人員按公司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比重的責任。
第五十四條:因具體原因使公司遭受損失,要追求有關人員責任,並按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二章 檔案管理
第五十五條:擔保部高兼職檔案管理員,負責自擔保業務受理至債務追償完畢整個過程有關文件、資料的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六條:擔保業務流程中所有有關的文書和資料都在歸檔范圍。歸檔的案卷要編排次序系統,卷內首頁要有材料目錄。借閱檔案要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部門內部人員之間及部門與部門之間移交檔案時要有
移交記錄,填寫《檔案移交登記表》。
第五十七條:擔保項目終止後,擔保部將檔案移交給公司檔案管理部門

❹ 貸款的步驟是什麼

貸款應填寫借款申請表,並向貸款銀行提交下列資料:

1.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學歷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2.經濟收入證明,並可有選擇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證明、有價證券在內的其他財產證明;以上證明資料越全面,銀行在放貸評審中的評分越高,貸款人享有貸款金額及時間的條件越優越;

3.利用不動產抵押貸款,(以朋友的房屋做抵押,或者自己的另一套有房產證的房屋)

4.雙方簽訂購房合同,選擇付款方式,支付首期房款,必須有不低於購房價款30%的自有資金;

5.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貸款買房有很多種,有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在貸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積金帳戶上有多少錢,單位每月給你多少錢。只有知道自己的情況才能去貸款。公積金是職工的一種福利,貸款的利息比商業貸款低很多。商業貸款一般是可以和公積金一起,做成組合貸款,如果你要貸很多款,但是你的公積金余額有不多,這時可以組合貸款。
確定自己的公積金後,就是去選房子。確定這個房子總價多少錢,首付多少,總價減去首付就是貸款的錢。首付是不能貸款的,所以你手上必須要有些現金,一般的首付是30% 。如果你手上的錢多於首付的30% ,那麼你還可以再給現金,這樣做的原因是減少你貸款的錢,因為貸款是要利息的,這樣從總額來說,給的現金越多,貸的越少還是合算的,當然這個得由你自己的情況來決定。
在貸款的時候,要有擔保,比如你要貸10萬,那麼你得提供公積金5萬元的擔保,你可以找你所在的城市的朋友,合夥起來公積金總的余額加起來超過5萬就行了。提供擔保的方式除了公積金擔保外,還有存摺擔保和房產證擔保,但這兩種比較麻煩。存摺擔保,如果要貸10萬,得由11萬的存摺,而且存摺到期不能提取;房產擔保,得看你所提供房產的面積有多少,太小了也不行,而且只能是本地區的。
擔保是別人給你擔保,自己的帳戶錢是可以取出來的。每年可以取一次。所以說取錢和貸款是兩個不相乾的過程。
辦好了貸款,銀行會給你一個賬號,公積金中心會給你算每個月需要還的錢,你只需要每個月20前,將錢匯入這個賬號就行了。
你也可以提前還款,但是必須得貸款滿1年。提前還款可以少給利息。但是具體規定還得看你和銀行簽訂的合同。

假如只是進行商業貸款
依照自身承受能力決定還款金額

衡量資金承受能力遵守以下三條准則:

1.貸款的月還款額≤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月物業管理費;

2.貸款的月還款額≤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5%-月物業管理費-其他債務月均償付額;

3.現金、銀行存款等可應急的資金需可維持三個月以上的日常開支以備不時之需。

需要提示的是,大部分銀行都提供房貸還款方式變更業務,同時提供還貸組合方式。如果發現目前採取的房貸還款方式並不適合,應該咨詢專業人士,選擇合適的組合方式進行變更,以免傷害到自身信用,或者使得負擔、壓力過大。

❺ 融資擔保公司如何防範法律風險

風險防範措施
根據擔保流程管理角度設計風險防範措施。
(一)合同簽訂的風險防範
1、合同簽訂前的風險防範:風險識別
(1)擔保項目調查
擔保項目調查工作是擔保程序的基礎階段,其直接影響擔保的最終審批決策以及未來潛在的法律風險。擔保項目調查必須採取實地調查與信用分析相結合的方法,業務人員通過實地調查獲取第一手資料後,在通過信用量化分析,全面掌握擔保申請人的經營情況、風險承受能力和還款能力。調查內容包括:
①擔保項目背景
擔保公司可通過分別與被擔保人的主要經營者交談、詢問和了解擔保項目背景、資金缺口及融資需求情況、借款的原因、用途、用款計劃、還款來源、還款意願、到期還款是否有壓力等。
②被擔保企業基本情況
A、企業注冊資本、經營范圍、股權結構、關聯企業、分支機構、近三年的主營業務、股權、注冊資本等變動及原因;
B、被擔保人主要領導人的信用狀況和能力、主要經營者的工作經歷和素質、管理團隊的整體素質;
C、企業目前經營狀況、產品市場情況、市場競爭優劣勢、在行業中的地位、行業競爭情況、上下游渠道購銷情況;
D、財務狀況,包括固定資產情況、產權是否齊全、是否抵押、銷售模式、結算方式、應收賬款周期、對外擔保和負債情況、銀行借款情況、收入的來源和構成、上一年及今年本期收入水平利潤等;
E、被擔保人能提供的反擔保情況以及可承受的擔保費率等。
③財務、會計資料的審核和分析
重點調查企業的財務狀況、核實收入與盈利能力水平,關注其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存在的法律風險並對未來的現金流量進行科學的預測。對財務狀況的審核,應該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主要核實以下內容:了解企業的主要會計政策,是否按會計准則記賬;財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備並得到有效執行;核實收入、成本、資產、負債、權益是否有虛假;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意見部分。通過查詢企業及其關聯企業的貸款卡紀錄,核實其貸款償還及信用情況。
④相關書面材料的核實
通過向財務經理或主管會計咨詢、核實前述情況,並要求提供有關書面證明材料。擔保公司的項目調查人員應核對企業提供的各種證件的復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復印的資料是否加蓋公章、需年審的是否年審、是否有效真實;財務報表是否由合法中介機構出具了審計報告、是否為無保留意見報告,對有關文件的相關內容要核對一致,法律關系、邏輯關系要正確,通過對客戶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的審核,了解擔保申請人和反擔保人是否具備資格。
⑤抵押物權利狀況調查
對被擔保人和反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進行現場勘查,核實質押、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同時,還應到擔保物所在地去核實,到產權登記部門去查證確認真實權利狀況。
A、以房地產抵押的,要察看抵押物權憑證的原件、面積、用途、結構、購買或竣工日期,了解其原價、周邊環境。
B、以動產抵押的,要察看抵押物的規格、型號、質量、原價和凈值、用途折舊率等。
C、以債券、存單、提單等質押的,要察看權利憑證原件、辨別真偽;以應收債款質押的,還應與債務人進行核實,並簽署相關協議。
⑥通過其他手段了解申請企業的信用及經營情況。
例如詢問其開戶和貸款銀行、列印貸款卡信用記錄資料、藉助網路包括其公司網站查詢、詢問該公司內部員工、詢問其上下游企業及關聯公司等多方面掌握、印證申請擔保企業情況;還可藉助有關專業機構的人才、技術與經驗,提高自身的信用調查與分析能力和對擔保風險的有效識別和控制能力。如探索與專業信用服務機構共同組建具有高級專業水平的企業信用評級機構,通過信用評級建立企業信用檔案,使項目審批公正透明,努力減免由於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法律風險。 (2)擔保文件審查(以公司的擔保決策文件為例)
實務操作中,對反擔保人提供的文件,需要重點審查要點有:
①公司章程
A、反擔保人應當提供內容完整,加註「真實有效」字樣和提供章程的日期,並在上述記載上加蓋反擔保人公章的復印件。
B、根據章程確認反擔保人關於擔保決策的內部決策機關的職權范圍、議事方式、表決程序以及有權代表反擔保人簽署擔保合同的有權簽字人。
C、章程中應當沒有禁止擔保的規定。如果章程中有限制擔保的規定,反擔保人的擔保行為或者有關擔保決策文件不得違反上述規定。
D、原則上,公司不得為本公司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但是,如果確需接受此類擔保的,公司章程必須對此明確規定或者反擔保人必須出具股東會(大會)同意擔保的決議。
②股東會(大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根據章程規定,必須由股東會(大會)或董事會作出本次擔保行為決議的,反擔保人應當出具股東會(大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
③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應當載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和身份證號碼,與工商管理機關頒發的或其他有權機關頒發的反擔保人主體資格證明的記載內容一致;應當加蓋擔保人公章;擔保合同簽訂日應當在證明書有效期限之內。
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是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他人代理其從事簽訂擔保合同等特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書面文件,審查要點如下:
A、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職務、身份證號碼、授權范圍和期限等內容。
B、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身份證號碼、授權范圍和期限等內容。
C、擔保合同簽訂日應當在授權委託書載明的授權期限之內。
D、應當提供經授信經辦人員核對與原件一致的、並由反擔保人加蓋公章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於訴訟保全擔保業務的審查
在前期審查階段,首先要審查企業營業執照、起訴狀及其相關的證據材料或能夠證明申請人對被申請人享有債權的其他文書材料、訴訟保全申請書、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書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等基本資料。
如果法院已經受理案件,還須對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開庭通知及其他訴訟文書進行審查,重點在於查明:
①是否存在訴訟爭議,且爭議的解決是否具有財產給付之內容;
②是否具備訴訟保全的理由,如不立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將有可能使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遭受難以彌補的損害;
③申請人是否具備原告的主體資格;
④訴訟請求是否適當以及證據材料是否確實、充分;
⑤被申請人是否為適格的被告,以及申請保全的財產權屬是否明確。
2、合同條款設置的風險防範
擔保公司對被擔保人整體進行信用控制和防範法律風險基本前提在於獲得其企業情況和經營信息,因此建議在合同中設定被擔保人的上述信息披露義務,包括關聯企業、關聯交易以及對外擔保情況等;同時,對被擔保人的資產轉讓、擔保物處理、關聯交易、利潤分配等事宜進行明確約定,並設定相應的違約責任,以便在擔保過程中能及時掌握及規范被擔保人的相關行為,達到降低法律風險的目的。
3、反擔保措施的法律風險防範
(1)在反擔保中,除應對反擔保人的擔保資格和擔保物的權屬進行嚴格審 查外,還應據實核定擔保物品的實際價格,避免估值虛高情形發生。
(2)應及時辦理抵押、質押的登記公示手續,以保證抵押權、質押權能發 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3)要求關聯企業提供保證擔保 為防止逃避債務,在被擔保企業有關聯企業的,可要求其關聯企業或核心關 聯控股企業、控股股東共同對該貸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在整體授信額度內,由關聯企業整體對該筆貸款承擔責任;必要時也可要求被擔保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關聯企業的主要控股股東自然人也作為共同保證人,體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控股股東對被擔保企業經營活動的信心,提高被擔保企業履行債務的自覺性,防止企業通過關聯交易等手段抽逃資本、轉移資產、逃避債務。

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1、擔保人年齡必須在18-65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時足額還款的能力;
4、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擔保人一般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當借款人不能還款時,擔保人需替其還款,可以用父母為子女擔保貸款。
申請資料:
( 1 )填寫《個人貸款擔保申請表》
( 2 )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薄
( 3 )經濟實力證明:房產證、按揭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存單、存摺、有價證券、個人收入證明、家庭收入證明
( 4 )個人情況:畢業證、職稱證、工作證、榮譽證、職務說明
( 5 )個人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明等
( 6 )項目情況:項目可行性報告或資金用途說明
( 7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❼ 擔保公司操作流程是什麼

擔保公司業務操作流程如下:

公司類貸款擔保的操作流程包括項目受理、項目調研、項目審批與實施和保後管理四個環節。

建議可運用擔保行業系統軟體和信息化解決方案,提高擔保風控體系,提升擔保業務管理的信息化、數字化和智能化水平。科技賦能已然成為擔保行業數字化轉型升級的必然趨勢。

❽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流程,謝謝

一般正規的擔保公司業務其實不盡顯融資擔保,像保函、委託放款、典當等都會涉及,不過大都是真么一個流程,希望對你有幫助

小額貸款公司的操作流程是什麼

您好,現在能提供小額貸款的平台很多,額度基本在500-30萬之間,可通過銀行、網貸等方式申請。小額貸款相比其它貸款雖然額度較低,但放款快、借還靈活,很受青睞。只要選擇正規的大平台,資金和信息安全有保障,就可以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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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料要求:申請過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證、本人借記卡。
注意:申請只支持借記卡,申請卡也為您的借款銀行卡。本人身份信息需為二代身份證信息,不能使用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進行申請。


此答案由有錢花提供,因內容存在時效性等客觀原因,若回答內容與有錢花產品的實際息費計算方式不符,以度小滿金融APP-有錢花借款頁面顯示為准。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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