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貸款的擔保方式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當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Ⅱ 監管部門對個人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有哪些強制性規定
1.抵押合同網簽並備案
2.如實申報成交價格
3.首付款及貸款進資金監管賬戶
Ⅲ 個人借款擔保人的責任怎麼規定
為具有連帶責任保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3)個人抵押擔保貸款的規定擴展閱讀:
個人借款擔保人的相關要求: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2、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3、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Ⅳ 個人抵押貸款有那些流程
個人無抵押貸款流程:
1、借款人先電話與銀行客戶經理約定好時間
2、借款人准備好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工作證明、個人流水、房產證明等其他資質證明來銀行
3、在銀行客戶經理的指導下填寫貸款申請合同
4、銀行審核、風控部門會對借貸人的徵信、資質、負債、償還能力作出一個均衡的評估
5、銀行審批給出結論,放款或者是拒批
6、銀行客戶經理通知借款人貸款申請結果
7、借款人來銀行簽訂放款合同
8、銀行放款
個人無抵押貸款注意事項:
請務必本人攜帶資料去銀行或者正規的擔保公司:不要把資料委託於他人辦理。目前個人無抵押貸款只能在本地辦理,不可能做到跨地區辦理。網上一切關於可以全國辦理的信息絕大部分都是詐騙信息,謹防上當受騙,切勿心急而胡亂求助他人,因為很有可能滿口答應的人是有問題的。
Ⅳ 個人貸款的擔保方式可以是什麼
個人住房貸款一般採用抵押、質押、保證和抵押(質押)加保證四種擔保方式。
抵押貸款方式是指貸款銀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規定條件的的財產作為抵押而向借款發放貸款的方式。
下列物品可以作為個人住房貸款的抵押物: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的物;二、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三、貸款銀行認可的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財產。
質押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將符合規定條件的權利憑證交由貸款銀行佔有,貸款銀行以該權利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方式。
下列有價證券可作為個人住房貸款的質押物:憑證式國庫券、國家重點建築債券、金融債券、AAA級企業債券、存單等有價證券。
保證貸款方式是指貸款銀行以借款人提供的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法人或個人作為保證人而向其發放貸款的方式。法人和個人均可為個人住房貸款提供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發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是個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能力,並且在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抵押(質押)加保證人貸款方式是指貸款銀行在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的基礎上,同時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了放貸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