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以做漁船抵押貸款嗎
招行接受產品明晰、變現能力較強的商品住房/商業用房作為抵押物,且要求已辦妥產權證明,可以上市流通並能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沒有產權爭議等不利變現情況。
Ⅱ 汕頭市潮商遊艇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汕頭市潮商遊艇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12月11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遊艇、休閑漁船的銷售及出租等。
法定代表人:林偉忠
成立時間:2012-12-11
注冊資本:3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500000140910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汕頭市海濱路糧食碼頭第3、4號泊位
Ⅲ 我自己有船想去珠海郵政貸款可以嗎
到農業銀行看看!
2009年8月,廣東農行推出了個人漁船抵押貸款,借款人以自有漁船或由第三人提供其所有的漁船抵押向農業銀行申請辦理的貸款,可用於漁船維護保養、出海前的油料、網具、冰等物資儲備及其他漁業方面的周轉資金需求。該類貸款金額較大,額度為5萬-500萬元。其中,單船單筆不超過250萬元,單戶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且不得超過抵押漁船評估值的40%。
貸款對象規定為「以海洋漁業捕撈為主業,並取得漁業捕撈特許資格的合法經營者。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60周歲(含)以下,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在當地有固定住所,持有有效身份證件的自然人」
可用於抵押的漁船需要具備一些條件,包括:1、具備遠海捕撈作業條件,額定功率在200馬力(147千瓦,含)以上的鋼質漁船;2、船齡原則上不超過10年;3、具有合法有效的漁業船舶所有權證、漁業船舶登記證(或漁業船舶國籍證)、漁業船舶檢驗證(即漁業船舶安全證書),年度檢驗合格;4、抵押人對漁船擁有無爭議的所有權;漁船共有人就共有漁船設定抵押權時,應當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份額或者約定份額的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文件;5、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可辦理相應的保險、抵押登記等手續。
省農行目前僅在茂名、陽江、湛江、潮州、惠州、江門等沿海地區的六個城市所轄縣作為漁船抵押貸款試點。珠海不知道有沒有你要去問問~!
Ⅳ 福建一漁船在汕頭海域觸礁,觸礁的是意外還是操作不當
我覺得是操作不當引起的,目前有6人被成功救起轉移到安全地帶,還有4人遇難4人失聯。
Ⅳ 請問去汕頭達濠那裡買海魚便宜實惠嗎新鮮不比汕頭的便宜大概多少
汕頭的多在大洋海鮮市場交易的啊,一般只有達濠本地人才會進貨來汕頭買賣的。你在市區跑到達濠估計成本不低。
Ⅵ 汕頭如何辦理港澳台首次簽注
汕頭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註:
辦理條件
1.探親: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可隨同申請。「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隨同申請」是指與主申請人同時申請相同有效期和次數的探親簽注。
2.商務: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或者駕駛專用交通工具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企業機構」是指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國家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境外企業常駐內地代表機構。申請多次商務簽注的,企業機構須事先向所在地有審批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3.團隊旅遊:參加國家旅遊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團隊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
4.個人旅遊:開辦個人赴港澳旅遊業務城市的常住戶口居民,或者符合國家移民管理局規定條件的非常住戶口居民,申請個人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
5.逗留:經香港有關部門批准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以及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經澳門有關部門批准赴澳門隨任、就學、就業人員,經澳門有關部門批准赴澳門居留的就業人員親屬。
6.其他:因治病、奔喪、探望危重病人、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前往澳門(香港)的。
辦理材料:
首次辦理港澳通行證與簽注是一起辦理的,無需提交重復相關材料,所以首次簽注是不用帶證件的,也無需再填表,與辦理證件共用一張申請表。
(一) 辦理證件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現場填寫,無需攜帶,須按要求填寫完整)
2、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3、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復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4、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注意: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二) 辦理簽注材料:
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內地居民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簽注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內地居民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的,無須重復提交相關材料。
與申請往來港澳簽注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1、探親。
提交被探望親屬在香港或者在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業、就學證明復印件,交驗親屬關系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長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進入許可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就業、就學的,提交相應香港進入許可復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定居的,提交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長期居住的,提交澳門居民身份證或者澳門特別逗留證、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就業的,提交澳門主管部門批准在澳門就業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就學的,提交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或者在學證明書復印件、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證、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簿、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其他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向同一受理部門再次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配偶和姻親除外)的,免交親屬關系證明。
2、商務。
交驗工商營業執照副本並提交復印件;企業機構人員還須提交企業機構為本人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申請多次商務簽注的,須連續6個月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者本人屬於該企業機構的有關證明文件;企業機構出具的赴港澳商務活動事由說明。
企業機構在備案時已提交過上述有關證明材料的,企業機構人員在備案有效期內申請商務簽注時無須重復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3、團隊旅遊。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4、個人旅遊。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5、逗留。
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人員或者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並提交復印件。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的,還須提交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復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赴澳門隨任,須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駐澳門內派人員未成年子女隨任身份證明表》。
赴澳門就學,須交驗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原件,並提交復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提交澳門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原件。
赴澳門就業,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外地雇員逗留許可」名單》或者澳門勞工事務局、澳門社會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並提交復印件;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澳門就業,還須提交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復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續期名單表,或者交驗澳門勞工事務局、澳門社會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准通知書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6、其他。
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赴澳門(香港)的,須交驗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須交驗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國家移民管理局委託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並按規定採集指紋信息;
2.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於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准決定書》。
4.申請人領取證件。
辦理時間: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單獨受理簽注申請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因所在地區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
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在20日內予以簽發。
內地居民因奔喪、治療重症、探望危重病人、處理境外突發事件、出境參加緊急會議和談判、簽訂合同及出國留學報到時間臨近、行前證件遺失損毀等緊急事由急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辦理費用:
往來港澳通行證每證80元。往來港澳一次有效簽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簽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20元,兩年以上(不含兩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60元,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240元。
汕頭首次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簽註:
辦理條件:
大陸居民同時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或者持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單獨申請簽注的,依據不同事由須具備相應條件:
1.團隊旅遊:參加國家旅遊局指定的有經營赴台游業務資質的旅行社組織的赴台灣團隊旅遊。
2.個人旅遊:開放赴台灣個人旅遊城市的常住戶口居民,或者符合國家移民管理局規定條件的非常住戶口居民,申請赴台灣個人旅遊。
3.探親:探望在台灣定居、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親屬;尚未取得台灣居民身份的大陸配偶赴台團聚、居留。
4.定居:經台灣主管部門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資格的大陸居民,申請赴台灣定居。
5.應邀:經台辦批准前往台灣從事科技、文化、體育、學術等交流活動,或者參加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
6.商務:經台辦批准前往台灣進行考察、會議、談判、履約、培訓等商務活動,參加或參觀展覽等經貿交流活動。
7.學習:在教育部批准開放大陸學生赴台學習的省份參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高中畢業生,或在上述開放赴台就學省份且畢業於台灣主管部門承認學歷的大陸高校的應屆本科或碩士畢業生。
8.乘務:執行海峽兩岸航運任務。
9.其他:前往台灣就醫、訪友、處理財產、奔喪、訴訟、從事漁業勞務等事務。
辦理材料:
首次辦理港澳通行證與簽注是一起辦理的,無需重復提交相關材料。
(一) 辦理證件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現場填寫,無需攜帶,須按要求填寫完整);
2、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交驗居民戶口簿,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4、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5、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交驗監護關系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交驗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 辦理簽注材料:
1、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2、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前往台灣簽注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按規定向指定受理機構申請的情形除外;
上述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是指:
(1)赴台個人旅遊、團隊旅遊的,免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組團社領隊申請赴台團隊旅遊多次簽注的,應當提交所在組團社出具的公函,交驗赴台旅遊領隊證原件。
(2)赴台探親的,交驗相應事由的入台許可證明原件。
(3)赴台定居的,交驗相應事由的入台許可證明原件。大陸居民自行取得台灣居民身份後返回注銷大陸戶籍並申請赴台灣證件的,須交驗台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台灣地區戶籍謄本。大陸居民與台灣居民在大陸所生子女申請赴台灣定居,在大陸未辦理戶籍登記的,還須交驗本人《出生醫學證明》,父母雙方中作為大陸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證。
(4)應邀赴台的,提交國務院台辦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赴台批件」原件,或經受理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蓋章確認的復印件。
(5)赴台進行商務活動的,提交國務院台辦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的 「赴台立項批復」原件,或經受理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確認的復印件。
(6)赴台學習的,提交開放赴台就學省份的設區市以上台辦出具的赴台學習證明。
(7)執行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的,提交國務院台辦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的 「赴台批件」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確認的復印件。
(8)赴台從事近海漁船船員勞務作業的,提交對台近海漁船船員勞務合作企業出具的函件原件。
(9)赴台就醫、奔喪、處理財產、訴訟等私人事務的,交驗相應事由的入台許可證明原件。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國家移民管理局委託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並按規定採集指紋信息;
2.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回執;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於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簽發證件;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准決定書》。
4.申請人領取證件。
辦理時間:
1.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後,符合簽發條件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單獨受理前往台灣簽注申請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因所在地區交通不便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簽發時間可延長至20個工作日。
2.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大陸居民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前往台灣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在20日內予以簽發。
3.大陸居民因奔喪、治療緊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處理境外突發事件、出境參加緊急會議和談判、簽訂合同及出國留學報到時間臨近、行前證件遺失損毀或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急需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辦理費用:
1.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80元/張;
一次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15元/本。
2.一次簽註:15元/件;多次簽注80元/件。
Ⅶ 汕頭市南澳島休漁禁不禁
南澳島10種左右的捕魚作業,每年休漁期都是有的作業伏休有的作業可繼續生產,這讓大部分低產量的伏休漁船眼紅,畢竟吃飯要緊啊,你知道去年一個低產量漁船船員家庭的年收入是多少嗎?20000左右!我認為要休漁就所有作業伏休,這樣漁港休漁管理就更好制止了,也許工作人員想收也不敢收了。總之,漁業發展需政策支持,發展好,誰還不伏休,誰還敢收取錢財估計也沒得收了。------嗯嗯,政策!
Ⅷ 某人從銀行貸款買了一艘漁船,銀行對漁船是否具有可保利益
對漁船沒有,對貸款有可保利益。
Ⅸ 請問汕頭市打漁船在哪靠岸卸貨交易
潮陽的海門港 濠江的達濠港 南澳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