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己有貸款可以給別人做擔保嗎
銀行對擔保人審查的是他的擔保能力而不是他已經為多少人提供了擔保所以只要你找的人資金實力比較雄厚,具有充足的擔保能力,那還是可以為你提供擔保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章 保 證
第一節 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擔保方式共分為4種,分別是:
1、抵押擔保:
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2、質押擔保:
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保證擔保: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4、抵押加保證:
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 個人到銀行貸款貸不了,可以找投資擔保公司做嗎,利率怎麼算的
銀行為了降低自身風險,就讓擔保公司出面為個人貸款提供擔保,其實擔保公司能接受你的業務就說明你提供的材料,抵押物是符合可以貸款條件的。(擔保公司更不會去冒險)如果你這筆業務通過擔保公司走,你最少也要多花1萬的保費,我建議你多走幾家銀行看看,現在各地方基本都是本地的商業銀行才跟擔保公司有勾搭,主要就是讓擔保公司掙錢,呵呵請問你那裡人?如果你是吉林市的我給你代辦了,呵呵,就不用擔保貸款
3. 銀行貸款可以同時為2個人擔保嗎
1.理論上是可以的;
2.銀行對擔保人審查的是他的擔保能力;而不會去審查擔保多少人;
3.就算已經給其他人提供了擔保,如果還具有給其他人擔保的能力的話,還是可以提供擔保的。所以只要你找的人資金實力比較雄厚,具有充足的擔保能力,基本上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4. 我本人在農村信用社貸有款還可以為朋友擔保貸款嗎
這要看你朋友要貸款的信用社是怎麼規定的,因為信用社現在也屬於商業性質的金融機構,就一般的開辦貸款的金融機構而言擔保人在有為其他人擔保或已在金融機構有借款的情況下是不允許在為其他人做擔保的。但是也有例外,如果信貸員對借款的信用評價很好,而且認為擔保人就算在自身有債務的情況下也能有償還借款的能力的情況下,他們也許會給予辦理。不過是冒著被處分的危險,看你朋友和信貸員的關系如何,還有就是計算機的操做程序如果升級的比較完善那是一定做不了的。
5. 擔保人自己有貸款還能做擔保人嗎
你好,可以做擔保人。但要看你的還款能力和你的貸款金額而定。如果還款能力遠超過你的貸款金額,當然沒問題。
6. 給別人擔保30萬自己也有貸款,還能給別人擔保嗎
會有影響,因為做為擔保人,與貸款人具有相同的還款責任,你給別人做擔保的情況下,你自己在做貸款,銀行會考慮你的還款能力問題,如果說你給擔保的人還款方面有了問題,那這筆貸款你也有責任償還。所以你個人再去做貸款,那銀行一定會把這部分的風險考慮在內,當然,你擔保的金融小,對於你的收入來說沒有太大影響,對於你再到銀行的貸款也就不構成太大的影響。
7. 貸款擔保的話只拿身份證 本人不去 可以擔保嗎
你好,不可以。
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需要擔保人本人的親筆簽名。
8. 在申請貸款的時候,個人可以找單位進行擔保嗎
個人是可以找單位進行擔保的,但是不是所有的單位都有資格,必須滿足下面的條件:
1、具有合法的資格;
2、經營效益好,資金周轉正常;
3、為他方提供擔保的額度在本身保證能力內;
4、自願為借款人擔保;
5、沒有影響經營的訴訟案件。
一般來說,個人辦理擔保貸款的話都是選個人進行辦理的,擔保人需要滿足下面的條件:
1、有固定職業,有穩定收入;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在25-65歲;
3、誠信度高,擔保能力較強;
4、出於自願為借款人擔保;
5、本人無惡習,無不良紀錄。
9. 本人已經有銀行貸款,還能再做別人的銀行貸款擔保人么
貸款人能否成為他人的銀行擔保人,成為擔保人的條件有哪些?
擔保人在擔保過程中承擔連帶責任,就是借款人不還錢,銀行有權要求擔保人還貸款的錢。擔保的條件裡面信用擔保,是最簡單,最快捷的。要求擔保人有固定的工作,收入(公務員最佳)。個人無不良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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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那麼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或者擔保人承擔任意比例的債務,或者要求擔保人承擔全部的債務。